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郎,其实我觉得,你不用跟我一起去的,你刚伤愈出院,需要好好休息的,这个案子我来就行”尼克斯说道。
在尼克斯看来,这个案子实在是没有必要侦查了,死者是死在一个无人可进入的密室里,除了自杀不会有其他的可能。
“尼克斯,保罗先生不是还约我们两去他家吃饭吗,把这起案子弄完,我们一起去”费郎坚持要去,尼克斯也不好说什么,或许费郎真的能有什么重大发现呢。
在这位伙伴的侦探生涯中,遇到过很多千奇百怪的杀人事件,他总能发现一些问题,这是尼克斯所不具备的。
一路上,费郎都在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大难不死使得费郎更加的珍惜眼前的一切,感慨生命的精彩,天空中飞翔的鸟儿、湖面跳跃的鱼、岸边低垂的细柳,都映发出勃勃生机。
“尼克斯,现场你们移动了没有”费郎问道。
“保留的很完美,尸体也暂时没有送去解剖,你说要和我们一起去,那就等你先过去看了,我们再去送检”尼克斯说道。
“谢谢”
就这样,二人在不知不觉的交谈中,到达了案发现场,死者住的地方,费郎看了一下拐角处挂着门牌号XX街11号。
在尼克斯将车停稳之后,便带着费郎向案发现场走过去。
“费郎,这次的案发现场可不同于前两次,前面两次案件都是发生在一个别墅里,而这次死者是居住在一个居民楼里”
“能给我描述一下,这个居民楼的情况吗”
“这个居民楼是老住宅区了,楼龄起码有20年了,这个小区的楼层有12层,每层有5个住户,门牌号从左到右,一次递增”
“死者住在那一间”
“死者住在1楼的105室,楼梯口的方向是朝北的,进入楼梯看到的是103室,向东是104-105,向西是101-102室。”
说话间,费郎已经走到了死者所在的单元楼门口,只见这个单元楼,上面布满了黑色的油烟,还有苔藓生物,应该是阳光不充裕导致的。
老住宅就是这样的缺点,虽然地带处于黄金地带,市中心的繁华地带,但是周围都是高楼大厦,严重遮挡了老区的阳光。
“进去看看吧” 在费郎一行人进入105室的时候,大厅里面已经站了很多的警员在里面取证。
大厅的方向朝南,大厅和阳台连接在一起,虽然方向很好,但是也被前方的大楼遮挡住了阳光。
虽然小区的外面破旧不堪,可是室内的环境却让人焕然一新,墙面都刷上了白色的墙漆,没有一丝灰尘。
阳台和走廊连接的地方,也有一扇推拉门,推拉门旁边,还有绿色和灰色搭配的窗帘设计,可以挡住室内的阳光。
室内的右手边,放置着灰色皮沙发,与之相对应的,是左手边的电视机和电视柜,整个房间采用的是简约式的设计。
天花板的灯也是采用的无顶灯,让整个房间充斥着冷色系。
“尼克斯,死者的死亡地点在哪里”费郎问道。
“死者是被发现死在自己的房间”
于是费郎和尼克斯便直接走向死者的房间,电视机的旁边有一条走廊,走廊的右手边就是死者的房间,此时门已经被撞开,
费郎和尼克斯一进入房间,就看见一个老者躺在地上,想必真是死者,费郎向前走了一步,发现右手边是一个卧室卫生间。
正当费郎准备进入卫生间观察的时候,尼克斯的助手过来了。
“报告尼克斯警长,死者的资料已经调查清楚了。
死者是哈里斯先生,年龄65,生前曾是建筑工程师,这栋楼的设计者便是他。
和大儿子和小儿子还有小儿媳居住在一起,第一现场的发现人是小儿子,报警的人也是他”
“那么有没有弄清他是如何发现父亲死亡的”尼克斯问道。
“这个我们问过了,听说是在他叫他父亲吃午饭的时候发现的。
他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反锁了,然后敲门没人回应,,他预感出了事情,然后便走到了阳台外面的院子,想通过窗户看到卧室里面的情况。
可是当他来到院子,准备观察的时候发现,屋子里的窗帘也拉上了,窗户也打不开。
于是小儿子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他就守在房间外面,等到警方赶到现场后便把门给撞开了。
当我们进去的时候,就看到死者掉在房梁上,上吊位置正是在现在躺着的这个点上。”助手回答道。
“有没有法医的报告”尼克斯问道。
“经过法医的初步判断,死者是被勒窒息而死,死亡时间距离现在有4个小时,身上没有其他的伤痕,判断为自杀”。
“等等你们为什么断定他是自杀的”,费郎问道,对一个侦探而言,过早的定义死因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何况现在只是个初步判断。
“因为我们来的时候,房间门是锁住的,而窗户也是从里面锁死的。
据我们勘测,房间门可以从里面锁住也可以从外面锁,但必须使用钥匙,钥匙在他本人的口袋里。
听街坊邻居和他的儿子儿媳说,哈里斯脾气古怪,性格孤僻,卧室房间的钥匙从不离身,连他儿子儿媳都没有碰过。
而且就连这个锁是他本人设计的,不可能找到第二把钥匙,但是他死亡的时候钥匙在他本人的裤子口袋里,我推测只能是他从里面锁住了门,然后在房间上吊死亡”。
费郎没有说话,从现场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的,门从里面被锁住了,窗户也从里面被锁住了,如果哈里斯先生是被人杀害在里面,那么凶手是如何逃离这个房间呢?
费郎思考了片刻,觉得,答案还是要从死者的身上寻找,于是便去检查死者的身体。
费郎走到死者的尸体旁边,开始仔细观察,死者是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但是他的穿着,却十分的光线靓丽,让人很难想象,他已经65岁了。
哈里斯梳着一头整整齐齐的黑发,黑的蹭亮,很明显用了发胶。
穿着雪白条纹衬衣,打着蓝领带,穿着西装七分长裤,皮鞋磨得蹭亮,费郎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脸,很明显是和别人有约的。
尸体旁边还摆放着凳子,看上去是他自杀用的,费郎摸了摸他的口袋,之间裤子口袋里放着一只打火机和一个钥匙,钥匙自然是卧室的,兜里有打火机,看来他是抽烟的。
在费郎和尼克斯一起检查的时候,哈里斯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儿媳一起来到这里,三个人眼睛都红肿,看来是哭过。
他们中那个最胖的男子走到尼克斯探长面前,鞠了一躬,然后对着尼克斯说到:“不好意思警长先生,麻烦你们走一趟了,但是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内心也很悲痛”
“没事,这是警方的职责,请问怎么称呼您”
“我是父亲哈里斯的长子,叫我哈梅斯就可以了,我是一名服装设计师,日常就在家办公,设计服装”。
胖子在自我介绍完之后,他便指着那边高个穿着褐色阿迪运动长袖黑色运动裤黑色运动鞋的男子和一名瘦弱黄衣女子说道。
“那是我的弟弟和弟媳,你们叫哈萨克和琳达就行,哈萨克的工作是搏击教练,而琳达是全职太太,负责我们全家的餐饮和生活起居”。
“哈梅斯先生,你知不知道你父亲要去见什么人呢”费郎问道。
“不知道,父亲的脾气性格很怪,任何事情都不会和我们讲,他好像也没有朋友”哈梅斯回答道。
“那么哈梅斯先生,我请问死者是否有一些特殊的习惯”,这话是费郎问的,因为在费郎看来,死者实在是很奇怪。
既然决定自杀了,那么为何还要穿着这么整齐,如果不是要见什么人的话。
“是的,警察先生,您观察的真仔细,不瞒你说,父亲有严重的洁癖。
对于一切不工整的事情,父亲都会指手画脚,做到事无巨细,一定要把细节纠正过来,为此,我们警察和父亲起冲突”。哈梅斯如实说道。
由于费郎和尼克斯一起过来的,所以哈梅斯就认为费郎也是警察。不过对此费郎并没有解释,而是继续问道:“你们都和你父亲起了哪些冲突呢。”
“我先说我吧,是个服装设计师,在卧室内设计方案,绘画,剪裁布料,这些都是十分常见的。
但是我的父亲经常无理的直接闯进我的房间,然后打开我的衣柜和鞋柜,有的时候甚至还有我的背包。
看看我衣柜里的衣服没有叠整齐,鞋柜里的鞋也没有摆放整齐,甚至背包里也没有放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
上帝啊,我真的受不了了他了,经常和他大吵,前几天我还和他大吵了一架,琳达和哈萨克都在场。”
费郎望向琳达和哈萨克,二人都点了点头。
“不光是我,其实我的弟弟哈萨克和我也差不多,他喜欢钓鱼,而且回来之后,他的渔具也不会马上收拾。
父亲不仅讨厌这项运动,更讨厌哈萨克不收拾,哈萨克与父亲发生过多次冲突,琳达也是,因为打扫卫生不干净和做的食物不让他喜欢和他吵了很多次”。
他们的对话让费郎和尼克斯很无语,见过怪人,没见过这么怪的人,简直就是故意找儿子儿媳的茬吵架的。
“那么你们认为你们父的亲是自杀吗”,费郎问道。
“我认为是的,父亲自从上了年纪之后,脾气非常的暴躁,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和我们争吵,有时候甚至还在房间里对着墙发脾气,父亲也多次说过,养了我们这帮白眼狼,自己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好的我知道了,你们先出去吧”费郎说道。
三人鞠了个躬之后便退出了房间。
费郎继续观察死者的情况,死者身上没有其他的伤痕,可以排除生前进行过打斗。
费郎观察死者的脖颈,上面只有一条沿着下巴向上的勒痕,说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是被勒致死。
被勒死的话,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自杀,就是尼克斯他们所讲的上吊而死。
第二种可能就是被凶手给勒死的,然后再被凶手吊上房梁,伪造现场,制造自杀假象。
但是两者之间伤痕其实是有区别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死者自己上吊而死,那么脖子的勒痕是在下巴位置,勒痕方向向上。
但如果死者是被勒死的,那么死者就是被从背后勒死,那么勒痕的位置就在脖子中部,方向斜向后。
如果凶手再伪造成自杀的现场,那么就会出现两条勒痕,这就是十分明显的证据了。
不过很可惜,并没有出现费郎想象中的两条勒痕的情况,只有一条向上的勒痕,尼克斯他们判断死者上吊的依据或许就在这里吧。
费郎在观察完死者后,便去勘测整个房间的情况,整个房间面积很大,但是只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
进门可见,床摆在靠卫生间这一侧的墙边,就是右侧,电视机面对着床。
床靠着洗手间的位置旁边,有一个衣柜放置,费郎打开了衣柜,里面摆放着形形色色的衣服,全部被用衣架挂起来,没有被衣架挂起来的,也摆的都是绝对的工整。
床边和衣柜的中间还摆放有个床头柜,费郎打开了衣柜的抽屉,里面的器具也是摆的工整,指甲刀,别针,发胶..........
这种工整让强迫症患者十分的舒心,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就十分难受了。
费郎抬起头来,看向了窗户,窗户是正对大门的,现在已经被窗帘遮盖住了。
而在窗户的右边有一个离地两米左右的排气扇,而在靠窗户的左侧有面全身镜,正对着房间大门。
观察完卧室之后,费郎走进了卫生间,引入眼帘的一个马桶和一个镶在墙上的毛巾架,靠近左手边有一个洗手台。
洗手台上面摆放着一副牙刷,一个牙膏,两个口杯,还有一个剃须刀一面镜子,摆放的也很整齐。
费郎感觉到了一丝好笑,这样活着,确实挺累的,难怪他的儿子和儿媳要和他吵。
卫生间没有什么特别的,费郎准备出门,然而在他起身的时候,他注意到了,在这个毛巾架上面,有一个小通风孔。
费郎观察,这个通风孔离地2米多,费郎1.8的身高也是恰好才能够到。
费郎走出了房间,再次看向了房间中央,整个房间只有一张四角凳子,正是死者上吊的凳子,目测板凳高度50公分,看来平时哈里斯先生都是坐在床上看电视的。
“费郎,有什么发现吗”尼克斯走过来问道。
“再去检查下哈里斯的尸体吧,如果没有什么异常,我觉得可以当做自杀立案”费郎说道,他其实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我说的没错吧,如果是他杀的话,这个房间只有房门和窗户可以出去,窗户是从里面锁死的。
当然不可能从窗户出去,那么只有从门出去了,可是门要用钥匙锁上,如果凶手从外面锁门的话,那么钥匙不可能会在哈里斯的口袋里”
“或许是在你们进入房间的时候,他们三个中有人趁机放进去的”费郎提出了疑问。
“那是不可能的,他们三个从来都没有进入这个房间,除了刚刚所有人一起进来的时候,最开始破门的时候只有警方的人,就连报案的哈萨克先生都没有和我们一起”。
和尼克斯一起过来的警员立刻说道,费郎的话简直是对他们能力的怀疑,虽然知道费郎是世界名探,但是他还是忍不住为自己辩解道。
费郎笑了一下,没有说话,那这样的话,这个现场毫无疑问是一个密室。
如果是罪犯杀人的话,那么他是如何逃出卧室的呢?还是先去其他的地方看看吧,于是费郎便走出卧室,再次去了大厅。
其实开始来到时候没注意,现在留心道,大厅里的摆放也是很整齐的,看来在死者看得到的地方,都必须摆放整齐。
费郎走到了阳台上,拉开了窗帘,推开了推拉门,看到外面的景象。
外面是一个小院子,面积不大,被围墙围了起来,费郎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院子是一楼独有的院子。
外面有一个阳台,阳台晾着很多衣服,有西装和衬衣,就连雨衣都有,也是整整齐齐的,费郎摸了一下衣服,衣服全是干的,至少今天是没有洗过的,因为这里无阳光,很难让衣服干。
在阳台的左手边,摆放着一个工具箱,费郎打开了工具箱,里面摆放着扳手、起子和螺丝。
只是里面的一捆钓线引起了费郎的注意,于是费郎便拆开了那捆钓线,不过却什么也没有发现,或许只是哈萨克先生鱼具修理用的工具箱。
“尼克斯先生,我们去哈萨克先生的房间看看去”
“走吧”
二人紧接着便去了下哈萨克的卧室,哈萨克的房间在哈里斯的房间对面。
哈萨克的卧室布局和死者房间差不多,也是一个巨大的卧室和一个独立的卫生间,一张大床,看来是哈萨克和他老婆一起住的。
和哈里斯房间不同的是,哈萨克的房间地板是大理石的,而哈里斯的房间是木制的,哈萨克床左右两边都有床头柜。
费郎打开了衣柜,里面的情况和哈里斯差不多,看来琳达有收拾,费郎打开了左床头柜,里面放着针线盒和剪刀,看来是琳达做针线用的,看来琳达睡在里面。
费郎打开右边的床头柜,里面摆放的有剃须刀、水果刀还有鱼钩,一定是哈萨克的了。
“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去哈梅斯的房间看看”费郎说道。
哈梅斯的房间和剩余的房间相比起来,就是乱七八糟了。
墙上挂满了模特的海报,各种衣服到处摆的都是,然后是电脑和电脑桌摆放在床头,应该是设计服装的时候要用的,卫生间里洗漱用品,就连纸巾和面巾都是随处丢在地上。
费郎此刻有些理解哈里斯了,这么恶劣的环境,给费郎也受不了。
“尼克斯,我们出去看看吧”
在看完所有的房间后费郎便去了单元楼周围看,想去找找看周围的监控看有没有拍到什么景象。
“费郎,这是老校区了,不会有监控的”尼克斯遗憾的说道。
“没办法,我们去看看院子吧”
院子像上面说的,被围墙围起来了,只有哈里斯的房间才有,尼克斯拿到了钥匙,二人便进去查看。
院子里都是青草,还算整洁,相必应该是哈里斯有打扫,围墙的长度和房间的长度是一样的,左右两边刚好包围了大厅和哈里斯的房间。
费郎十分的遗憾这里没监控,楼道里没有监控,不过尼克斯那里传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马路上其实是有监控的。
马路的监控显示小儿子哈萨克先生上午出去过,中午之前返回。
应该确实是自杀吧,费郎这样想着,不过他还想去最后看一下死者身上的信息,于是便再次回到了死者卧室。
这一次,他看的相当仔细,然而这一次,费郎却发现了一点点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死者的右手小拇指的指甲并没有剪完,这让费郎感到异常的奇怪,
为什么感到奇怪呢,因为费郎已经知道了死者是有严重的洁癖的,留下小指甲这种事,不可能干的出来的,何况周围的地板上没有发现指甲,说明死者一句收拾过房间。
那么他就决不可能单单留下一个小拇指的指甲。这里面一定大有玄机,现在费郎可以推断,哈里斯一定是指甲没有剪完就死了。
但是对于一个洁癖如此眼中,甚至连自杀都要穿的整整齐齐的人来说,这个指甲的问题他一定会发现。
既然都决定打扮的整整齐齐的时候自杀,那么就绝对不会留下一个小拇指不剪。
“不好,我上当了,哈里斯先生绝对不是自杀,而是被人杀死”费郎立马下了结论。
而且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哈里斯先生在剪指甲的时候被人杀死的,看来这起案子还是一件凶杀案,费郎擦了一下脸上的汗,让自己保持冷静。
那么作案的人会是谁呢?作案的手法又是怎样的呢?费郎思考着。
费郎的目光,转到了和哈里斯同住的三个人身上。
首先,哈里斯在这个房间里呆着,如果是外面的人进来,他一定会听到声音,或者从窗户和镜子里可以看到别人的声影。
如果别要杀死他,那么哈里斯先生不可能会没有反抗,更不可能将后背留给敌人,让其乖乖勒死。
但是现在尸检报告显示哈里斯先生是被勒死的,没有其他打斗痕迹,那说明是熟人作案,而且是趁哈里斯不防备的时候,想到这个之后,费郎决定开始物证调查。
“尼克斯警长,估计有点事得麻烦你”
“你讲”
“去给我找下指甲刀之类的东西,然后化验下指纹”
“好的”过了一段时间,一个警员过来报道。
“费郎先生,指甲刀只找到一把,在死者的房间的床头柜抽屉里,只找到了死者一个人的指纹”
“好的,辛苦了”。
其实现在事实已经很明显了,死者应该是指甲还没剪完的时候,被凶手勒毙,之后,指甲刀就掉落在现场。
而凶手还知道死者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不可能会将指甲刀丢在地上,于是便将便指甲刀放回了抽屉中,并且凶手行凶的时候带着手套,才没有留下他的指纹。
那么知道死者有洁癖,而且还是死者熟悉的人,就只有那三个人了,大儿子、小儿子和他的妻子,这三个人中肯定有一个是凶手。
但是现在,依然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凶手是如何勒死死者的,并且死者脖子上只存在一条勒痕的。
第二,,凶手又是如何逃离这个密室的,这个密室只有用钥匙才能锁上,那么钥匙为什么还在哈里斯先生的口袋里,这是如何做到的?
凶手如果是从里面将门锁上,然后再从窗户出来,但是窗户是不能从外面上锁的。
那么,凶手只能是从外面将门锁上,然后再将钥匙放入死者的口袋里,想到这里,费郎不禁自嘲了一下,钥匙回到死者的口袋里,这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那么凶手是如何做到的呢?看来寻找答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