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宅的时候,天已经擦黑。
陈小麦把烟揣进兜里,推开那扇摇摇晃晃的木门。院子里草比人高,他踩着草丛往正房走,脚踝被草叶扫得发痒。屋里还是那股潮气,蜡烛只剩一小截,他点燃了,昏黄的光摇摇晃晃的。
他坐在土炕边,把那包烟放在床头。硬壳,五块钱,在村里算是中等。他低头看着那包烟,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包装纸。
原来自己也不是完全没用。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愣了一下。在城市里干了五年,学的东西不少,但真正派上用场的,竟然是这种不起眼的小事。一个重启就能解决的事,在村里竟然被人当成本事。
他苦笑了一声,躺下来。土炕硬邦邦的,咯得后背疼。窗外的月光从破纸缝里照进来,在地上印出一条白杠。
手机还有信号。
他拿起来,随手翻了翻朋友圈。手指停住了。
李明远的消息挂在最上面。部门经理,三个字刺得他眼睛疼。配图是庆功宴的照片,一桌子人觥筹交错,李明远坐在主位,笑得春风得意。照片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感谢团队支持,继续前行。
陈小麦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想当初他们一起进的公司,同时入职,同时加班,同时熬夜写报告。现在呢?人家已经是部门经理,年薪四十万,有房有车有车牌。而他呢?坐在这个连电都没有的老宅子里,看月亮。
退出朋友圈,他又打开通讯录,翻到几个前同事的名字。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拨出去。说什么呢?说他现在在农村,连热水澡都没法洗?
翻着翻着,手指又停住了。
是招聘软件。头像还挂在上面,状态是“已离职,求职中”。消息栏里躺着几Hr的未读消息,他点开看,都是些“抱歉,您的经验不符合我们岗位要求”的回复。
三十岁,在城市里已经不算年轻了。那些公司宁可要二十五六岁的便宜劳动力,也不愿意要他这种“贵且不一定稳定”的。
他烦躁地把手机扣在床头,盯着天花板发呆。
窗外的虫叫声一阵一阵的,偶尔有几声狗叫,远远的,像是從另一个村子传过来的。这里的一切都和城市相反,没有霓虹灯,没有车流声,没有便利店24小时的灯光。
但奇怪的是,他竟然有点习惯了。
这个念头让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习惯?怎么可能?这才第几天?沒有WiFi、没有热水澡、没有外卖的日子,他是怎么过来的?
他在心里算了算,从进村到现在,大概七八天。这些天他都干嘛了?第一天下午分化石和韭菜,被人笑话;第二天想帮忙收玉米,被赵守田晾在地头;第三天帮周小兰修电脑……
修电脑。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翻身坐起来。那包烟还在床头,他拿起来看了看,又放下。
原来这就是他的价值。在城市里学的那些东西,到了村里竟然能派上用场。可是光会修电脑有什么用?村民们需要的是会种地、会干活的人,不是会重启电脑的人。
他重新躺下来,盯着天花板。月光还是那么亮,照得他眼睛发酸。
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说:留下来吧,这里需要你。你看,周小兰的电脑坏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只要你肯学,总能找到事情做。
另一个声音立刻反驳:需要你?村民们只是好奇罢了。等新鲜感过去了,谁还会理你?你以为你是谁?一个被城市淘汰的人,在这里能找到什么出路?
两个声音吵来吵去,吵得他头疼。
他想离开这里,想回到城市重新开始。但是一想到城里的房租、找工作的高不成低不就,那股勇气就泄了个干净。回去干什么?继续投简历,继续被拒绝,继续住在那个随时可能涨租的出租屋里?
可是留在村里又能干什么?种地,他不会;干活,没人要;难道真的要在这里混吃等死一辈子?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土布枕头有股子潮气,混着太阳晒过的草木味。
手机突然响了。
他拿出来一看,是母亲的电话。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儿子,睡了吗?”
“还没。”他的声音闷闷的。
“在那边习惯吗?”
“还行。”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把实话说出来,“妈,您不用担心我。”
电话那头顿了顿,然后传来一声轻叹:“不习惯就回来,别委屈自己。”
他的眼眶突然红了。
原来不管多大,在母亲眼里自己还是那个需要照顾的孩子。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什么都说不出来。
“妈,我……”
“没事,慢慢来。”母亲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家里还有三亩地,饿不死人。你要是想回来,随时都能回来。”
他握着手机,指节微微发白。月光照在他脸上,也照见了他眼底的挣扎和不确定。
窗外的虫叫声还在继续,月亮还是那么亮。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但已经没有退路了。
明天,会是新的一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