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残忍的不过时间,多少英雄天骄被淹没在时间里,多少故事被时间遗忘,我和她的一世又一世,也这样被时间淹没了。
第七世:
我原本没有名字,只是黑石部的勇士,我的命,是馨姬的,是黑石部的。
黑石部是荒土里不大的部族,馨姬是我们的女首,她站在图腾柱下时,连呼啸的荒风都会绕着她走。
族里的人都说,馨姬是天选的,而我,是馨姬选的——选我做她的刃,做黑石部的盾。
我不懂什么是天选,我只知道,馨姬的眼睛亮起来时,连荒土的风都是暖的。
我只知道,只要有我在,就不能让任何东西伤着她,伤着黑石部。
荒土的规矩向来简单,弱肉强食,要么杀,要么死。
我杀过伤人的凶兽,赶过抢粮的邻族,身上的疤一道叠着一道,一道为馨姬,一道为黑石部,我总觉得,疤越多,我便越能护着她们。
每次拼杀回来,身上总会添些新伤,可这些我从不在乎,我浴血跋涉,只想早点看到她那双明亮的眼睛。
而她,每次见我满身伤疤,总会用温热的指尖,轻轻从我的脑袋右侧划到左侧,轻声跟我说:
“这是一,你就是部族的第一勇士。”
于是我给自己起了名字,就叫“一”。
我要做黑石部永远的盾,做她永远的一,一直保护部落,一直保护她。
只是荒土的天,从来都不偏护弱小。
那支带着青铜斧的巨木部——荒土里最凶悍的部族,终究在一次狩猎中,和我们撞了个正着。
他们人太多了,那一战,我不知道拼杀了他们多少人,我带着的三只石斧都砍得崩碎了。
因为我明白,经过这次后,两个部族的仇就结下了。
我现在多拼杀他们一人,馨姬和部族的危险就会少一分。
拼到最后,我连捡起地上散落石矛得力气都没了,才护着不多的族人逃回了部族。
全身插满骨箭的我,倒在冰冷的荒土上,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只想再回族中看一眼她明亮的眼睛,想让她再一次在我额头划下那个“一”。
可这一次,我回不去了。
我曾奢望,她能带着族人安稳的活着,可我没想到,她竟带着黑石部全部的族人,红着眼杀向了巨木部。
那一日,荒土被鲜血染红,巨木部死伤无数,再也不是荒土里的大族。
可我用命保护过的馨姬,我用鲜血守护过的族人,从那一日后,再也没有一人回来过。
后来苟延残喘的巨木部,终究还是被更大的部落覆灭了,成了荒土又一抔尘土。
只有黑石部的故事,在荒风里流传——有一个叫“一”的勇士,有一个叫馨姬的女首,她们的故事,被荒风吹得很远,很远!
………
时间更残忍处就在于它不会为任何人和事停留,我和她的故事,也只在翻涌的时间长河里,激起一朵又一朵的小水花。
第十五世:
我是名门将后,一朝柱石,于归程难民中,一眼便看到了她,她偏爱红衣,像荒地里烧着的火,撞进我冰冷的眼底。
我寻来天下最好的绣娘,为她裁了数不尽的红衣,件件皆锦绣。
旁人不知,我本是厌红的——沙场多年,见惯了兵刃染血的红,见惯了将士赴死的红,那抹红曾是我最深的梦魇。
可因她,我竟慢慢改了,看她穿红衣的模样,我感受到的,再不是血腥,而是心头的香甜。
我们大婚那日,整座王都皆被红色裹尽,喜庆漫了长街。
满朝文武皆来贺喜,大王亦亲自登门,赐下无数珍宝,可我望着大王的眼,竟从中看到了几分与平日不同的东西 。
自那以后,我每次征战归城,总能在王城的高楼上,看到那一抹熟悉的红,她就站在那里,等我回家。
我的心,也渐渐变了。
从最初的一腔热血、保家卫国,到后来的归心似箭、只想见她,于我而言,守着江山,不过是为了守着王城里的那抹红,我这一生,只想护她一人。
可那一次,我率大军赶赴边疆,行军动向却被敌军尽数知晓——我在敌人面前,竟无半分秘密。
那一战,打得惨烈,我军两万人,拼尽最后一口气,斩敌五万多人。
我杵着断枪,身上插满箭矢,血染征袍,独自站在由尸体堆成的小山上,遥遥望向王都的方向。
我想回去,再看一眼那抹红,再看一眼红影身后的王宫。
我的大王啊,你怎么就不明白?
只要那抹红衣还在王城,我便永远是你的柱石,永远不会反判,何苦,自拆江山柱石?
我仿佛看到,雄伟的王宫少了一柱,已然摇摇欲坠。
这一次,我没能骑马归城,而是躺在了一个冰冷的红色木头棺椁里,放在马车上,缓缓入城。
我不想听满城百姓的痛哭,不想受百官的祭拜,我只担心,王城里的那抹红,我不想看到她的泪水。
后来,我的红色木头棺椁,被人换得大了些,英武的男人身着盔甲躺着,旁边多了身穿红衣的貌美夫人。
……
二十三世:
我们是两只鸟,生在同一片林,长在同一根枝,朝朝暮暮,形影不离。
一起在林间啄食野果,一起在树桠筑巢搭窝,风来相偎,雨来相护,世间最安稳的日子,大抵就是这样。
可那日,她为了寻我最爱的甜浆果,竟误入了可恶人类的圈套,被锁进了冰冷的铁笼。
我顺着她的气息疯了般寻去,终在一方庭院里看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一道铁笼,生生隔开了我们。
我拼了命地撞向笼栏,喙被撞裂,羽毛被染红,直到我的血,一点点浸红了冰冷的铁笼,也没能撞开那道阻隔。
我倒在笼边,没了气息。
许是人类见我死了,终是动了恻隐,打开笼子放了她。
可她没有飞远,只是怔怔看着笼边那片我留的血红,而后猛地振翅,一头撞在了那片红里,随我而去。
后来,可恶的人类见了这般模样的我们,便给我们这类鸟,起了个名字——相思鸟。
……
第三十一世:
这一世,我成了大王,坐拥万里江山,后宫妃嫔三千,可我连一眼都懒得看。
我的心里,始终藏着一个模糊的影子,哪怕征战天下、血染四方,我也要找到她。
百姓骂我残暴,说我弑杀,那又何妨?我本就是踩着尸山血海登上王座,余生所求,唯有她一人。
终于,我攻破了一个小国,在王宫的废墟里,我找到了她。
只是情报错了,她竟是这小国的公主——我亲手杀了她的全家,成了她不共戴天的仇人。
部下纷纷进谏,让我斩草除根,以绝后患,我看着他们,二话不说便斩了两个最忠心的手下,血溅金銮,从那天起,再无人敢提杀她。
我把她带回我的王宫,予她世间最好的一切,她待我也算温和,有好感,却从未笑过。
看着她眉间化不开的愁,我慌了——我是九五之尊,可我竟连让她笑一笑都做不到。
我再也无心打理朝政,奏折堆积如山,朝会次次缺席,满朝文武的劝谏,我只当耳旁风,唯有一句反复问他们:“怎么才能让她笑?”
终于,在一次城楼看演武时,兵刃相击、战马嘶鸣间,我无意间瞥见了她唇角的弧度,那是我见过最绝美的笑容。
从那以后,我日日带她去看演武,朝政彻底荒废,江山社稷皆抛诸脑后,我只知道,她笑了,便够了。
我的疯魔,终究给了敌国可乘之机,乱军攻破王城那日,箭雨漫天,尸横遍野。
我护着她,背靠背站在王宫的废墟里,最后一同倒在了血泊之中。
有人问我,为了一个女人,负了天下,丢了性命,后悔吗?答案,是否定的。
……
第四十二世:
我是一个白衣剑士,潇洒风流,浪迹江湖,余生唯一的事,便是跟着一个红衣少女。
她脸上有块胎记,武功却极高,冷艳又带几分侠气,一眼,便撞进了我心里。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她纵是武功再高,也总会一次次遇着凶险,而我,便次次适时出手,护她周全。
朝夕相伴,彼此惺惺相惜,两颗心渐渐靠近,终究走到了一起。
她曾垂眸说,脸上有胎记,怕是不好看,我执起她的手,认真道:
我看的从不是你的脸,是你那颗藏在冷艳下的侠义之心。
我无父无母,婚礼便在她家办——她是武林世家的女儿,她家,便是我的家。
只是大婚那日,宾客满堂,喜庆漫天。
我却趁人不备,将一大包白色粉末,悄悄放进了她家饮水的井里。
大宴散去,满院之人皆身中剧毒,我持剑指着瘫倒在地的老人,纵声狂笑:
“老贼!你想不到会有今天吧?
“我接近你女儿,蛰伏多年,就是为了今日复仇!倒是没想到,你一把年纪,竟还有个这么好的女儿。
“老不羞!你看清楚!院内院外几百具尸体,都是你当年作恶的报应!” 话音落,我手起剑落,一剑削飞了那颗白发苍苍的头颅。
大仇得报,我本想提着这颗人头,回老家祭拜那枉死的一百一十三口亲人——我永远忘不了,五岁那年,躲在冰冷地洞里,瑟瑟发抖的那些漫漫长夜。
可脚步终究还是停了,我回头,抱起了那一身大红嫁衣、虚弱瘫倒的她。
犹豫再三,还是从怀中掏出瓷瓶,给她嘴里灌进了些许绿色汁液,我不舍地看着虚弱的她,终究是要走的。
可她却气若游丝,轻声道:“江湖打打杀杀本就正常,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不怪你,只求你,最后再抱我一次。”
是啊,我是真的不在乎她脸上的胎记,真的爱她的侠气,真的想和她相守一生。
要不是她有个作恶多端的爹,我们本可以是江湖上最完美的一对,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抱住了她,眼角竟有温热的泪,悄然滑落。
可就在这时,一柄雪亮的钢刀,从我的身后狠狠刺来,穿透了我的胸膛,也穿透了她的胸膛,鲜红的血把她的嫁衣染得更红了。
她嘴里一边涌着血液,一边虚弱的说道:“你为家人复仇,我不怪你,你利用我,我不怪你,可我也要为我的家人复仇,你也别怪我。”
我感受着生命的流逝,两个人流到一起的鲜血,我艰难的说道:“不怪你,这辈子欠你的,来世再还,希望我们不再有冤仇。”
满园的尸体中,终究多了一对相拥的、不同的身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