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衍在清平县住了三天。白天走访,晚上在客栈记东西。
第一天去了城北的王家庄。王家老三的媳妇坐在门槛上,手里纳着鞋底。针扎进去,线拉出来,动作不停。问她丈夫怎么死的,她不答。针又扎进去,线断了。她把鞋底放在膝盖上,盯着断了的线看了很久。
“告状的。死在衙门口。”手指把断线打了个结,继续纳。
第二天去了城南。张寡妇的井还在,井口用一块石板压着,石板上长满了青苔。邻居老太太说,跳下去的时候穿着大红的嫁衣。“嫁衣是嫁过来那天穿的,收了几十年,就等这一天。”
第三天去了东街。老孙头家隔壁住着赵木匠,交了“剿匪饷银”之后,家里断了粮。赵木匠的老婆把陪嫁的银镯子当了,换了五斤米。镯子是赵木匠亲手打的,上面刻着并蒂莲。
萧衍回客栈,在灯下记了三页纸。每一页都是一条人命。
第四天,沈明远来了。穿着一身灰布衣裳,袖口卷着,像个账房先生。手里提着一个布包,进门就把门关上了。
他把布包放在桌上,解开。一本账本,用麻绳捆着。还有一叠状纸,厚厚一叠,纸张大小不一,有的发黄,有的发白。
“这些是三年的。”
萧衍翻账本。数字密密麻麻——某月某日收赵德财银三千两,某月某日收李三地二十亩,某月某日打死了人赔棺材钱二两。
“谁记的?”
“师爷。姓钱。”沈明远把椅子拉出来坐下。“钱师爷被王守廉坑过。答应给五百两,没给。他记恨在心,偷偷抄了一份。”
“钱师爷人呢?”
“死了。去年冬天掉河里淹死的。”
萧衍把账本合上。
沈明远没说话。从布包里拿出一张状纸,纸是新的,字迹工整。上面列了王守廉十三条罪状,条条有证据,有人证,有物证,有账本。
“够了吗。”
萧衍把状纸折好,放进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