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可称之为有趣的事向来不可多得。
自初二窥见抄作业的奥义之后,原诚没有再老老实实写过一次作业。
高二使他忙碌,他于是顺便放弃了抄作业。
自然学会在课上睡觉。手扶住额头,眼皮耷拉,另一手握笔,大概从来没有被发现过。
按照老师们的说法,在讲台上对底下一目了然,但既然没有任何行动,姑且当作没看见是一样的。
他并不认为他会成为什么人。
女孩无法容忍他的幼稚。“抱歉,我是个坏人。”尽管她的意思是“其实你是个好人”。
女孩有哀伤的权利。
男孩选择幼稚。
原诚不爱好天气,月亮常有,星星常有,沿着街道急匆匆的行人常有。沿着街道走时路灯足够用来投影,影子与人的喜乐无关,经过石阶,就站在石阶上,路过草坪,也会躺在草坪上,丝毫不淘气。
他是可以喝酒的。特调的。小孩喝的。
老板喜欢他。显而易见的喜欢让他高兴,不停地思考“他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那样对他说”才让人崩溃。
老板有烟瘾。原诚曾经提醒他那个生锈的牌子,正面写着“禁止吸烟”,老板于是将牌子翻过去。
他是不吸烟,但他想象假如他有修长美丽的手指要用来轻轻抽出一支烟,从铁盒子里,或许得借火点燃。
音乐是很好的东西,原诚听老板说起组建乐队的故事。
也许大胆追求喜欢的事物才是正确的选择。
但每个人总该在合适的时间待在合适的位置。
那个男人今天不会来了。
意识到这点之后,他与老板告别,回去他自己的位置。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那个位置。有点可怕。同桌的小姑娘会在原诚用来睡觉的上课时间与男友甜言蜜语,在他醒着无所事事的下课时间与周围的人打闹,经常找他讨论学习的事情。
但他看着笑着的他们,又总想起没有星星的夜晚,地上其实也没有银币。
乔西是有些致命的。
他的眼睛。
他居然很爽朗。
是海妖的歌声。
他唇色很浅,微微翘起像是蝴蝶翅膀。
彼时他们并不互悉彼此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