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言在陈家住了三天。
白天他坐在槐树下,翻他那本旧书,偶尔抬头看燕子,看落花,看那盏一直亮着的灯。阿弃蹲在旁边,问他京城的事。
“京城大吗?”
“大。”
“比镇上大?”
“比一百个镇还大。”
阿弃想了想,想不出来。他又问:“京城有槐树吗?”
“有。但没有这么大的。”
“有燕子吗?”
“有。但没有这么认家的。”
阿弃点了点头,觉得陈家还是比京城好。
晚上,一家人围在炉边,沈书言也坐在旁边。他不怎么说话,只是听着。听沈青萍讲陈三更小时候的事,听陈念归讲赊刀的事,听阿弃讲燕子的事。听到有趣处,他笑一笑,笑得很轻。
第三天夜里,阿弃睡着了,陈念归和沈青萍也回屋了。院子里只剩陈三更、陈北斗和沈书言。灯还亮着,火苗细细的,在夜风里轻轻晃。
沈书言坐在石凳上,望着那盏灯。“陈掌柜,这灯点了多久了?”
“很久。”
“会灭吗?”
“不会。”
沈书言沉默了一会儿。“我爹生前也点了一盏灯,点了三十年。他走的那天,灯灭了。”
陈北斗看着他。“你爹等了一辈子,等到了吗?”
沈书言低下头。“等到了。他等到我长大,等到我考上功名,等到我能替他看看这棵树。”
他抬起头,看着陈三更。“我爹说,赊刀人赊的不是刀,是念想。我以前不懂,现在懂了。”
陈三更没有说话。
沈书言站起身,朝陈三更和陈北斗深深鞠了一躬。“谢谢。”
他转身走进屋,背影消失在昏暗的门洞里。
陈北斗坐在门槛上,望着那盏灯。“三更,沈砚之的儿子,像他爹。”
陈三更点头。“嗯。”
“一样的痴。”
陈三更没有说话。他看着那盏灯,灯还亮着,风还吹着,槐树的叶子还在沙沙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