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私生子们(2)
书名:凡人联盟之凡人大学 作者:肖伟 本章字数:6055字 发布时间:2026-05-10

一个银灰色的机器人从母巢舱门口走过来,脚步很轻,几乎听不到声音。它的机械臂上挂着一把枪——不是左轮,不是电击枪,是一种老雷从没见过的武器。枪身很短,没有枪管,只有一个拳头大的、像灯泡一样的东西。

秦飞从机器人手里接过那把枪,在手里掂了掂。

“老雷,”他说,“看好了。”

他举起枪,没有瞄准,甚至没有看那些靶子。他只是把枪口对准了靶场的方向,然后按下了扳机。

没有声音。

不是“声音不大”,是没有声音。一道刺眼的白光从枪口射出去,像一条被压缩到极致的闪电,划破空气,打在了靶场的中央。

轰——

不是枪声,是爆炸声。十个铁皮罐子同时飞了起来,不是被子弹击飞的,是被冲击波掀飞的。它们在半空中翻滚、碎裂、散成碎片,像一群被惊散的鸟。然后地面炸开了一个坑——不大,但很深,边缘的盐碱地被烧成了焦黑色,冒着青烟。

盐藻平原安静了。

老雷身后的三十几个人,没有一个人说话。连风都像是被那一枪吓住了,停了一瞬。

老雷站在那里,看着那个坑,看了很久。他的手从枪套上放下来,垂在身体两侧。他身后的阿胜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

秦飞把枪还给机器人,拍了拍手。

“电磁脉冲枪,”他说,语气平淡,像在介绍一件农具,“改装过的。一枪能把地面炸出一个坑。”

他看着老雷。

“老雷,你输了。”

老雷沉默了很久。他蹲下来,从地上捡起一个被震落的铁皮罐子的碎片,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碎片边缘还烫手,他把它扔了。

“行,”他说,声音很低,“我输了。虫奴归你。”

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

“但我有一个请求。”

马可看着他。“说。”

“我的人很疲惫,物资见底了。”老雷的声音涩得像砂纸,“能不能……在这里休息一下?”

马可看着老雷,看了几秒。

然后他笑了。

那笑容不大,但老雷觉得那光——如果笑容也有光的话——是暖的。马可把手伸过来,掌心朝上,手指微微张开。

“在我们的规矩里面,”马可说,“握着手就算是买卖成交了。”

老雷看着那只手,没有立刻握上去。他身后三十几双眼睛在看着他。他犹豫了三秒——也许更长。风从盐藻平原上吹过来,带着花香和火药的味道。

然后他伸出手,握住了马可的。

“成交。”老雷说,声音有些涩。

马可握紧了他的手,晃了晃。

“你现在是我的客人。”

他松开手,转过身,朝母巢舱门口喊了一声:“李婶!烧水!”

李婶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围裙上沾着面粉。她看了一眼老雷和他身后那些衣衫褴褛的人,没说什么,转身回屋了。

马可又转过身,看着老雷,鼻子吸了吸,然后夸张地皱起了眉头。

“老雷,”他说,“你们这身上的汗味,都快熏死我了。”

老雷愣了一下。他身后的阿胜也愣了一下。然后有人笑了——不是那种刻意的、讨好的笑,是真的被逗笑了。笑声不大,但在空旷的盐碱地上传得很远。

马可没有被那笑声影响。他双手插回口袋里,嘴角叼着那根没点燃的烟,语气像在安排一次普通的商务接待。

“我们有洗衣粉。洗个澡吧。洗完了,喝点啤酒,舒舒服服地带上香水回去。”

他顿了顿。

“说法我都替你想好了。”

老雷的眉头动了一下。“什么说法?”

马可竖起一根手指。

“你就说,你追到这儿来,见了我们的人。我们很喜欢这些虫族,我们买下来了。”

老雷的眼睛眯了起来。“买下来了?跟谁买的?”

“跟我们买的。”马可笑了,“你就说,对方出价比雇主高,你是个生意人,谁出价高你跟谁做。天经地义。”

老雷沉默了一会儿。“雇主不会信的。”

“信不信不重要。”马可把烟从嘴角拿下来,在手指间转了一圈,“重要的是——他敢不敢来核实。”

他看着老雷的眼睛。

“你见过我们的船。你见过那把枪。你知道我们有什么。你的雇主也知道。你把东西带回去,把话说清楚,他不会为难你——因为他知道,为难你,就是为难我们。”

老雷没有说话。他蹲下来,从地上拔起一朵盐藻花,在手心里搓了搓。花瓣碎了,汁液沾在他粗糙的指头上,有一股淡淡的、清凉的香味。

“马可,”他说,“你这张嘴啊,比秦飞那把枪还厉害。”

马可笑了。“过奖。”

老雷站起来,把那朵碎了的花扔在地上,拍了拍手。

“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他看着马可的眼睛。

“下次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叫人带话给我。我愿意帮忙。”

马可没有说“谢谢”。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朝母巢走去,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先洗澡。洗完再说。”

李婶在母巢东侧的空地上支起了几个大木桶,桶里是温水——用太阳能加热的,不烫不凉,刚好。

老雷站在木桶旁边,看着桶里冒着热气的水,看了很久。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洗热水澡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冬天,在某一个小镇的旅馆里,水不够热,只够每个人打湿一条毛巾。也许是更久以前,在他还小的时候,母亲用一个破木盆给他洗澡,水是凉的,但母亲的手是热的。

他脱了衣服,把身体泡进木桶里。热水漫过他的腰、他的胸口、他的肩膀。他闭上眼睛,感觉到身上的泥垢在水里慢慢软化、脱落。他低下头,看到水面浮着一层灰黑色的东西——那是盐,是碱,是三天三夜追逃奴积攒下来的尘土和汗渍。

“头儿,”阿胜在旁边喊了一声,“这水……真他妈舒服。”

老雷没有睁眼。他听到了阿胜声音里的东西——不是舒服,是一种很久没有过的、被什么东西包裹住的、温暖的感觉。像小时候被母亲抱在怀里。他不想睁开眼,因为一睁开眼,那些东西就会碎。

李婶从厨房里抱出一摞干净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木桶旁边的箱子上。

“旧的换下来,”她说,语气平淡,像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我帮你们洗。”

老雷睁开眼睛,看着那摞衣服。衣服不是新的,但洗得很干净,叠得很整齐,散发着洗衣粉淡淡的、清凉的香味。他伸出手,摸了摸最上面那件——是粗布的,厚实,还细心地在容易磨破的地方增加了几块补丁,针脚很细,像是有心人一针一针缝的。

“谢谢。”老雷说。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几乎只有自己听到。

李婶已经走远了,围裙在风里飘着。

老雷洗完澡,换上了干净衣服。他走到母巢舱门口的时候,马可正在那里等他。马可手里端着一杯啤酒——淡金色的,冒着细细的泡泡,杯壁上凝着一层水珠。

“尝尝,”马可把杯子递给他,“盐藻啤酒。老周酿的。”

老雷接过杯子,喝了一口。

啤酒是凉的,淡的,带着盐藻花淡淡的甜味。那股凉意从喉咙滑下去,一直凉到胃里,像一道被打开的、很久没有通过风的门。

他又喝了一口。然后一口接一口,直到杯子见了底。

“好喝。”他说。

马可笑了。“当然好喝。老周的手艺。”

他接过空杯子,又给他倒了一杯。

老雷端着第二杯啤酒,靠在母巢舱门框上,看着他的三十几个手下。他们有的还在洗澡,有的已经洗完了,穿着李婶给的干净衣服,坐在盐碱地上喝啤酒。阿胜喝得最快,已经喝了两杯,脸红得像煮熟的虾,正跟旁边的人说什么,说着说着笑了起来——那种笑老雷从没在阿胜脸上见过。不是苦笑的“笑”,是真的、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带着热气的笑。

“马可,”老雷说,声音有些涩,“你图什么?”

马可站在他旁边,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那些喝啤酒的人。

“图什么?”他想了想,“图你们下次不来烦我们。”

老雷看了他一眼。“就这个?”

“就这个。”马可说,“还有——图你们回去之后,替我们说几句好话。”

老雷沉默了一会儿。

“你不怕我们拿了东西,回去翻脸?”

马可笑了。“你会吗?”

老雷没有回答。他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啤酒杯。杯壁上凝着水珠,一滴一滴地往下淌,在杯底汇成一小滩。

“不会。”他说,声音很低。

马可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就行了。”

老雷的人在马可这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他们洗了澡,喝了啤酒,吃了李婶蒸的馒头——新麦的,金黄色的,冒着热气,麦香在空气中弥漫。阿胜吃了四个,吃到第五个的时候,李婶拦住了他:“慢点吃,别撑坏了。”

阿胜嘴里塞着馒头,含混不清地说:“好吃。”

李婶笑了。“当然好吃。我蒸的。”

老雷只吃了两个。不是因为不饿,是因为他想留着胃口,多喝几杯啤酒。他坐在母巢舱门口的台阶上,端着第四杯啤酒,看着太阳慢慢西沉。盐藻平原被染成了金红色,像一片燃烧的海。盐藻花在风中摇曳,粉色的、紫色的、淡金色的,像无数只小手在鼓掌。

“老雷。”

他转过头。秦飞从母巢舱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蒸馏酒——鲁本上次带来的那种,度数高,喝一口像吞了一团火。他在老雷旁边坐下来,没有看他,只是看着远处的地平线。

“你那把左轮,”秦飞说,“保养得不错。”

老雷从枪套里拔出左轮,在手里转了转,递给秦飞。秦飞接过枪,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然后用拇指推开转轮,检查了一下弹膛。

“老枪了,”秦飞说,“但还能用。”

“能用的东西,”老雷把枪接回来,插回枪套,“就不该扔。”

秦飞没有接话。他喝了一口蒸馏酒,沉默了很久。

“后面还有两队,”他忽然说,“比你们人多,比你们狠。”

老雷的手在杯子上停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

“猜的。”秦飞看着东边的方向,“雇主要追二十二只虫奴,不会只派一队人。你们是探路的,后面还有收网的。”

老雷沉默了。他知道秦飞说得对。雇主从来不会把宝押在一队人身上。

“他们什么时候到?”秦飞问。

“不知道。”老雷喝了一口啤酒,“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已经在路上了。”

秦飞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两个人坐在台阶上,一个喝啤酒,一个喝蒸馏酒,看着太阳一寸一寸地沉下去。盐藻花在暮色中变成了暗紫色,风停了,整个平原安静得像一幅画。

“秦飞,”老雷忽然开口,“你那个枪——电磁脉冲枪——能打多远?”

秦飞看了他一眼。“你想问什么?”

“我想问,”老雷把杯子放在地上,双手撑在膝盖上,“如果那两队人来了,你们能不能挡住。”

秦飞没有立刻回答。他把杯子里剩下的蒸馏酒一口喝完,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能。”他说。

他没有说“也许”,没有说“试试看”。他说“能”。

老雷看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那笑容不大,但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在里面。像是放心了,又像是觉得自己很可笑。

太阳完全落下去了。天空从金红色变成了深紫色,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

老雷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朝他的队伍喊了一声:“收拾东西!走了!”

阿胜从啤酒桶旁边站起来,脸还是红的,但眼神已经清醒了。他走过来,帮老雷把那些香水、啤酒、洗衣粉搬上板车。箱子很重,但他搬得很小心,像在搬什么贵重的东西。

老雷站在板车旁边,最后看了一眼母巢的方向。那些虫奴还趴在母巢外围的盐碱地上,附肢收在身体两侧,光已经从灰色变成了很淡很淡的金色。那只最小的虫奴——被背在背上的那只——已经醒了过来,正在用附肢拨弄一朵粉色的盐藻花。

马可从母巢舱门口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布包。

“拿着,”他把布包递给老雷,“路上吃。”

老雷接过布包,打开一看——是馒头,几十个,还温热的。他愣了一下,抬起头看着马可。

马可已经转过身,走回了母巢。

老雷把布包系好,放在板车上,然后朝母巢的方向深深地看了一眼。他没有说“谢谢”。他只是站在那里,看了几秒,然后转过身,朝队伍喊了一声:“走了!”

板车开始移动。车轮在盐碱地上碾出两道深深的车辙,像两条并行的、没有尽头的线。老雷走在最前面,左轮插在枪套里,手搭在上面,但没有握住。他身后的三十几个人排成一条歪歪扭扭的线,在暮色中慢慢移动。

走了大约五十米,有一个人忽然停下来。

是阿胜。

他站在盐碱地上,手里还拎着一箱啤酒,回头看着母巢的方向。暮色中,母巢的轮廓已经模糊了,但那些灯光还在——金色的,温暖的,像一扇没有关上的门。

“阿胜,”老雷没有回头,但他的脚步停了一下,“走。”

阿胜没有动。

“我说走!”

阿胜终于转过身,跟上了队伍。但他走得很慢,一直在回头。直到母巢的灯光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金色的点,他才转过头,看着前方的黑暗。

老雷走在最前面,一直没有回头。但他知道阿胜在回头看。他知道不止阿胜一个人在回头看。

他没有说“别看了”。因为他也想回头看。

但他没有。

他是头儿。头儿不能回头。

老雷的队伍消失在黑暗中。

马可站在母巢舱门口,看着那两道深深的车辙,沉默了很久。盐藻平原的风又开始吹了,带着花香和啤酒的余味,把那两道车辙的边缘慢慢磨平。

“秦飞。”

“嗯。”

“他说后面还有两队。”

“嗯。”

“比他们人多,比他们狠。”

秦飞靠在门框上,看着东边的方向。地平线上,什么都没有。但他知道,有什么东西正在那里。

“我知道。”

马可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彩票——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了,上面的数字模糊不清。他看了一眼,又放回去。

“孙不烦,”他说,“我们的物资还够撑多久?”

孙不烦的声音从镜子里传来,比平时更沉:“以当前库存,维持现有人员及虫奴的生存需求,最长不超过四十五天。”

马可的手指在口袋里捻着那张彩票。

“四十五天,”他低声说,“够了。”

“够什么?”秦飞问。

马可没有回答。他转过身,看着货舱的方向——那里有二十二只虫奴,它们的光已经从灰色变成了很淡很淡的金色。他又看了看远处——那些私生子们消失的方向。

“够把他们都变成我们自己人。”他说。

秦飞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但他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你小子想得倒挺远”的、带着点欣赏的弧度。

 

小希从母巢舱室里走出来,站在两个人中间。她的光是金色的,很亮。

“东边,”她说,“有人来了吗?”

秦飞看着那个方向。“还没有。”

“会来的。”

“会来的。”

小希点了点头。她转过身,走回了母巢。走了几步,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马可。”

“在。”

“你给老雷的那个说法——‘买下来了’——能管用吗?”

马可想了想。“管不管用,不在说法。在说法的这个人。”

小希的光闪了闪。那是她在思考。

“老雷会替我们说话吗?”

马可笑了。“他不会替我们说话。但他会说对他自己有利的话。而对他有利的,恰好也是对我们有利的。”

小希沉默了一会儿。

“马可,”她说,“你这个人,比秦飞的枪还难懂。”

马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出来。那笑声不大,但在空旷的盐藻平原上传得很远。

“小希,”他说,“你这句话,是我听过最好的夸奖。”

小希的光从金色变成了蓝色,又从蓝色变回了金色——那是她在笑。

她走进了母巢。

身后,盐藻平原在月光下安静地呼吸着。大麦田在沉睡,盐地鸡在鸡舍里打盹,大蚯蚓在地下继续挖渠。而那些私生子们——那些被家族抛弃的、在盐碱地上追了三天三夜的、洗了热水澡、喝了啤酒、吃了馒头的人——正在黑暗中走回属于他们的世界。

他们会把香水带回去,把啤酒带回去,把洗衣粉带回去。

他们会说:“虫奴被买走了。买主是天上来的人。我们惹不起。”

雇主会信吗?也许信,也许不信。

但那些私生子们知道一件事——在那个盐藻平原的深处,在那个有金色灯光的地方,有人给了他们一顿饭、一件干净衣服、一杯啤酒。

那是他们从没得到过的东西。

不是施舍。

是“客人”的待遇。

老雷走在黑暗中最前面,左轮插在枪套里,手搭在上面,但没有握住。他的口袋里有一张纸——马可塞给他的,上面写着“光明商团收购证明”,字是马可自己写的,章是李婶刻的萝卜章。

他摸了摸那张纸,然后把手抽出来,插进裤兜里。

裤兜里还有一样东西——半个馒头,用油纸包着的。李婶塞给他的,说“路上饿了吃”。

老雷没有吃。他留着。

留着,就还有个念想。

东边的地平线上,什么都没有。但老雷知道,有什么东西正在那里。不是追兵——追兵还要一两天才能到。

是另一种东西。

他说不清楚。

但他在黑暗里走着,步子比来时轻了一些。

不是因为他拿到了物资。

是因为他知道,在这个盐藻平原的某个地方,有一盏灯是为他亮过的。

哪怕只是一下午。

哪怕只是一杯啤酒。

那盏灯,还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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