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空中传来的海鸟,偶尔从远处传来的鸣笛声。都不足以抵御她的抽泣声。
李明珠慢慢放下手,抬起头。她的眼睛红红的,鼻尖也红红的,脸上的泪痕纵横交错。但她没有再哭,只是深深地、慢慢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站起来。
“抱歉,小天哥,我先上楼了。”
她转身上楼,脚步有些踉跄,但脊背挺得很直。
小天站在楼下,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轻轻叹了口气。
他没有注意到——门口,陈斯远不知什么时候来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听到了。
每一个字。
陈斯远靠在门框上,手臂交叠在胸前,表情看不出喜怒。但他的眼睛——那双总是冷静自持的眼睛,此刻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碎裂了。
“扫把星。”
这三个字,像三根针,扎进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小时候,李明珠确实是李家最不受宠的孩子——不是不爱,而是“不在意”。她的出生是计划内的,但是从出生后她就是被抛下的那个。
她的名字叫“明珠”——掌上明珠。听起来是宠爱,实际上是一种补偿。因为除了名字,她并没有真正被当作明珠对待过。
她十岁的时候,父母才从海外回来。那十年里,她跟着家庭教师长大,学会了三门外语,两种乐器,以及一种深入骨髓的、不会撒娇的独立。
十四岁上大学。别人夸她天才,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不是天赋,是无数个独自度过的夜晚堆出来的。
然后她遇到了周怀瑾。
那个人让她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会撒娇的、会脸红的女孩。那个人让她相信,她不是扫把星,她值得被爱。
然后那个人死了。
陈斯远闭上眼睛,后脑勺靠在门框上。
他想,他有什么资格跟她谈“坚持”?她,连“被爱”这件事,都需要一个人用生命来证明。
他睁开眼,走进屋里。
——————
李明珠回到房间,关上门,背靠着门板站了很久。
然后她走到书桌前,坐下,拿出那本深蓝色的笔记本。
翻到新的一页。钢笔在指尖转了一圈,落下。
“阿瑾。”
这两个字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像是在描摹一个名字的形状。
“我知道,你从未怪过我。可就是因为知道,我才难受。”
笔尖停顿。墨水在纸上晕开一个小小的圆点。
“我真的曾无数次想——如果我们没有相遇,如果我们没有相爱,如果我们当初不那么执着地在一起,如果我没有去看那场球赛……”
她写不下去了。眼泪又涌了上来,模糊了视线。她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继续写。
“说什么都晚了。”
这五个字写得很重,几乎要划破纸面。
“但是我又无比庆幸——我遇到了你,爱上你,和你相知相许。”
她放下笔,看着这几行字。墨水在纸上慢慢干涸,从深蓝变成深灰,像记忆本身,随着时间的流逝,从鲜活变成沉淀。
太阳已经落到了山的那一边,天边还剩一抹淡淡的橘红,像谁用画笔轻轻扫过。
李明珠合上笔记本,放回抽屉里。然后她站起来,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
镜子里的自己,眼睛还有些肿,但精神已经好了很多。
她深吸一口气,下楼。
楼下,陈斯远坐在沙发上,笔记本电脑搁在膝盖上,手指在键盘上敲着什么。听到楼梯响动,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很快移开目光,回到屏幕上。
“小天哥,”李明珠走进厨房,语气轻快得像是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晚上吃点什么?今天斯远哥在,应该给他接个风的。”
小天正在洗菜,闻言回头看了看她。她的眼睛还红着,但嘴角带着笑。
“小姐说吃什么,我去准备。”小天没有多问,顺着她的话往下接。
“斯远哥,今天给你接风,你想吃点什么?”
“我都行。”他说,“你想吃什么?”
“我也是。”李明珠想了想,“上市场买点羊肉,我们自己在家吃火锅?”
“好。”
小天从厨房探出头来:“我去买食材。小姐和我一起去吗?还是在家?”
“我在家,今天不想出门了。”说完,她就上了楼。
她走到楼梯中间,忽然停下来,没有回头,只是说:“斯远哥,楼下还有个小房间,你要是不介意,今晚就住那儿吧。周围都租出去了,你一个人找也麻烦。”
说完,她继续上楼,没有再回头。
脚步声在楼梯上轻轻响了几下,然后消失在二楼。
陈斯远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电脑屏幕暗了下去,进入休眠模式。
小天已经解下围裙准备出门,经过他身边时低声说了句“远少爷,我很快回来”,然后推门出去了。
屋子里安静下来。
他靠在椅背上,仰起头,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样式很普通,几颗灯泡,外面罩着一个藤编的灯罩。灯光透过藤编的缝隙,在天花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一片小小的、不规则的星空。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夕阳的余晖就要消失在天边。
他想,他不走了。
不是因为没有地方住,而是因为——他听到了她说的那些话。
他终于开始明白,她为什么拒绝所有人。
不是因为她还爱着周怀瑾——至少,不只是因为那个。
而是因为她不敢再相信,自己值得被爱了。
一个人用生命证明过的东西,另一个人要用什么来证明?
陈斯远不知道答案。
但他知道,他会留在这里。
哪怕只是住在楼下那间小小的房间里,哪怕她看都不看他一眼,哪怕她叫他“斯远哥”时语气平淡得像在叫一个陌生人。
他留在这里。
不是为了让她爱上他。
只是为了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不会因为她的过去而离开。
李明珠上楼后没有闲着。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选电影。屏幕的蓝光映在她脸上,她的表情专注而认真,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选来选去,最后还是选了那一部——《肖申克的救赎》。
她已经看过很多遍了。第一次是周怀瑾拉着她看的,那时候他们刚在一起不久,窝在宿舍的床上,用一台屏幕已经有些碎裂的笔记本电脑。周怀瑾说这是他最喜欢的电影,没有之一。她问为什么,他说:“因为安迪告诉我们,有些东西是关不住的。”
她当时没听懂。后来她懂了。
敲门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