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告诉我我不就知道了?”
“对,所以就是提前知道了。”
林知夏被他这套逻辑绕晕了,但她没有继续反驳,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嘴角已经翘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再翘下去就要抽筋了。
中午,林知夏带沈识檐去了她初中门口的一家面馆。店面很小,但生意很好,中午的时候坐满了人。老板娘认得林知夏,一进门就喊:“小姑娘放假啦?还是老样子?”
“嗯,老样子,两份。”林知夏找了个靠墙的位子坐下,把菜单递给沈识檐,“这家店的牛肉面特别好吃,我初中每个星期都要来吃一次。”
面端上来的时候,热气糊了沈识檐的眼镜。他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重新戴上,低头看了一眼碗里的面——汤头浓郁,牛肉大块,面上浮着一层红油,看起来很有食欲。
林知夏看着他吃第一口。
他嚼了两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吃,没有说话。但他吃面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而且吃到第二口的时候,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林知夏认识这个表情。
这个表情的意思是“好吃”。
她在心里记了一笔:今天第二次。
吃过午饭,他们沿着河边的步道慢慢走。这条河穿过整个小城,河边种满了柳树,冬天的时候柳叶落光了,只剩光秃秃的枝条,像一幅水墨画里的线条,疏疏朗朗地垂在水面上。
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的凉意和远处人家烧煤炉的味道。林知夏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沈识檐走在她左边,两个人的肩膀之间隔了大概十几厘米,偶尔会碰到一下。
“你那边是河,”林知夏突然说,“你应该走里面。”
沈识檐侧头看了她一眼:“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游泳。”
沈识檐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容来得突然又自然,像是没来得及克制就自己跑出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游泳?”
“你上次说的,你忘了?你说你小时候掉进过河里,后来就一直没学会游泳。”
沈识檐沉默了两秒,然后轻声说了一句:“你真的每句都记得。”
林知夏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拉了一下他的袖子,把他从靠河的那一侧拽到了靠岸的那一侧,然后自己走到了靠河的那一侧。
“我会游泳,”她说,“所以我在外面。”
沈识檐看着她,看了几秒钟,然后伸出手,握住了她插在口袋里的手。他的手指穿过她的指缝,扣紧了,两个人的手在她外套的口袋里交握在一起,隐秘的、安静的、不被任何人发现的。
他们没有再说话,就那样沿着河边走了很远很远。走到河的拐弯处,走到柳树的尽头,走到一个她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河面变宽了,水流变慢了,对岸的房屋倒映在水里,像另一个世界的轮廓。
林知夏停下来,靠着河边的栏杆,看着水面上破碎的光影。阳光从云层后面漏下来,在水面上铺了一层碎金子,一闪一闪的,像无数个眨眼睛的小星星。
“沈识檐。”
“嗯。”
“你觉得一个寒假够吗?”
“够什么?”
“够你把我长大的地方都走一遍吗。”
沈识檐靠在栏杆上,侧过头看着她。阳光落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柔和,像一幅被水洗过的画,所有的棱角都模糊了,只剩下温润的、柔软的线条。
“不够,”他说,“但我可以多来几次。”
林知夏弯起嘴角,转过头看着河面上的碎金。
“寒假还有二十天,”她说,“你打算待几天?”
“你希望我待几天?”
林知夏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
“两天?”
她摇了摇头。
“二十天?”
她又摇了摇头。
“那是多久?”
林知夏把两根手指收回来,握成了拳头,攥紧,然后松开,手心朝上,摊开在他的面前。
“我希望你待到我不用数日子为止。”她说。
沈识檐看着她的掌心,看了很久。然后他伸出手,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掌心贴着掌心,手指贴着手指,严丝合缝地,像两块拼图终于找到了彼此。
他的手还是凉凉的,但比早上暖和了很多。也许是因为在口袋里捂了一上午,也许是因为她掌心的温度传了过去,也许只是因为,他来了。
他来了,在这个他从未到过的城市里,在这个他从未见过的河边,在冬天的风里和碎金般的阳光里,他来了。
林知夏握紧了他的手,在心里把那个问题又问了一遍——一个寒假够吗?
不够。
永远不会够。
但没关系。
因为他们还有很多个寒假。很多个春天,很多个夏天,很多个秋天。很多个梧桐叶落的时候,很多个银杏叶黄的时候,很多个初雪降临的时候。
很多个在一起的时刻。
她握着他的手,沿着河岸往回走。柳树的枝条在风中轻轻摇晃,像在和他们告别,又像在说——明天见。
明天见。
后天见。
每一天都见。
沈识檐在的那几天,林知夏家的客厅变成了一个奇怪的混合空间。
茶几上摊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和几本参考文献,旁边放着林知夏妈妈织了一半的毛衣,再旁边是林知夏寒假作业——一篇还没动笔的读书报告。三样东西各占茶几的一角,像三个互不打扰的邻居,和平共处。
林知夏盘腿坐在地毯上,抱着笔记本电脑,盯着空白的文档发呆了快二十分钟。她的目光从屏幕移到左边——沈识檐坐在沙发上,腿上摊着一本很厚的书,钢笔夹在指间,偶尔在笔记本上写几个字。他的侧脸在午后从窗户斜射进来的阳光里显得格外安静,睫毛在眼下落了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她看了他几秒钟,又把目光移回屏幕上。
文档还是空白的。
她又看了他一眼。
这回他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眼来看着她。两个人对视了两秒,林知夏心虚地把目光移回屏幕,假装自己在认真地思考。她听到他轻轻笑了一声,很轻,如果不是客厅太安静,她根本不会注意到。
“写不出来?”他的声音不大,刚好够她一个人听见。
林知夏把电脑转过去给他看。空白的文档,光标在一闪一闪的,像一只不知所措的眼睛。
沈识檐看了一眼屏幕,又看了一眼她面前摊着的那本书——她要写读书报告的那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他把自己的书合上放在一边,从沙发上滑下来,坐到地毯上,和她面对面。
“读到哪儿了?”
“读完了。”
“那怎么会写不出来?”
林知夏想了想,说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不太有道理的话:“就是因为读完了才写不出来。读到一半的时候觉得有很多话想说,读完了反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沈识檐把那本《长恨歌》拿起来翻了翻,翻到某一页停了,看了几秒钟,然后把书放下。
“王琦瑶最后照镜子那段,”他说,“你怎么看?”
林知夏愣了一下。她当然记得那段。王琦瑶死之前,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衰老的、她几乎认不出来的自己。那段写得极好,好到她读完的时候把书合上,闭着眼睛坐了很久。
“她在镜子里看到的不是自己,”林知夏说,“是时间。时间把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个人,而她是最后一个发现这件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