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褪尽时,陈默已站在东院马厩前。他没回屋换衣,草鞋上还沾着昨日踏勘时的红土,袖口磨出的毛边被晚风掀起一角。陈承牵马过来,见父亲不动,便也静立一旁,只将缰绳在掌心绕了半圈。
“李元朗的名字放进陶匣了。”陈默忽然说,声音像从井底浮上来,“下一步,得让他有地方施展。”
陈承点头。他知道这话的意思——人要配得起地,地也要配得起人。义学能养才,但留不住根。若无基业支撑,再好的苗子,风吹两下也就散了。
天刚亮就出发。父子二人带两个随从,走的是官道外的小径,避开市集喧嚷。连日奔波,他们已走过七村八岭,看过十几块地契副本。有的坡陡水缺,种三年未必回本;有的虽近河却易涝,秋收常泡在水里。更棘手的是,凡稍好些的田,要么已被豪族圈定,要么农户死守祖产,宁可荒着也不卖。
第三日,他们在北岭脚下歇脚。一处洼地横在眼前,芦苇长到半人高,几头瘦牛在啃草根。陈默蹲下抓了把泥,指缝间渗出黑浆。他用指甲刮了层干皮,底下仍是湿的。
“这地能养稻。”他说。
陈承蹲到另一边,拨开杂草看沟渠旧痕。“水路断在上游,若能把旧渠清出来,引西涧水下来,这一片至少能垦三百亩。”
陈默站起身,望向远处山脊。背阴面林木茂密,松杉混生,树冠连成一片暗绿。那里少日照,不适宜种粮,却是育木的好地方。十年后伐一批,二十年后再轮一批,年年有进账,还不伤地力。
“就这两处。”他拍掉手上的泥,“去查是谁家的户名。”
第五日,他们见到了卖家。是个五十来岁的汉子,穿半旧绸衫,袖口补了针线,自称姓王,原是县里小吏,如今家道中落,打算迁去州城投亲。他带来的地契上写着:北洼旱田四百二十亩,山林六顷,俱属祖业。
起初谈得顺利。王姓乡绅愿以三百两银出手,说是急用钱,不求多赚。陈默当场应下,约好三日后签契。
可到了第六日清晨,陈承去递定金,对方却变了脸。管事拦在门口,说老爷昨夜接到别家长子邀约,出价四百五十两,非诚勿扰。
陈默听罢,没动怒,也没争辩。午后亲自登门,进门先拱手:“您这地,有人出高价,那是您的福分。”
王姓乡绅坐在堂上,端茶的手顿了一下。
“只是我纳闷,”陈默接着说,“既已有实约,为何不见立书?若真定了人家,我们也好另寻出路。总不能让您空耗时间,我们也白跑几趟。”
那人眼神闪了闪,低头吹茶沫。
陈默又道:“再说,高出市价三成,可不是小数目。那位公子当真肯出?还是嘴上说说,图个热闹?”
堂内一时安静。窗外蝉鸣刺耳。
半晌,王姓乡绅放下茶碗:“话说到这份上,我也实话讲——那人只是有意,尚未定局。我也是为家计所迫,想多挣些。”
“理解。”陈默点头,“谁都不容易。这样吧,那块洼地我们照原议接下,山林您留给别人。我陈家重信,不愿强夺人产。”
说完,他起身欲走。
“等等!”那人急忙开口,“若……若都留下呢?”
陈默回头:“您不是嫌价低?”
“我信您诚心。”那人勉强一笑,“三百两……也够用了。”
契约写好已是傍晚。纸墨未干,族老模样的人颤巍巍进来,说是王家宗亲,提了个条件:陈家不得十年内驱逐原佃户。
陈默盯着那行字看了片刻,提笔加注:“不驱逐,但若有怠耕、毁田、违律者,另行处置。”
族老还想说话,王姓乡绅摆了摆手。他知道,这已是最好的结果。
签字画押,银票交割。陈默将地契折好,塞进贴身布袋,外面罩上粗布外衣。他没数,也没打开看,就像三十年前接过第一份租约那样。
归途骑马缓行。夕阳压着山脊,把前方庄园的轮廓映成一道剪影。陈承落后半个马身,一路无言。他知道父亲在想什么——地有了,接下来是人,是工,是账,是一整套运转起来的事。
马蹄踩过石桥,溅起几点碎光。陈默伸手按了按怀中的地契,布料微鼓,触感实在。
前方宅门渐近,灯笼已经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