我的名声不好。他的新女儿需要好的学习环境。所以我就该被扫地出门。
“爸。”我打断了他。
他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主动喊他。
“我妈留下来的那笔钱,是你动了还是她动了?”我看着他,目光平静得可怕。
我爸的脸色瞬间变了。
我妈妈去世的时候,除了那套房子,还留下了一笔存款。那些钱是她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她走之前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梧桐,那些钱是给你上大学的”。
可那笔钱在我妈走后不到半年,就被我爸以“家庭开支”的名义拿走了。我当时太小,不懂得阻止,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花在了姜听雨的钢琴课上,花在了林阿姨的首饰上,花在了新房的装修上。
唯独没有花在我身上。
我爸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挤出了一句:“梧桐,爸爸也是没办法……”
“转学是吗?”我站起来,把那张转学通知书从他手里抽过来,“行,我转。”
我爸愣住了,大概没想到我会答应得这么痛快。
“但是,”我把转学通知书叠成一个方块,塞进校服口袋里,“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要我妈的那套房子。”
那套房子是我妈单位分的,写的是我妈的名字。我妈走后,我爸一直想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可因为我妈遗嘱写的是我,手续一直拖着办不下来。
我爸看着我,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光。他知道那套房子意味着什么,那是我在这个城市里最后的退路,也是我妈留给我最后的念想。
“梧桐,那房子……”
“要么给我房子,要么我不转学。”我打断他,“你们自己选。”
我知道他们会选什么。跟那套房子比起来,我的存在显然更碍眼。林阿姨宁可损失一套房子,也要把我从姜听雨身边弄走。而那个曾经是我爸爸的男人,已经没有资格再替我做任何决定了。
三天后,房子过到了我的名下。
一周后,我办了转学手续。
我没有跟莫原野告别。
不是不想,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难道要我说“莫原野,我的家人把我赶走了,我现在要滚去另一个城市了,谢谢你送我的冰红茶和豆浆还有你家钥匙”?
我说不出口。
我把那把钥匙放在他的课桌上,旁边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字。
“再见。”
我知道他会明白的。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就不想明白,他也不需要明白。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一切会发生。
他知道我的结局。
甚至还知道我的来路。
而那个时候的我,沈梧桐,一个大行李箱,很少的物件,却装了好多我心爱的画,正坐在开往南城的大巴上,耳机里放着一首不知名的英文歌,窗外的梧桐树一棵接一棵地往后退,退到最后,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没有哭。
我对自己说,沈梧桐,你不能再哭了,你十五岁那年已经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哭完了,以后的每一天,你都要笑着活下去。
可我不知道的是,在我坐上那辆大巴的时候,莫原野正站在学校的天台上,手里攥着我留给他的纸条。
他把那张纸条看了很久很久,久到天边的云从白色烧成了红色,又从红色烧成了灰烬。
然后他把纸条折好,放进了胸口的衣袋里。
那个位置,离心脏最近。
后来有人问莫原野,你为什么不追上去?
他没有回答。
可我知道答案。
因为我跟他之间,从来就不是追不追的问题。
而是命运早就把我们放在了一条死路上,不管我们怎么走,都只有一种结局。
这些都是后话了。
南城离我原来的城市不远,大巴三个小时就到了。
新学校叫南城一中,我出租了自己的房子,够生活费,住进学校宿舍。校舍比我原来的学校差远了,教学楼老旧,操场上的草长得半人高,厕所里的味道隔着二十米都能闻到,但是美术确实出名,我通过美术测试,成为了一名美术社生。
我被分到了高二三班,班主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姓王,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说话细声细气的,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样子。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没错,王老师确实很好欺负,第一天就被几个刺头学生气红了眼眶。
而我,沈梧桐,作为一个转学生,本应该夹着尾巴做人,低调行事,安安稳稳地度过剩下的高中生活。
可命运显然不打算让我安生。
转学第三天,我就跟人打了一架。
原因很简单,班上一个叫赵雷的男生,长得五大三粗的,说话嗓门大得像打雷,他看上了我的同桌陈安安,可陈安安对他爱答不理的。赵雷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我在原来的学校打过架,觉得我是一个“社会人”,就来找我,让我帮他追陈安安。
我说不帮。
他就急了,拍着我的桌子说:“沈梧桐你别给脸不要脸,你一个转学生,得罪了我赵雷,你在这个学校混不下去。”
我看着他拍在我桌上的那只胖手,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赵雷被我的笑弄得有点发毛。
“我在想,”我慢悠悠地站起来,比他矮了快一个头,可我看着他的目光像是在看一坨垃圾,“你这只手拍我的桌子,你觉得我应该废掉它,还是让它留着?”
教室里安静了。
赵雷脸上的肉抖了抖,大概是想说一句狠话挽回面子,可他看着我的眼睛,嘴巴张了张,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的眼睛大概是那个时候最可怕的东西。我妈走后,我的眼睛里多了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无所谓”。我不在乎打架会受处分,不在乎被别人议论,不在乎被老师找家长——反正我也没有家长会来。
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是最可怕的。
赵雷最后灰溜溜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从此见了我绕着走。
而我的同桌陈安安,一个扎着马尾辫、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姑娘,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小声说:“沈梧桐,你太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一点都不酷。
我只是烂命一条,不怕赔。
在南城的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我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上课、吃饭、花花、睡觉,偶尔跟人打一架,大部分时间都沉默着。学校里关于我的传闻越来越多,越传越离谱,有人说我是被原来的学校开除的,有人说我跟黑社会有关系,有人说我杀过人。
我懒得解释。
陈安安倒是替我辩解过几次,每次都被人怼回来,她就气得鼓鼓的,像一只炸毛的猫。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温暖。
她是我在南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
日子久了,我以为我快要忘记莫原野了。
我以为那些关于他的记忆会慢慢地被我大脑里的防火墙自动清理掉,就像电脑删除文件一样,一键清空,干干净净。
可我错了。
有些记忆不是病毒,是系统文件,删不掉。你越想删,它就越牢固地长在你的脑子里,跟你的每一根神经纠缠在一起,最后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
我忘记莫原野的方法很老套——找了一个新的人。
他叫陆程远,南城一中出了名的校草,长得高高瘦瘦的,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两道月牙,整个人温温和和的,像一杯放凉的温水,不烫嘴,也不伤胃。
他跟我之前认识的所有男生都不一样。莫原野是暗涌,是深不见底的海,你永远不知道他下面藏着什么。陆程远却是清泉,是透明的,干净的,你一眼就能看到他心里去。
他追我的方式也很简单——每天给我带早餐,每天送我回宿舍,每天变着法子逗我笑。
他说:“沈梧桐,你笑起来很好看,为什么要总是板着脸?”
我说:“因为你讲的笑话太冷了。”
他就哈哈大笑,笑得眼睛弯弯的,整个人散发着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温暖。
我跟陆程远在一起,就像是在冬天里抱了一个暖水袋,不惊艳,不舒服,但是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