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机器狗传奇小说
《人间别亦难》
○ 蟾宫 著
“我作人类朋友的时间不多了!”
一一中华田园犬虎伢的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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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人间别亦难,最难是乡恋
作者 谈笑天(江汉大学教授)
当第一缕晨曦漫过南山的山脊,洒在牛首山下那方炊烟袅袅的村落时,我总想起虎伢说过的一句话:“这世间的告别,从来不是轰轰烈烈的挥手,而是悄无声息的转身。”
作家我的好友作家言心生兄作为灵长类动物,却放低姿态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下这部十三万字的机器人时代传为机器狗写了一部史诗级巨制《人间别亦难》。不是为了控诉现代化的铁蹄如何踏碎田园的宁静,也不是为了缅怀农耕文明的落日余晖,而是想记录一段正在消逝的时光——一段人与土地、人与动物、人与人之间,还留存着温热气息的时光。
牛首山,得名于《山海经·南次三经》中“其状如牛而白首”的异兽传说。千百年间,这座山守着山下的小村,小村依偎着这座山,春种秋收,寒来暑往,日子像村口那条蜿蜒的小河,缓慢而悠长地流淌。直到机器的轰鸣穿透山林的寂静,直到钢铁的“造物”取代了牲畜的蹄印,直到“分田到户”的欢歌被“人机革命”的浪潮淹没,我们才惊觉,原来那些习以为常的烟火气,那些鸡鸣犬吠的清晨,那些炊烟缭绕的黄昏,都在成为“最后的人间”。
这本书里,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人物,只有一群平凡的人一一路虎哥、老槐爷、大宝和大宝媳妇、向儒爷和农技员等,再就是一只叫虎伢的狗,还有一群逐渐被遗忘的动物——老牛、小驴、花猫,以及后来闯入这个世界的机器狗、机器人。他们在时代的夹缝中,演绎着生存与挣扎,眷恋与告别。
作家试图以狗的眼睛,去看人类的悲欢。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阶层的隔阂,没有利益的纷争,只有本能的温暖与忠诚。我们不懂什么是“战略部署”,不懂什么是“自动化生产”,我们只知道,摇尾巴是表达喜爱,狂吠是守护家园,依偎在主人脚边,就是最安稳的幸福。可当机器狗也能模仿我们的摇尾,也能发出精准的吠叫时,我们才迷茫:人类,真的还需要我们这些“血肉朋友”吗?
书中还塑造了一个乡村诗人——老槐爷。他站在牛首山的老槐树下,看着推土机推倒老屋,看着机器人走进课堂,看着年轻一代涌向城市,留下空荡荡的村落。他把满腔的眷恋与悲愤,写进一行行粗糙却滚烫的诗句里。他的诗,是这部书的灵魂,也是这个时代的注脚。
作家还道过大宝夫妇对新农村适应新时代的转型,从精神上到物质上的改变,象征一代人背负旧乡愁向新乡愁情感转移。而虎伢以人类朋友见证这个特别的时代,发出“做人类朋友时间不多了〞的呼唤!
“人间别,别亦难”,别的是什么?上古别的是茹毛饮血就是石器时代。中古别的是原始部落。近古别的是文化荒漠。现代别的是封建殖民。今天,是别了“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农耕生活,是别了“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田园诗意,是别了人与人之间那份朴素的温情,是别了人与动物之间那份纯粹的信任。难、难、难!
一句狗言狗语如同撒向人们迎接机器人时代的狗血的精神食粮:人类留给我做人类朋友的的时间不多了!但告别,不代表遗忘。就像虎伢的爷爷奶奶临终前说的那样:“机器人的手再灵巧,也没有人心的温度。”这份温度,是我们对抗冰冷机器的最后底气,也是我们留给这个世界的,最珍贵的礼物。
愿每一个翻开这本书的人,都能在字里行间,找到那份久违的人间烟火气,找到那份对生命的敬畏与热爱。
是为本书序也。
(全书12000字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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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槐下乳犬,南山炊烟
21世纪暮春的雨,像牛毛,像花针,密密地斜织着,把牛首山笼罩在一片朦胧的水汽里。南山村的泥土,混着青草和野花的芬芳,弥漫在空气里。村口的老槐树,已经有上百年的树龄了,树干粗壮得需要两个成年人合抱,枝繁叶茂,像一把撑开的巨伞,遮住了大半个村口。
树洞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呜呜”声。
我就在这阵雨声里,睁开了眼睛。
母亲的舌头温热而粗糙,舔舐着我的绒毛,我下意识地拱进她的怀里,吮吸着甘甜的乳汁。树洞外,雨珠顺着槐树叶的边缘滑落,滴在地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远处,传来几声鸡鸣,还有老牛低沉的哞叫,混着雨声,像一首温柔的田园交响曲。
“阿黄,你又躲在这里生崽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我听到母亲低低地叫了一声,然后,一双布满老茧的手,小心翼翼地伸进了树洞。我吓得缩成一团,母亲却用尾巴轻轻拍了拍我,仿佛在安慰我:“别怕,这是村里的老槐爷,他是个好人。”
老槐爷的手,摸了摸我的头,暖暖的。“哟,一窝四只,都是好崽子。”他笑着说,声音里满是欢喜,“阿黄啊,你可真是我们南山村的功臣,又添了这么多小家伙。”
母亲摇着尾巴,蹭了蹭老槐爷的裤腿。
老槐爷是村里的小学老师,也是村里唯一的诗人。他的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眼睛却像牛首山的泉水一样,清澈明亮。他喜欢在老槐树下看书、写诗,也喜欢和村里的动物说话。在南山村,老槐爷是最受尊敬的人,也是对我们动物最好的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雨停了,太阳出来了。牛首山的青山,被雨水洗得格外青翠,南山村的田野里,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像一片绿色的海洋。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也渐渐长大了。我们爬出树洞,在老槐树下追逐打闹,学着母亲的样子,在地上嗅来嗅去,寻找着散落的骨头和野果。
就在这时,我遇见了路虎哥。
路虎哥那年十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粗布褂子,脚上踩着一双露脚趾的布鞋。他背着一个破旧的书包,手里拿着一本语文书,正坐在老槐树下的石凳上看书。我好奇地凑了过去,围着他转了一圈,然后趴在他的脚边,仰头看着他。
路虎哥低头看了看我,笑了。他从兜里掏出一块糖,剥开糖纸,递到我的嘴边。“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舔了舔那块糖,甜丝丝的味道,瞬间弥漫在我的舌尖。我摇着尾巴,蹭了蹭他的手。
“既然你是在虎年初生的,那就叫你虎伢吧。”路虎哥说。
虎伢。这个名字,从此就成了我的代号。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路虎哥的“小跟班”。他读书的时候,我趴在他的书桌旁,听他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他写字的时候,我看着他握着铅笔,在纸上写下歪歪扭扭的字;他放学的时候,我陪着他一起回家,走在田埂上,看着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南山村的日子,像老槐树的年轮,一圈一圈,缓慢而悠长。
那时的南山村,还保留着最淳朴的农耕生活。天刚蒙蒙亮,村里的男人们就扛着锄头,牵着老牛,走向田野;女人们则在家门口的水井旁洗衣、做饭,烟囱里飘着袅袅炊烟;孩子们背着书包,唱着歌谣,走向村头的小学。
我最喜欢的,是跟着路虎哥去放牛。老牛是村里最老的牛,它的名字叫“老黄”,和我母亲同名。老黄的背上,搭着一个破旧的牛鞍,路虎哥坐在牛鞍上,手里拿着一根牛鞭,嘴里哼着山歌。我跟在老牛的身后,跑前跑后,时而追逐蝴蝶,时而在草丛里打滚。
牛首山的半山腰,有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路虎哥把老牛拴在一棵大树上,然后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我趴在他的身边,舔着他的手背。
“虎伢,你说,城里是什么样子的?”路虎哥突然问我。
我歪着头,看着他。城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我只知道,南山村的山是青的,水是绿的,空气是甜的,这里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路虎哥叹了口气,说:“我长大了,要去城里读大学。我要看看,城里的高楼大厦,是不是比牛首山还高。”
我蹭了蹭他的脸,仿佛在说:“我等你回来。”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大学”是什么,也不知道“离别”是什么滋味。我只知道,路虎哥是我的主人,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路虎哥的个子越来越高,他的书包也越来越沉。他每天都在老槐树下读书,读到深夜。老槐爷常常坐在他的身边,给他讲牛首山的传说,讲《山海经》里的故事。
“虎伢,你知道吗?牛首山在《山海经》里,叫‘南经牛首山’。”老槐爷摸着我的头,说,“传说上古的时候,这里有一头神兽,长得像牛,脑袋是白色的,头上有一只角。它守护着这座山,也守护着山下的百姓。后来,神兽化作了山脉,就成了现在的牛首山。”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老槐爷又说:“我们南山村,就是靠着牛首山的灵气,才这么风调雨顺。那个唐代白居易就被贬到南山写下“半匹红纱一丈棱,系向牛头冲炭值”。人和山,人和动物,本来就是一家人啊。”
那时的我,还不明白老槐爷话里的深意。直到多年以后,当机器的轰鸣打破了南山村的宁静,当老牛被拴在牛棚里,再也没有上过田野,我才懂得,老槐爷说的“一家人”,是多么珍贵的存在。
路虎哥考上大学的那天,南山村沸腾了。村里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老槐树下,敲锣打鼓,放着鞭炮。路虎哥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我围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摇着尾巴,发出欢快的叫声。我以为,路虎哥会带着我一起去城里。
可是,当路虎哥坐上开往城里的汽车时,他却摸了摸我的头,说:“虎伢,你要好好看家。等我放假回来,给你带城里的好吃的。”
汽车缓缓驶离了村口,扬起一阵尘土。我追着汽车跑了很远,直到汽车的影子消失在山路的尽头。我站在村口的石桥边,望着远方,心里空荡荡的。
从那天起,我成了南山村的“留守野狗”。
母亲已经老了,她每天都趴在老槐树下,晒着太阳,眼神里满是疲惫。小花猫成了我的新伙伴,它是一只浑身雪白的猫,眼睛像蓝宝石一样。小花猫和我一样,也是一只留守的动物,它的主人,是村里的一对留守老人。
我们每天都守在老屋檐下,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村里的人来来往往。东家的大娘给我一碗剩饭,西家的大爷给我一块骨头,我和小花猫就这样,相依为命。
有时,我会想起路虎哥。想起他给我糖吃的样子,想起他坐在牛背上哼山歌的样子,想起他说要带我去城里的样子。我常常坐在村口的石桥边,望着山路的尽头,盼着他回来。
村里的日子,依旧平静。但我隐隐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分田到户已经好些年了,村里的人,都忙着盖新房。一栋栋砖瓦房,取代了原来的土坯房,矗立在田野边。村里的年轻人,都想着去城里打工,赚更多的钱。他们说,城里的钱好赚,比种地轻松多了。
我看着村里的留守媳妇,在夜晚的月光下,偷偷地翻墙而出。她们的脸上,带着羞涩的红晕,手里拿着手帕,走向村口的小树林。我知道,那里有等着她们的人——也许是邻村的光棍,也许是走村串户的货郎。
我也见过那些货郎,他们挑着担子,担子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商品——针头线脑、糖果饼干、花布衣裳。他们的吆喝声,清脆响亮,惊起了村里的鸡鸣狗吠。他们不仅带来了商品,也带来了城里的消息,更带来了一些暧昧的气息。
有一次,我看见湾西头的大宝媳妇,和一个货郎在柴房里说话。大宝媳妇是村里最漂亮的留守媳妇,她的男人大宝,去城里打工了,一年才回来一次。货郎递给她一块花布,她接过花布,脸上泛起了红晕。然后,货郎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她没有躲开,反而把头靠在了货郎的怀里。
我悄悄地走开了。在我眼里,这和我对灰姑娘的渴望,并没有什么不同。人类和动物,都是有感情的,都需要陪伴。
只是,人类总是喜欢用道德来约束自己,却又总是在背地里,做着违背道德的事情。而我们动物,从来都是率性而为,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遮遮掩掩。
日子就这样,在平淡与琐碎中,一天天过去。我依旧是南山村的一只野狗,吃百家饭,住树洞窝。但我知道,我的心里,始终牵挂着一个人——路虎哥。
我盼着他回来,盼着他能像小时候一样,带着我去放牛,带着我去爬山,带着我去看牛首山的日出。
我也盼着,南山村的日子,能永远这样平静下去。山青,水绿,人淳朴,动物和人类,永远是朋友。
可我没想到,这份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那天,我正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晒太阳,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尿味。那股尿味,销魂又勾魂,瞬间勾起了我心底的欲望。我抬起头,看见一只浑身灰毛的母狗,正站在村口的岔路口,看着我。
它的眼神,温柔而妩媚。
它就是灰姑娘。
我的心跳,瞬间加速了。我站起身,朝着它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