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且不说大队长一行人得了如此高禄的官职后是多么欣喜若狂,且说卡维一行人在吉普车上被逮至监牢的情形。
当时已是十二月的初旬了,天气虽然没有冷到降下雪花的地步,可还是异常的寒冷。卡维一行人被拖到了一间阴暗潮湿的牢房里,一个肥胖的刑警预备在这里等到他们被冻醒(这倒有点儿人性化了,不像大队长他们一般往上校的大腿上残暴的发射子弹使其活活疼醒),好进一步审问情况。在等待过程中,看守卡维一行人的肥胖刑警手也没有闲着。他们轻车熟路的将手伸进这堆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人们的口袋里,期盼从口袋中掏出些“外快”,他们干这种事不是一回两回的了。记着上次,还是在这间牢房,牢房里有个姑娘生的十分漂亮,身材自然也标致极了。而这间牢房的看守者,就是此刻行“偷鸡摸狗”行径的刑警,生的却是十分丑陋,大腹便便。他还是个十分好色的地地道道的臭流氓,动辄就以检查违禁品的由头对这姑娘动手动脚。监牢里无权无势的苦刑犯已经听天由命了,自然也没反抗过一下。总之,这座监牢里有许多不公事,卡维他们未必就是第一批受害者。
那个胖子刑警正将卡维的口袋翻来覆去的颠倒看了几个来回,伸手也摸索了不下十几次,硬是没找到半个子!这下他可气坏了,平日里他在酒馆买醉时的经费都是从这群囚犯的口袋中搜刮来的,眼下的卡维身无分文,自然被他当做垃圾似的丢在一边,还使劲从口中蓄了一口稠黄的浓痰,一口啐到卡维的脸上,因为他已经损失了一杯300ml的朗姆酒啦!“这个老家伙!出门一分钱也不带!铁公鸡!”他怀着怨气又把卡维重重踢了一脚,卡维沿着稻草咕噜咕噜滚了几圈撞到石壁上,已经有些朦胧的醒了,但他可没注意到,动身又去翻那大兵的口袋:“咦!奇怪!这个衣服……怎么这么像四连的军服?”他这么惊奇的想,可想了一会便兴趣索然了,因为他那呆笨的榆木脑袋又在浮想联翩了:“哎!管他三七二十一呢!搜了他,一瓶朗姆酒可就摆在眼前啦!那精致的瓶嘴!离了它,一天都不能过活!真是个可爱的冤家!不过……我愿意一辈子亲吻你那美妙的唇!它倒也值得我花这么多钱去宠幸!滋味……不消说!”他一面对着一个空酒瓶子幻想,一面又伸手掏进了大兵的口袋。
倏然间,他在胡乱翻搅中他好像摸到了一块棱角分明、结结实实的硬东西。凭借“没有人会把破烂藏在自己口袋里”的这条原则,他猜测那或许是块黄金:列位看官!我是一辈子也没碰过见过黄金的,甚至想再次听到这个名称,都是我很久之前的奢望。我倒听一些有见识的学士说,黄金摸起来是硬硬的,看起来又漂亮又华美,其实跟铁差不多吧!可听学士们讲,黄金可大不同于钢铁呢!学生们说黄金的什么质量还是密度都要胜钢铁一筹,最为明显的差别便是钢铁是个普遍实用的玩意儿。而黄金可不同凡响!当做装饰品来卖,它比钢铁贵的多!当做生活用物来使,它有没有钢盆铁碗那么耐用、轻便。买上一两个金质装饰品倒也情有可原,毕竟哪个人会不喜欢瑰美的宝物呢?这叫给枯燥的生活增添些情调。可要是一直大量购买黄金,把黄金用作生活物品,又未免太屈才了些。要是这种东西,我不单指的是黄金,要是所有奇珍异宝都能当作饭吃,当作水饮,那再好不过了。届时想买多少买多少,肚儿顶饱就行!反正买来也是“吃的”,还不如多买些储备着,这叫年年有余嘛!您看,我说出这种蠢话又引的你不高兴了吧!那咱们且再听接下来的一段故事助助兴!
那个胖子刑警大概也如我一般孤陋寡闻,单凭触觉就判断出口袋里的硬物是块黄金。可他还在为自己心爱的朗姆酒筹划经纶,所以也不管它是金还是铁的就模模糊糊的掏了出来。好在他不识得金子长什么样,要是他认识金子这一金属,不免会大失所望,因为那赫然是块糙实耐用的铁胸章。我先前讲过的,本就不认识金子是个什么玩意,所以他就把这块铁胸章颠来倒去看了个遍,最终无奈的把它想成了一个由纯金制造的勋章。大部分人类都很善于欺骗自己,坦然接受自己的愚昧无知。他显然也是这一类人,因为他已经高兴的拿上这块“金子”预备去换杯酒来小酌一口。
他高兴的锁紧了牢门,将领导给他安排的审问工作抛之脑后,快活而又潇洒的跨大步向酒馆走去。大概是因为他肥胖的缘故,导致他“蹁跹”的双腿看起来就像是两根放在支架上烤的又胀又焦的热狗肠,他迎着寒冷的气流,把头整个的挤进宽厚的衣领,眼睛也被带着遮住了视线。他原以为不会有什么人的,索性闭上了眼走路,他正走着走着,就感觉自己像踩到了一张带着绒毛的软和毯子,跟酒馆门口前铺的那条毛毯一样软和,便惊喜的张开眼,好奇今天为什么会如此快的到了酒馆这里。
“你这个蠢货!肥猪!瞎了眼吗?”胖子的身下传来一个凄惨的声音,胖子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竟踩在一个人的身上,这可将他吓了个哆嗦,要是踩到个什么高官伯爵,自己怕不是得掉脑袋?!于是他简直连想都不敢想了,这本该是他最擅长的事。他急中生智,双腿从那个人的身上赶忙撤下来。他双腿一软,便又立刻跪在那倒地的身影面前。战战兢兢的抖着。“您千万要原谅我啊!我……我。”他已经吓得哭了出来,泪水混在刚才裹进衣领的额头上的油腻腻的冷汗,顺着他涨红了的两腮滑落,“我……我也不是……不是存心的啊!您……原谅……原谅我这个臭猪猡吧!”说完他便将身子伏到最低,趴在那地面上,将头抵到那冰冷的冻土上。“哼!老子能因为你这点挤出来的‘驴尿’就原谅你?太单纯了!不是所有的原谅都是无偿的!你须得付出些代价来!”那个人重新站了起来,直勾勾的对着胖子,然后恶狠狠的这么说。胖子听了此话,肥肉更加的抖成一团了,连头发都在头皮上根根直立的在头上惶惑,活像刺猬炸开的尖刺。“付出代价,付出代价!”胖子这么惊惧的想,一面又努力的将身子缩成一团,像鼠妇那般。“付出些什么代价呢?代价……代价!为什么要这样……骗我?他直接说杀头不就好了?”他不想死,他还不想死!于是在一阵惊恐万分的乱想中,他终于想到了自己的“保命符”。“大人!”他恭敬的将双手献上,掌心合并之处,正静静的躺着那枚胸章,“这个……这个!是金的!金的!”他奸笑的对着那人吐着恭维话:“这个……金的!送给……送给……大人您!啊……不……是孝敬……您……但求您饶了我……我这条贱命!”胖子这么哆哆嗦嗦的说,一面把眼睛翘到头顶上,打量着那位“大人”的神色。
这位“大人”相形与他来说,应当是一位很细很长的瘦子了,他的皮肤呈现出死人一般凄惨的白,下巴颏简直尖的不像话,如果用他那尖尖的下巴来当叉子,也许是可行的,甚至可能超乎意料的好用。而最数有趣的,自当是那张尖酸刻薄的嘴,天知道这位“大人”那一排白历历的牙能放出多少狠话。总之,他的模样和举止都傲慢到了骨子里,使人难以相信这样潇洒阴翳的小伙子,竟只是个低人一等的勤务兵。
胖子将这人当作了一位年轻的上校,满心敬畏的呈着手中的勋章。那人冷冷的笑了一声:“金子?哼!还什么金子!鬼话!拿来我看!”他突然这么大声的喊,给胖子吓的一激灵,呆若木鸡的跪在原地止不住的叩头,不知道如何是好。以生物学上来说,种内动物在大自然中生存的关系,要么是种内互助要么是种内竞争,可人实在是奇妙!团结倒也没见得有多团结,倒是天天打仗(也该向蚂蚁学习学习了)。可事先还未竞争,便主动“缴械投降”,跪拜在别人的膝下,并跪着学西方的吻手礼去亲吻自己的“征服者”,来彰显自己的加倍顺从!的确,像一只只会舔主人的狗来献媚般的顺从!现下,这位胖子军人就是这么顺从的将勋章双手递给那位“瘦子大人”的,“瘦子”拿来颠三倒四的看了一番,手指还往那勋章的表面摩挲着转动,一点儿也没发现半分破绽!这位“瘦子”是个看守仓库的管理员,平日里专门看护那些大军官买来的装饰品。就像我先前说过的那样,汽车没了油,油表见了底,只要给他咕咚咕咚的灌上一管石油,它便又能重新很快活的跑了。而这群军官简直不是人!我在这指的是他们根本没有普通人那样的胃口,华美的装饰品堆了满满当当一仓库,都是那些军官用来储备的食粮。其实也差不多,名利场上的上流人士好像从来不吃不喝一样,好像从来不饥渴难耐,好像仅吸几根香烟,再喝几杯红酒就饱的不行了!古代的骑士们拿着鼻子闻食物的香气过日子,可以说是为了骑士道而身体量行。可我们当代的人,实在是个谜。令人捉摸不透,他们又没有什么信仰去遵循,何至于不吃不喝呢?只有上帝晓得!
上流的军官们最爱买的装饰品便是黄金了,因为它既能彰显地位又能炫耀财富,实在是件宝贝!可这里的军官,多数天天好吃懒做,得来的俸禄将近有四分之三就被他们拿去花天酒地了。久而久之,手里头自然紧的慌,可要是参加独属于上流人的宴会时,他们又想出尽风头了。于是便托人用铁做出些装饰品,最后在那铁的表面镀上一层薄薄的金就大功告成了!这样干可谓省力省财,也让军官在宴会上大大的省心了!“瘦子”平日里看见摸到的“金子”便是镀了一层金的铁块,此刻他把这块铁又掂又摸的,终于确定了这是块金子!如假包换、货真价实的金子!至于胸章为什么是绿色的,他以一个睿智的头脑想:这绿色,怕是金子氧化后的颜色吧!要么就是“淘金热”那时期还没发现这么一种金子!对!这是新近发现的一种绿色的金子!应该值不少钱!
他这么贪婪的想,炽红的双眼都带了些狂热。“你要把这东西,给我?”“瘦子”故作镇静的问,“真的要给我吗?那我就原谅你没长眼睛这回事了!毕竟,关爱盲人,从我做起。”胖子这时才完全抬起了他的头,当他看到“瘦子”身上既没有上校的头衔也没有佩戴的胸章,脸一下冷了下来,全身都停止了抖动,唯有脸上的肥肉抖的愈加厉害。他抡圆了胳膊,伸手就去抢那正在“瘦子”手中的勋章。“你这臭獐子!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普通士兵……哼!把我那勋章拿来!”胖子恶狠狠的骂着,一面挥舞着拳头,一面抖动着脸上果冻般的肥肉,他瞬间从一条温顺的狗进化成了一只凶残的雄狮了,这个问题又得请生物学界来研究了,算了,不应该一而再的去劳烦生物学界,即使是达尔文,翻遍了他所著的《物种起源》,也找不出什么物种的基因能够跨度这么大的“超前进化”。还是说,他是一个泥做的人,想捏什么形态就能捏出来什么形态。这样的话,我倒建议他把腰间的赘肉凹进去一点,再把脊梁捏直一些,因为那实在很不雅观!
最终在作者阅读上百本古籍中也未能找到这一种奇妙的生物。唯有人这一物种可以胜任此美称。所以威廉·莎士比亚有句话说:“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秀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由此可见,我们人类的基因当真是有利的紧。
“啊呀!你给我的东西!现在要要回去?!混账话!”那位“瘦子”惊愕的瞪圆了双眼,因为他又不是达尔文,不能知道一条胆怯的狗是怎样在瞬息间变作凶猛的狮子的。“哼!瞎了你的狗眼!还不快将勋章还我!我可是这儿资历最老的刑警!”资历最老的Dog这么说道,“你要趁现在还我!我还能保证不让你立刻在这儿出丑!这是天大的赏赐了!毕竟刚才,你让我出了那么大的丑!丢了那么大的面子!”看来,胖子彻底将自己方才的出丑归咎于别人了,这样祸水东引的办法,即使是大禹也会被冲个措手不及,所以那“瘦子”竟鬼使神差的将手中的勋章还给了胖子。过了好半天,“瘦子”才像是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一块沉甸甸的金子,便效仿方才的胖子踮起脚尖来去夺那块金子。“拿来!老子要让你知道!老子并非什么普通士兵,我背后可有的是高官为我撑腰!”“瘦子”气急败坏的直跺脚,“你这个臭猪猡!即使我再次得到了这块金子,也不会原谅你了!不会!不会善罢甘休!即使再给我十块!”“瘦子”这话,分明是把自己看护的那堆装饰品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靠山了。实际上,天知道他跟那群军官见过几回面!“什么?!”胖子这么惊骇的想,全身的肥肉又开始一抖一抖的,腿更是软化了半截,扑通一下又重新跪在了地上。“大人……大人,您……您请原谅!啊!我……我这个人……就是粗鲁,什么事也不着调,您……您见谅……见谅!我刚才那……那都是……是一时的……气话!切莫当真!”他咬紧了牙挤出最后四个字,然后就像用光了全部力气般瘫在地上,但他脖颈处的骨头十分发达,还操控着那颗笨重的头向地面扣去,“请您原谅!请您原谅…原谅我吧!原谅我!可怜可怜我!”
“瘦子”冷冷的哼了一声,却不料天寒地冻的一个没收住,一条长而亮的鼻涕直直顺着他的鼻腔喷到了胖子的头发上,再顺着胖子扭动的脖子涂了一头。胖子见他的鼻涕喷到自己头上,立刻把它在头发上抹个匀称,还止不住的说:“大人,您呀!就是会关心我!知道天这么冷,还给我弄点热油搽头呢!真暖和!您要是不嫌弃的话,再使劲往我头上挤上几条,我就喜欢这个!作为报偿,我在酒馆里还存了些钱,全取出来孝敬您!可好……原谅我?我知道的,大人!您可是宰相肚里能撑船!肚量大着呢!”“瘦子”自然不是达尔文,更不会明白一只威猛的雄狮是怎样在一霎时退化成了一只癞皮狗的。“算了,你起来吧!”“瘦子”经他这么一夸,顿觉天底下没有比自己更心善的人了,只好装作有大肚量的模样。可他平日里心胸狭窄惯了,一时竟适应不了这个新角色。我说这话,并非是夸他单纯的可爱,连个“正人君子”的形象都不会演,事实并非如此,他平日里最为得意的两样“本领”其中一个就是善于伪装,至于另一个“本领”,自然和胖子一样,都是十分的好色淫荡。我将这些陋习美化成了“本领”,也并非有意为之,实在是因为当今社会上的人们最引以为傲的“本领”统统是自身最污秽不堪的陋习,我们这群人却加以褒扬,以至于让陋习上了台盘去攀比炫耀,实在是可怕!
“瘦子”这人,不是达尔文转世也就算了,就连一个合格的actor都算不上。此刻,他故作潇洒大度的拉着胖子的手向酒馆走去。“来!好兄弟!先前都是误会,让你出那么大的丑……你送我金子,我自然高兴……”他将一杯白兰地放在胖子的周围,缠了缠手忸怩的说,“不过要说最高兴的,就是结识了你这么个‘良友’!来!今日我们一醉方休!不要客气!有你这块……呸!有我这块金子,酒费自然无需怕!”胖子为自己能攀上这位“大人”的关系而感激的止不住擤鼻涕,声音响亮而又悲恸,惊得一旁的上校都忍不住为之侧目。胖子将那张过度肥腻的脸堆在酒杯口深呼气,佯装欢畅地将鼻和嘴泡在酒里,发出像猪嚎一般的声音。他简直快要窒息了,但为了不扫身旁“大人”的兴,为了自己那光明万丈的大好前途,他还是很努力的大口畅饮着。冷汗都布了一额头。
他平日里是个地地道道的酒鬼,就算喝成一滩烂泥也毫无反应(因为已经喝醉了,被酒精麻痹了,所以毫无反应),此刻他为了不扫身旁“大人”的兴,一大口一大口的灌着那辛烈的酒。他平日里喝其它酒时,都是很正常的反应,此刻初尝白兰地时,却猛觉心跳加速,血管喷张,连他那呆傻的大脑都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一直向神经发出预警信号。神经可不管他,准确来说,是这个胖子的心可不管他,他的心脏已经满盈着讨好他人的念想了,别人快乐的哈哈大笑时,他的心脏才会快乐的发出呻吟,别人愿意取笑他时,那颗破碎的心脏却还天真的以为人家愿意和自己互动,和自己亲近!完全是一颗为了他人而活的心脏!他的心脏从外到内,由表及里,都被一层可悲的阴云或冰霜笼罩着。他的心室已经堵塞,他的感觉已被封锁,全世界的爱,全世界的美!都与他没半分关系!这是没办法的。
胖子继续灌着酒,他突然想到自己入伍时,母亲在自己临走时熬了一个漫长夜,夜里,母亲为他煮了满满一袋的鸡蛋。这是可能是家里剩余的唯一的“好东西”了。又是一杯烈酒,胖子仍对着那位“大人”点头哈腰,露出来个自以为滑稽的笑容。在露出笑容的下一秒后,他便又想起了一辈子勤勤恳恳种田栽树的老父亲,他那张黝黑深沉的脸,饱经了风霜,皮肤里都被没进去了一丝苦楚。可他这辈子没哭过,他没有学过如何去哭,唯有在他坐上火车离开时,父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痛哭着将他送上车站,他偷偷用那粗布制的袖子抹干了眼泪,只是郑重的对他说:“离了家,外面就没那么多人宽容你啦!”当父亲解下自己浑身上下唯一值钱的家当———一根包了浆的黑皮带时,在把它亲手交给自己时。北风吹皱了他的脸,眼泪和鼻涕都和着北风飞往远处了。想着想着,他又猛灌了一口——一口辛辣的苦酒!他突然想到,自己,什么时候,才喜欢上喝酒的?什么时候才把嗜酒当做一种生活?没有人会知道。一个嗜酒如命的人,终归。只是用酒精和梦乡来麻痹自我。在这个世界,在这样的处境里,人的自我麻痹属实伟大,何况,在自我麻痹时,酒自始至终都只是外力,这属实比单纯的完全自我堕落更悲壮!
他想起来了,自己因何才开始酗酒,二十多岁时,他也同大多数青年人一样幻想着自己的人生能一步青云,可现实将他从高邈的云层抛到地面,冷酷的告诉他一个真实而又残忍的道理:这个世界,可能不及你想象的那么美好。因为它总是浑浊而又清澈的立在那,人们在这里找不到最好的理想,也得不到最坏的结果。总之,生活理应如此,当你在理想尽失、穷尽所有的时候,它又会提供给你机遇,于是我们顺着机遇埋头苦干,渐渐淡化了这世间的苦与麻木。酒就是发挥出了这样的作用,它虽能淡化苦难,却遗忘不了所有。
他喝的有些踉跄了,但是,心却不肯放弃折磨身体的机会,操控着他的咽喉一张一合,又猛灌了一杯烈酒。“大人……大人……往……这瞧……您看好了!”他醉醺醺的说的,很快活的跳起舞来,一面又拿起了一杯烈酒,“这是……我母亲……教给……我的……的把戏……您来……瞧……瞧好!”他将酒瓶噙在嘴中,用牙死命的咬着瓶口,然后很得意的翘直了头,把酒瓶抵在他的舌头上。他正预备做下一步动作时,牙齿却被烈酒泡的松软,直直张开了个大口子。于是,那酒瓶的瓶口直插进他的咽喉里,捅进他的肺叶中。瓶身的酒咕咚咕咚直往下冒,胖子拼命的吐着水泡。看呐!多么美妙!他到这种地步还在努力逗那位“大人”笑。他的心彻底不属于他了,已经被空虚剜掉夺走了。
当瓶中的酒降到三分之一时,他就强撑不住了,他苦苦撑了三十余年,却熬不过今天,用迷信的话来说,这是证明他的劫就在今天。这是必然的。于是,他身子一软,全身的肥肉都在痉挛着笨拙的发抖,他的冷汗浇湿了衣服,沾湿了额头。他的四肢彻底趴在地上,我像一只退化了的土狗。接着,他便张开大口只是干呕,呕的胃液都快见底了。呕到一半时,他又拼命的咳嗽,身上抖的跟筛糠米一样。他无法控制了,他不能再继续安稳的麻痹自我了!“快把这家伙抬出去!”酒馆老板看到遍地的狼藉和污秽,顿时破口大骂起来,“这个人!快点抬出去!要不然,往后你们都别想再这儿喝酒了!我可给你们讲,军营中只有我这么一家酒馆!”几个嗜酒如命且地位低微的士兵听了此话,屁颠屁颠的扑到胖子身边,将他拽到外面,扔到了地上就不管不顾了。只顾着去喝自己桌子上余下的半杯朗姆酒!
胖子在外面只是吐,加上咳嗽的严重,这还让他吐出了一大滩红汪汪的血。鲜红的血渗透地面,浸湿了他的头发,沾到了他的脸上,压迫着他的眼睛抬动,他在这里的倒影中看到自己——奄奄一息的模样。他最后又想到了自己父亲病逝的那天晚上。那天夜里,自己在军营中伺候一帮子军官吃喝玩乐,母亲差人急急送来的家书被送到自己的房间里,他那时只顾得上照料军官们酒杯里的酒水深浅,待换餐时自己稍微回到房间休息时,才看到了那封信。知道了父亲于昨日去世。他没有时间去落泪,军官们不会给他如此富裕的空闲时间的!他不应该嚎啕大哭,因为这里的规矩不允许他那么做!
思绪在这儿,就尽数断开了。胖子趴在寒冷的地上,感受着自己的身体由内到外慢慢变冷。他渐渐觉察到,心脏是何等的空虚!于是在这样异常寒冷的天,胖子趴在混有呕吐物和鲜血的冻土上,大睁着僵死的眼睛,浑身的肥肉停止了振颤。冷汗结成了霜,覆到他的面上。他一动不动的,眼珠中还倒映着自己在血泊中的倒影——污秽不堪的丑陋面容。他就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卧在地上,安静而又痛苦的死去了。正如老板希望的那样,他这样死去,不会给任何一个人带来多余的麻烦。从高空中俯视,地上就像死了一只蚂蚁一般,没有人会在意的。
当有人从热烘烘的酒馆里出来时,看到他圆睁着的眼,以及面部死一般的凝重时,试探的将手搭到他的鼻息,这才发现,胖子已经死了。
“死——了?”那个人惊惧的喊,想要呼人出来观看,便重新飞奔往酒馆逃去。他想没准这胖子的死能当个噱头,让他好在酒局里多添个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