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梦见那个女人了。
准确地说,不能叫梦见。我根本没睡着。我趴在电脑前的桌上,劣质赖茅还剩个底儿,瓶口结了一圈白色的盐霜。稿子还没看完,那些垃圾文字,千篇一律的狗血情节,错别字连篇的投稿,我不用看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然后她就出现了。
她站在我身后。没有影子,就是一种重量。空气突然变稠了,像被灌了水,而我沉在水底。我想转头,脖子却被什么东西按住似的,后颈一阵阵发麻。她就那么站着,像是在笑。
我猛地一惊,额头磕在键盘上,打出一长串乱码。等我抬起头来,屋里一片漆黑,只有电脑屏幕放出幽蓝的光。窗台上是一字排开的空酒瓶。一切都没动过。
可她来过了。
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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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时候,我去了一趟码头。
秋天的草海码头,只有这个时候还行,夕阳把沿湖栽种的万寿菊烧成沸腾的血红色,游客走光了,情侣们去城里开房了,剩下些空荡荡的木栏和一池子即将腐烂的荷花。我坐在老地方,百无聊赖地数那些泊着的船,看水里的倒影,然后听到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又来一个。”
我猛地回头。
一个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出头,穿着一件灰色夹克,靠在栈道的木桩上,双手插兜,侧身对着我,像是在等我回头已经等了很久。
“什么意思,又来一个?”我问。
他没回答,只是朝水面扬了扬下巴。我顺着看过去。除了我自己的倒影,水面下还沉着什么东西。白乎乎的,很大一团,水波一荡它就跟着晃。
我趴在木栏上把脖子伸出去。
那是一张脸。
一张被水泡得发胀的、女人的脸。眼睛半睁着,眼白很大,瞳仁只剩一点黑。嘴唇微微张开,像想说什么,但水灌了进去,什么声音也没有。水面被晚风吹皱,那张脸也跟着晃动,仿佛在笑。我整个人往后一仰,差一点栽进水里。
年轻人一把拽住了我的后领。力气很大。
“别急,”他说,松开手,“后面还有。”
我蹲在地上,心跳震得耳膜嗡嗡响。他没有看我,低头点了根烟。我重新打量他,灰夹克过分干净,头发也过分干净,整个人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截漂木。
“你到底是谁?”我问。
“你可以叫我小程。”
“我没问你名字。”
“那你问的是什么?”
我张了张嘴,发现我确实不知道自己想问什么。小程深深吸了一口烟,转过头来看我,眼睛很亮,亮得不自然。
“你每天晚上去老头的酒馆,”他说,“巷子里那家,喝那种能把人喝瞎的赖茅。回去之后对着电脑发呆。有时候摔东西,有时候哭。两个月前辞掉了邮储大堂经理的活儿。三年前离开县一中,带走了抽屉里所有红笔。五年前离开信访办。去北方上过大学,待了四年,回来后再没离开过这座城。”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说的每一句都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在说另外一个人。
“你跟踪我?”
“不,”他说,“我认识你这样一个人而已。”
语气非常平淡,但我后背一阵发凉。他认识的那一个,肯定不是我。我想跟他说,没说出口。他弹掉烟蒂,烟头划了道弧线落进水里,正落在那个女人的脸旁边,荡开一圈一圈的涟漪,那张脸晃了晃,又恢复原样。
“这水里有东西,”我听见自己说,“得报警。”
“报警?”他转过头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你确定她还活着?”
我愣住了。
“你确定她是在水里?”
我再次愣住。等我缓过来站起来时,小程已经走到栈道尽头了。他没回头,背对着我说了一句什么。风太大,我没听清。
天已经全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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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在小程身后穿越了半座城。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又压得很扁。他走得很快,我踉踉跄跄地跟在后面,劣质酒精的余劲儿还没散,太阳穴突突地跳。我们穿过了夜市街,烧烤摊的白烟和孜然味呛得人透不过气;穿过了老城区,黑黢黢的筒子楼窗户里渗出一格一格暖光,偶尔有人影晃过,像皮影戏;穿过了一座桥,桥下河水腥臭,有人在岸边烧纸钱,火光一明一灭,照着那跪在地上的人的背影。
最后停在一栋楼前面。
我抬头看了看,阳台上还晾着我三天前洗的衬衫,忘了收,在夜风里轻轻晃。
“你到底想干嘛?”
“上去。”
他只说了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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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我摸黑往上爬,手扶着墙,墙体粗粝潮湿。小程的脚步声紧跟在我身后,不紧不慢。在三楼拐角的地方,我脚下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膝盖磕在水泥地上。
我跪在地上没动。不是因为膝盖疼。
因为我想起来了。
三楼拐角处,墙上原来贴着一张寻人启事。
我扶着墙站起来,用手机照亮。水泥墙被铲过,但那张纸贴得太久,留下了一层发黄的胶痕,四四方方,像一道封条。寻人启事上印着一个年轻女人,长发披肩,穿格子衬衫,笑容很安静,眼睛弯弯的。下面是几行字:程某,女,二十三岁,于三年前十一月某日从本城走失,家人急寻,当面重谢。最后一行是联系人电话。138开头的。
我还没来得及细看,手机就因为低电量闪了一下,屏幕暗了。
“你想起什么了?”小程在黑暗中问。
“没有。”我说。
“那你为什么发抖?”
我发现自己确实在抖。右手抖得拿不住手机。我咬紧牙站起来,继续往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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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到五楼,掏出钥匙,打开门。
屋里一股酒味和霉味混着泡面调料的气息,窗帘拉着,暗沉沉的。我打开灯。三十平米的出租屋,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子,一台旧电脑,机箱风扇嗡嗡响,地上散着酒瓶和泡面盒子,还有一片踩扁的散利痛。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回头问。
小程站在门口,没有进来。走廊的灯从背后照着他的轮廓,那一瞬间,灯光只照亮他半边脸,另半边埋在阴影里,弥漫着悲伤,纯粹的悲伤。
“你没带她回来过吗?”
“……谁?”
“别装了。”
我没接话。房间里很安静,只有机箱风扇在嗡嗡地转。我把手机掏出来,不知道想干嘛,也许只是不想看他,想找点什么别的东西把视线搁上去。屏幕亮着,日历图标上堆了好几个红点,我点了进去。
“今天:去下面。”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我不记得写过这个。
我往下翻。两个月前。再往下。隔三天就有一条,全是同一句话。我继续往下翻,手指停不下来。一直翻到最上面。
最早那条,三年前的十一月。凌晨四点多。
那个十一月,我还在县一中教书。那年十一月,校门口的银杏黄了,学生们在树下扫落叶。那年十一月,发生了什么?
“别停,”小程在背后说,声音很轻,“联系人。”
我翻开联系人。里面有一个备注名叫“程”的。我点进去。号码我认得。就是我自己的。138开头的那一个。
下面还有一个地址,如归酒店。
“我没存过这个。”我说。
“你存过。你只是忘了。”
我蹲在地上,过了很久才站起来。小程没有再来扶我,也没有再问任何问题。我推开门,一个人走向楼道深处。
楼道最深处,是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常年锁着。我搬来这两年从来没见它打开过。物业说里面是废置的管道间,早封了。可是此刻,这扇门的锁头不见了,铁链松垮垮地挂在把手上,像一条死蛇。
小程退后了一步。
“你下去吧。”他说。
我推开门。一股潮湿的、混着铁锈和泥土的气味像巴掌一样拍在脸上。手机的手电筒打出去,光柱刺破黑暗。我往下走。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五级台阶之后,到底了。
烂掉的纸箱子,横七竖八的管道,一层黑色的积水。
然后,是一个女人。
她靠墙坐着,头低垂着,长发遮住了脸。身上穿着一件格子衬衫,卡其色裤子,光着脚,脚踝处有黑色的淤痕,呈环状,像是被什么东西捆绑过。她一动不动。空气中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味道。
手机从我手中滑脱,掉在地上,光柱朝天打在天花板,地下室里的一切变成一片朦胧的剪影。
我蹲下来。
那一瞬间,什么都听不见了。耳朵里只有血流轰鸣的声音。整个世界只剩我和她。
我走过去。水没过鞋底,冰凉刺骨。我蹲下来。我伸出手。我把那绺头发拨开。
那张脸,和寻人启事上一模一样。眼睛半睁着,眼白很大,嘴唇微微张开,皮肤的颜色不对。
“我知道了。”我的声音不像自己的。
小程站在楼梯口,没有下来。光从上面照下来,给他罩上一层惨淡的轮廓。我看不清他的脸。
“你知道什么?”
“她死了很久了。”
“还有呢?”
“是我——”
我放声哭起来。整个地下室都是我的哭声,水在脚底下震。说不清是什么情绪。不是悲痛,不是后悔,甚至不全是愧疚。是某种被剥开的感觉,像有什么在里面藏了太久,终于见到光,开始溃烂。
然后一切都消失了。
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周围什么都没有了。
我跪在那里,手机掉进水里,已经灭了。黑暗中只有我自己的喘气声,粗重,一下接一下。我伸手朝墙角摸去。什么都没有。没有尸体,没有潮气,甚至没有尘土。只有冰冷干燥的水泥地面。
我疯了一样在地上乱摸,摸到手机,用力按开。手电筒亮了。
地下室是空的。
干干净净。连那只烂纸箱都不见了。地面是干的。
铁门就在楼梯顶端敞着,走廊的灯从上面照下来,黄乎乎的一团。
我站起来往上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看见铁门内侧贴着一张被撕过的纸。
寻人启事。
已经褪色得厉害。还是那张脸。披肩长发。安静的笑容。
下面一行字:程某,女,二十三岁,于三年前十一月某日走失。
最下面一行是电话号码。138开头。
我用自己的手机拨那个号码。
嘟——嘟——嘟——
三声忙音。然后一个女声开始说话,带着电流杂音,有些含糊,但我还是听清了每一个字:
“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我疯了一样地往上跑,冲进屋里翻箱倒柜,柜子里、床底下、抽屉最深处。我找到了。
一部旧手机。
银灰色,诺基亚的老款,屏幕碎了,很久没用过的样子。一个老式充电器就搁在它旁边,插头端端正正地摆在插座上,像有人随时准备给它续命。我长按开机键,竟然还有电。屏幕亮起来,壁纸是一张照片。
一男一女的合照。男人搂着女人的腰,女人低着头笑,还是那件格子衬衫,头发被风吹起来。
那个男人是我。年轻了不止十岁,头发还黑,眼里有光,穿一件洗白的灰夹克。就像小程穿的那件。
我打开那部旧手机的通话记录。最近一个已拨电话,是三年前的十一月。138开头的号码。通话时长——37分钟。
她的备忘录里留下的最后一条:
“他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他说那个地方只有他知道。我有点害怕。但他说别怕,别怕。他从来没有骗过我。”
日期是三年前的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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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去了派出所。
值班的民警是个四十多岁的胖男人,正趴在台子上打盹,肩章歪歪扭扭的。我冲进去的时候,椅子刮过地面发出刺耳声响,他猛地抬起头。
“码头的水里有尸体,”我说,“我要报案。”
值班的民警坐在那里,看了我很久。他打了个哈欠,没有急着说话,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然后转身调了码头的监控记录给我看。
画面里,傍晚的草海码头。夕阳沉得像要渗出血来。沿湖的万寿菊开得正盛。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木栏上,对着水面发呆。
我趴在围栏上低头看水。
我猛地仰头。
我差点摔倒,然后自己踉跄着站稳。
一个人站起来,转身离开。整段画面里,只有一个人。
没有小程。
“老李,”民警忽然开口,“你少喝点吧。”
“你怎么知道我姓李?”
他愣了一下,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最后还是说了:“你不是第一次来了。上回你报案,说码头水里有东西。大前年的十一月,你报过一次。报案人信息留下了。你说水里有个年轻女人。”
我没说话。
“那次我们出警了。码头水域。什么也没捞着。后来你又来了一次,说你记起来了,是她自己掉下去的。我们做了笔录,觉得你精神状态不太好,建议你去看医生。”
“姑娘叫什么?”
“程念念,”他说,“二十三岁,走失人口登记过的。家属找了她很久。”
我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白。
“找到了吗?”
胖民警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他慢慢地说:“老李,你需要休息。你真的需要休息。”
他从头到尾没有回答我。
我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天快亮了。
路边的早餐摊已经支起来,炸油条的油锅滋滋响,白汽翻涌,有个老人蹲在路边生蜂窝煤炉子。早起的人开始出现在街道上,穿校服的、提鸟笼的、遛狗的。这座城市醒了,和昨天一模一样,仿佛昨晚的一切从未发生。
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猛地转身。是小程。还是那件灰夹克,站在早餐摊的白汽里,轮廓有点模糊,五官却很清晰。他的微笑和之前不同。这一次,是真的在笑。
“你去过了。”他说。
“地下室是空的。”
“我知道。”
“寻人启事。那个号码。”
“我知道。”
我们面对面站着。路人从两边流过,没人注意到我们,像我们根本不存在。
“她叫什么?”我问。
小程没有回答,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我手心里。就是寻人启事上那张。年轻的脸,眉眼柔和,嘴唇微微张开,像有什么话马上就要说出来。翻到背面,我的心停跳了一拍。
三个字——
“别忘了”
用的是蓝黑钢笔水。笔迹我认得。我的。
“她跟我什么关系?”
“你觉得呢?”他说。
晨光从他身后照过来,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地滑过远处的街口。一个骑电瓶车的女人鸣着笛从我们之间穿过。我真真切切听到她的车轱辘碾过小程脚背。他没有任何反应。女人也没有任何反应。
“你到底是不是真的?”我问。
小程没有回答。他只是慢慢把手插回口袋,转过身去。
“老李,”他背对着我说,“你活了这些年,有没有哪怕一天,是真实的?”
我没有回答。他往白汽深处走了几步,影子越来越淡,像被雾吃掉了一样。
最后飘过来一句话:
“等你不用再喝的时候,就记起来了。。”
天彻底亮了。我站在原地。
街上的人渐渐多起来。有个穿格子衬衫的女孩骑着单车从我面前经过,头发被风吹起来,和照片里一模一样。我看着她消失在街角,忽然想起来,三年前那个十一月,县一中的银杏叶正黄,我第一次见到程念念。她就站在校门口的银杏树下,穿这件格子衬衫,阳光从枝叶间漏下来,落在她脸上。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那天下午的太阳很好。那天下午,我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带她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有我知道。
我掏出那部旧手机,打开日历,指尖在屏幕上滑了很久,停在那个烂熟的界面上。三年前的十一月里新增的第一个提醒:
“去下面。”
时间是凌晨4:17。
我又往前翻了一页。十一月。十二号。下午,我醉酒睡着之前,有一条备忘录,只有一行字。
“程念念,今晚9点,如归酒店302。”
我记起来了。那家酒店在城西,过桥再走两条街。老板是个秃顶的老头,卖劣质酒,年轻时赌输了老婆孩子。那老板我后来想起来了,这些年我一直在他的酒馆里喝酒,他从来没提过一个字。
窗台上那些空酒瓶,每一个都对应着一个被我喝掉的夜晚。
我把它们一只一只收进垃圾桶。酒瓶碰撞,叮叮当当,像散落一地的钟声。
然后打开门。晨光涌进屋里,满地金黄。
该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