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北辽东的黑土地,从冬至春,总被皑皑白雪裹覆。寻常时日,虽也是滴水成冰的干冷,风却不甚烈,可今夜不同,狂风暴雪交织,寒风吹在身上,如刀割般刺骨,天地间只剩一片彻骨的寒凉。
厚雪没胫,三尺余深的积雪覆满山野,一脚踩下,雪沫便漫过腰腹,仿佛要将人彻底埋葬在这片皓白之中。这般天气,行路难,骑马更难,唯有雪橇能在雪上滑行,梅盛便是乘雪橇,往云雾山庄而去。
步天涯循着西北方向的路,在风雪中疾驰。深雪阻路,寒风扑面,他却浑不在意,这般恶劣的环境,于他而言早已是常态。越是艰险,反倒越能激起他心底的韧劲,若日子过得平淡无奇,反倒会让他失了对生活的热忱。
雪再大,风再烈,也挡不住他前行的脚步。他的轻功卓绝,虽未臻踏雪无痕的化境,却也能在厚雪中飞奔如电,身形快得只剩一道残影。他的轻功从无师门传授,皆是多年来浪迹天涯,踏遍千山万水,一步一步摸索练就,唯有一个“快”字,是其精髓。
身法快,步法快,身形更疾,快如流星追月,却又不失逍遥洒脱。纵是疾驰,也如苍鹰振翅翱翔于云海,如游鱼摆尾穿梭于碧波,更似彩蝶翩跹飞舞于百花丛中,灵动飘逸,自有一番别样的风姿。纵使心中急切赶路,他的身影依旧潇洒,在漫天风雪中,勾勒出一道清逸的剪影。
今夜的辽东,偏又起了大雾。浓雾漫天,遮天蔽日,将夜色揉得更加浓稠,也为这片苍茫的雪野,添上了一层神秘莫测的面纱。
步天涯在风雪与浓雾中追了大半夜,东方的天际已泛起一抹微红,天,快要亮了。可浓雾依旧未散,沉沉地笼罩着大地,遮住了即将到来的曙光,也如同一团迷雾,萦绕在步天涯的心头,挥之不去。
无数的疑问在他心中盘旋,百思不得其解。那些人为何要对岁寒三友痛下杀手?究竟是为财,为仇,还是另有图谋?宁翠竹的暴毙,是否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暗杀?他们的下一步,又将指向何人?这伙藏在暗处的凶手,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些问题,就如眼前的浓雾一般,缠缠绕绕,让他摸不着头绪,寻不到线索,辨不清方向。可纵使前路迷茫,他也下定决心,一定要揭开这层迷雾,找出真凶,为逝去的英雄,讨一个公道。
就在曙光欲破未破之际,步天涯终于追上了梅盛的踪迹,可他还是来迟了一步。
他虽与梅盛素未谋面,却早已听闻其模样打扮,此刻望着雪地上的景象,心中已然确定,那倒在雪地里的白衣书生,正是妙手书生梅盛,梅万里的掌门大弟子。
前方的雪地上,一片狼藉,七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着,一架雪橇孤零零地停在一旁,拉橇的马匹早已不知所踪。那位白衣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仰面倒在积雪中,双眼圆睁,身旁还躺着四具尸体,看穿着打扮,皆是红梅山庄的弟子。
果不其然,死者正是梅盛。他带着四名弟子,驾着雪橇前往云雾山庄,为岳父梅万里向楚龙翔报丧,却不料在半路遭人埋伏,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步天涯俯下身,轻轻抱起梅盛,指尖探上他的鼻息,早已没了半分温热,显见已死多时。梅盛的眼睛睁得极大,手中还紧紧攥着一支判官笔,双目中满是惊恐与不甘,他临终前,究竟看到了什么,遭遇了怎样的恐怖景象?
步天涯心中悲戚,长叹一声,缓缓伸出手,轻轻抚上梅盛的眼睑,为他合上了双眼,幽幽叹道:“梅大哥,你安息吧。此仇,我定替你报,定要找出凶手,还你一个公道。”
放下梅盛的尸体,步天涯抬眼扫视四周,凌乱的雪地上,散落着刀枪兵器,除了红梅山庄众人的尸首,还有两具身着黑衣的尸体,倒在不远处。这两具黑衣尸体,想来便是埋伏在此的杀手。
那两具黑衣人尸体,相隔一丈左右,皆是面朝下趴在雪地里,身下凝着一团暗红的血渍,鲜血早已染红了周遭的白雪,他们身旁的刀剑插在雪地上,看似早已气绝身亡。看这模样,显是梅盛在临终前,拼尽最后力气斩杀的敌人。
步天涯走到一具黑衣尸体旁,抬脚轻轻踢了踢,正欲俯身查验,寻找线索,异变陡生!
那看似早已死去的黑衣人,竟猛地一个翻身,刹那间,数道寒星自他手中激射而出,直逼步天涯的面门!几乎是同一时间,另一具黑衣尸体也骤然弹起,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带着凛冽的劲风,刺向步天涯的脊背!
纵使对方看似已是尸体,步天涯也从未放松警惕,方才抬脚试探,本就是存了戒备之心。可他见尸体毫无反应,也只当对方确是死透,万万没想到,这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陷阱。
也唯有步天涯,这般历经无数凶险,总能化险为夷的人,才能在这般猝不及防的偷袭下,保持镇定。若非他心思缜密,眼疾手快,又有着闪电般的反应速度,恐怕早已命丧当场。
惊变突生,步天涯却未慌乱,百忙之中,身形猛地一侧,同时挥起衣袖,一股强劲的内劲自袖间迸发,卷向那激射而来的寒星。那几点寒星被他的斗篷精准扫中,准头瞬间偏斜,未能刺破披风,反倒被牢牢裹在了袖中。步天涯顺势一伸手,隔着斗篷,将那几点寒星紧紧攥住。
他心知,这些暗器乃是最致命的威胁,必先化解。而他这一侧身,恰到好处地避开了身后刺来的匕首,那柄直逼心窝的利刃,擦着他的衣袂划过,落了个空。
堪堪避过这致命一击,步天涯身形一飘,如蝴蝶穿花般,轻盈地飘出数丈,落在了安全之处。
他摊开手掌,看着裹在披风里的几点寒星,那竟是几枚细如牛毛的银针,与害死梅万里的毒针,一般无二!步天涯顺手将银针塞进腰间的梅花腰带中,抬眼望向那两个黑衣人,沉声喝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对梅师兄痛下杀手?”
那两个浑身染血的黑衣人,亦是满脸惊色。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天衣无缝的诈死陷阱,竟被眼前这个年轻人轻易破解,他竟能在瞬息之间,避过两人的联手偷袭,这份身手,实在太过惊人。
他们身上的血渍,皆是故意伪装,为的就是引诱来人上前查验,再出其不意地痛下杀手。其中一个黑衣人,手中还愣愣地握着那只空了的针筒,另一个黑衣人则失声惊呼,声音中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与恐惧:“天涯流星步?你是……你是步天涯?”
步天涯唇角微扬,淡淡一笑:“正是在下。”
那握针筒的黑衣人,猛地将空针筒掷在地上,伸手捡起雪地上的长剑,横剑于胸,厉声喝道:“早闻步天涯最爱多管闲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此事与你毫无干系,识相的,便速速离开!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
步天涯依旧面带浅笑,语气轻松,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你既知我最爱管闲事,便该知晓,此事我既然遇上了,就绝无袖手旁观之理。倒是要问问,你们说的否则,是何下场?”
那黑衣人面上罩着黑纱,看不清五官容貌,唯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此刻正闪烁着如饿狼般残忍凶狠的光芒,死死盯着步天涯。他怔了怔,随即目露凶光,厉声喝道:“否则,便是你的死期!”
步天涯朗声大笑,笑声在风雪与浓雾中回荡,带着几分洒脱,几分戏谑:“哦?是吗?哈哈,在下早已厌世许久,早有求死之心,只是一直寻不到能杀我的人。若是你能取我性命,遂我心愿,我还要好好谢你一番呢。”
这番话,气得两个黑衣人重重冷哼,他们看着步天涯这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听着这顽劣戏谑的话语,恨不得立刻将他一拳打进雪地里,让他永不超生,方能解心头之恨。
步天涯的模样,本就足够气人,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并非他的笑容令人厌恶,反而是他的笑容太过迷人。他生得眉目俊朗,一双眼眸亮如璀璨星辰,摄人心魄,笑起来时,唇角两侧各漾出一个浅浅的酒窝,眉眼弯弯,带着几分少年人的顽皮,非但不招人厌,反倒平添了几分温润的书生之气,更添魅力。
江湖之上,不知有多少女子,醉倒在他这一抹浅笑之中。
这份笑容,在好人眼中,是和善的,是可爱的,如春风拂面,令人心生亲近;可在恶人眼中,却成了最刺眼的讥讽与嘲笑,如利刃般,狠狠扎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