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震了。
凌晨3:17。技术科老周,这个点来电,只有一种可能。我摸到床头柜上的眼镜,指尖碰到一个冰凉的东西。拿起来——一枚警徽。不是我的。我的警徽在包里。
这是谁的?
警号我认得。我父亲的。他已经殉职三年。
我从床上坐起来。被子滑下去,冷风扑在胸口,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低头看了一眼——睡衣肩带挂在左臂上,右边胸衣的边缘露出来了。黑色蕾丝,昨天刚买的。肩带在锁骨下面勒出一道浅红印子。我盯着看了两秒,然后勾住肩带拉回来。棉质布料蹭过乳房侧面,有点痒。
我从来不穿内衣睡觉。昨晚到底什么时候穿上这件的?想不起来了。
掀开被子,双腿伸出去。脚趾碰到地板,凉,本能地缩了一下。站起来,睡衣下摆垂到大腿中间。走到穿衣镜前,我看到了锁骨下方那块淡红色的痕迹。
吻痕。
谁留的?昨晚我一个人在家。我凑近镜子,手指按上去。不疼,但皮肤发烫。边缘已经泛黄,说明不是今晚弄的——至少是昨天。可昨天我去了哪里?见了谁?
脑子里一片空白。
视线从吻痕往下移。左肩的枪伤疤在白光下泛着冷色,像一只闭着的眼睛。小腹的刀疤淡了很多,但手指摸上去还能感觉到皮肤下面的硬结。我转过身,侧头看自己的后背。脊柱沟很深,蝴蝶骨突出来,内衣背扣勒在骨头下方,勒出一圈红印。伸手摸了一下,有点疼。
我解开背扣。两根肩带从肩膀上滑落,镜子里胸口多了两道红印。我没有脱掉内衣,只是让它松垮地挂着。棉质罩杯塌下去,乳房轮廓在黑色蕾丝下面若隐若现。
算了。没时间照镜子。
套上衬衫。手指捏住第一颗纽扣,扣眼紧,指甲扣了两下才脱开。第二颗。第三颗。衬衫前襟向两侧滑开,露出里面的黑色运动内衣——不是那件蕾丝的了。
我什么时候换的?
不记得。
站在衣柜前盯着自己。衬衫敞着,内衣把胸口压成一条细线。我抓起外套披上,遮住一切。
系皮带。金属扣“咔”一声,在安静卧室里格外响。我把对讲机别在腰带上,低头看了一眼——黑色皮带,铜扣,上面刻着一个字:锁。
我不记得买过这样的皮带扣。
手机又震。老周:“林队,到了没?”
“十五分钟。”
抓起钥匙,走到门口。又停住。回头。枕头上有东西。走过去捏起来——一根深棕色的卷发。我的头发是黑色直发。这根不是我的。凑近闻了一下。栀子花,混着雪松。
和尸体脖子上的香水味一样?
不,我还没看到尸体。我怎么知道香水味一样?
又一段不存在的记忆。
我把头发塞进证物袋,揣进口袋。
出门前检查手机。相册里多出几张照片——我睡觉的样子。角度是从床头柜方向拍的。时间戳:凌晨2:15。那时我应该在睡觉。可照片里我的眼睛是睁开的,看着镜头,嘴角微弯。
那个笑不是我平时的表情。太温柔了。太像另一个人。
我不记得笑过。不记得被拍过。
删照片。删到第三张,手指停住——照片角落有一行小字,放大了看:“你睡着的时候最美。”
不是我的笔迹。
谁的?
我抬起头,看向床头柜。缝隙里,一个针孔摄像头,红灯闪烁。
正在直播。
有人在看。
我把摄像头拔下来塞进包里,拉开门出去。经过卧室门口,我回头看了一眼。镜子里只有我的背影。可我觉得镜子里还站着另一个人。
没有。只有我。
开车去现场。深夜的城市街道空得不像话,红绿灯像独眼巨人在眨眼。打开广播,老歌,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是谁在敲打我窗——我关掉广播。这首歌让我不舒服。
后视镜里,一辆黑色轿车一直跟着我。我加速,它也加速。我减速,它也减速。记下车牌,打给老周:“帮我查这个车牌。”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林队,这个车牌……是你的。”
“什么?”
“你的车。去年买的,黑色帕萨特,尾号723。”
我盯着后视镜。我的车在我后面。那我现在开的是谁的车?低头看了一眼方向盘——车标是我没见过的图案。不是帕萨特。不是任何我认识的车。
手开始抖。
“老周,帮我定位我的手机。”
“林队,你现在用的就是你的手机。定位显示你在……你在城西废弃停车场。你已经到了。”
我抬头。面前是警戒线、警灯、白大褂在晃动。我什么时候到的?不记得开车。不记得停车。不记得下车。
老周还在电话里说话,可我听不见了。
因为我看到一个人。
警戒线里面,站着一个穿白大褂的女人。她背对着我,正在戴手套。白大褂里面是墨绿色的V领毛衣。领口开得不大,但她弯腰拿器械的时候,领口垂下来,露出一截后颈。皮肤很白,脊柱沟陷进去一道浅影。还有一颗痣,在锁骨下方,像墨点落在白瓷上。
她直起身,转身,看到我。
四目相对。
她的眼睛很深。瞳色偏淡,像冬天的湖水。上唇薄,下唇饱满,唇色是天然的粉。没有化妆,但嘴唇边缘有一道很细的干皮——她咬过。
她微微一笑:“林队?”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什么。“沈墨。新调来的法医。”
我盯着她的嘴唇。那道干皮的位置,和我锁骨上吻痕的颜色——说不出的巧合。
她走近,递给我一双橡胶手套。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没有指甲油。食指和中指内侧有茧——不是拿笔的,是长期握手术刀留下的。
“你脸色不好。”她说。
“睡少了。”
“做噩梦了?”
我抬眼。她的语气不像关心,像试探。
“梦到什么了?”她追问。
“不记得了。”
她笑了:“那就好。”
好什么?我没问。
蹲下去看尸体。膝盖弯下去,警裤绷在大腿上。右膝先着地,然后是左膝——水泥地面硌得膝盖骨发疼。手掌撑了一下地面保持平衡,橡胶手套沾上潮湿的灰尘。蹲稳后,前倾身体,重心移到脚尖。尸体脖子上的刻字暴露在灯光下:找到我。
用手指按了按刻字的边缘。不是刀刻的,是指甲刮出来的。指甲边缘应该已经翻起来了,凶手的手很疼。
“左撇子。”沈墨在我身后说。
我回头。她蹲在我旁边,很近。近到能看清她锁骨下面那颗痣——不是圆形,是心形。
“你怎么知道是左撇子?”
“刻字的力度。左边深右边浅,左手持的。”
她说话时,呼吸打在我耳廓上。我没有躲。我在想——三年前,我在第一案的卷宗里写过同样的推论。从未公开。她怎么知道?
“沈墨。”
“嗯?”
“你之前在哪里工作?”
“外地。”
“哪个城市?”
她看了我一眼,嘴角微弯:“你不记得了,林队。我们见过。”
见过?
我不记得。
她站起来,低头看我。俯视的角度,V领毛衣领口垂下去——乳沟的阴影,胸口的皮肤,还有一颗痣,在更下面一点。我移开视线。
“三年前,”她说,“你站在法庭上作证。我在旁听席。”
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法庭、穿白大褂的女人、那颗痣。可画面碎了,像打翻的水。
我站起来。
“回去查你的入职资料。”我说。
“查到了记得告诉我。”
她笑着转身走开。
我回到车里,关上门,闭上眼。
脑子里三个画面同时转。枕头上的深棕色卷发。相册里凌晨2:15的照片——我在笑。沈墨锁骨下的那颗痣。
还有一句话:你不记得了,林队。我们见过。
睁开眼。拿起手机。不是我的车,但手机是我的。打开相册,最近删除里还有那些照片。凌晨2:15。我放大。我的眼睛睁着,嘴角微弯。
然后我看到了——照片里,我的身后,床头柜旁边,有一只手。
手指修长,指甲干净。食指和中指内侧有茧。
和沈墨的手一模一样。
那张照片是谁拍的?
我把手机放下,看向后视镜。我的车——那辆黑色帕萨特——还停在后面。车里有人。一个模糊的轮廓。
拿起对讲机:“老周,查一下我车里的定位。”
“林队,你的车……停在你家楼下。”
“不可能。我看到它在我后面。”
“定位显示,你的车在城东,你在城西。你后面那辆不是你的车。”
我盯着后视镜。
那辆车里的人影,在黑暗中,也在看我。
然后我的手机亮了。
一条新消息,来自陌生号码:
找到我了吗?
我猛地抬头——那辆车里的人影,举起了手机。
屏幕的光照亮了她的脸。
沈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