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集《七宗罪档案》
书名:欲望公证人 作者:知遥 本章字数:2348字 发布时间:2026-05-04

老周家的客厅很小,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墙上挂着老式的挂钟,秒针走起来咔咔响。陆正把档案袋拆开,七份资料摊在桌上,像七张扑克牌。

 

贪、嗔、痴、爱、恨、妒、惧。

 

“先看哪个?”林晓棠问。

 

“按顺序。”老周坐到旁边,点了一根烟。

 

陆正先拿起“贪”——沈万山的资料最厚,有十几页。他没急着翻,放到一边,看第二个。

 

“嗔”。刘志远,四十五岁,副区长。母亲记录:“此人欲望极强,想当市长。我选择了粉碎。后果未知。”后面附着一份报纸剪报——《原副区长刘志远因精神失常提前病退》。时间是母亲跳楼后两个月。

 

陆正放下,看第三个。

 

“痴”。陈明,三十八岁,画家。母亲记录:“他求我成全,让他画出惊世之作。我做了。一年后他失明,再也画不了。”后面贴着陈明失明后接受采访的照片,眼睛蒙着白布,嘴角挂着笑。记者问他后悔吗,他说:“不后悔。失明那天,我看见了自己最好的画。”

 

“他疯了。”林晓棠说。

 

“没疯。”老周弹了弹烟灰,“他是在成全自己。”

 

陆正没说话,拿起第四份。

 

“爱”。王秀莲,三十六岁,家庭主妇。母亲的笔迹变重了,纸上有压痕,像是写的时候用了很大力气:“她的儿子车祸成了植物人,她求我成全,让儿子醒过来。我试了。但成全的是‘她想要儿子醒来的欲望’,不是‘儿子醒来’。结果——儿子没醒,她疯了。她每天去医院,对着植物人儿子说话,说他会醒的。三年了,还在说。”

 

陆正的手抖了一下。不是因为故事,是因为名字。王秀莲。他认得这个名字。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叫王浩,他妈就叫王秀莲。王浩三年级转学走了,听说是家里出了事。

 

“这个客户……是我小学同学的妈妈。”陆正的声音很轻。

 

林晓棠愣了一下:“王浩?”

 

“对。”陆正翻到档案最后一页,有一行批注,是老周的笔迹:“此人下落不明。”

 

陆正恍然:“原来‘还有一个人没死’指的是她。”

 

他合上档案,对林晓棠说:“等这件事结束,我想去找找那个同学。”

 

“人家未必想见你。”林晓棠说。

 

“我知道。但至少得告诉他,他妈不是故意疯的。”

 

第五份。“恨”。赵丽,二十九岁,护士。母亲记录:“她要我粉碎丈夫的出轨欲。我做了。但粉碎后她原谅了丈夫,丈夫却杀了她。”剪报上印着:《男子因琐事杀害妻子后投案》。日期是母亲死前三个月。

 

陆正沉默。

 

第六份。“妒”。周雅,二十六岁,演员。母亲记录:“她想红,红到发紫。我成全了她,代价是她的脸。整容失败,毁容,退圈。”后面贴着一张周雅毁容前的照片,笑容灿烂。

 

第七份。“惧”。李铁柱,五十五岁,退伍军人。母亲记录:“他参加过战争,有PTSD,每天活在恐惧里。他求我粉碎他的恐惧,让他不怕死。我做了。他报名了边境志愿者排雷队,三个月后牺牲。”剪报上印着:《退伍军人舍身排雷,掩护队友脱险》。

 

陆正放下最后一份资料,手指停在桌面上。七个欲望,六个结果——疯、瞎、残、死、毁、亡。只有一个还在待查。

 

他拿起沈万山的档案。

 

母亲日记夹在里面,手写,七页纸,最后一页被折了一个角。他展开,读到那句早已知道的话:“七个欲望里,只有一个是真的。其他六个,都是掩护。”

 

林晓棠脱口而出:“你妈疯了吧?拿六条命打掩护?”

 

陆正没回答。他翻到沈万山的公证书副本,完整的,没有被撕过。

 

“成全【欲望:让女儿继承一切】。”他念出来。

 

“这不是很正常吗?”林晓棠皱眉,“哪个当爸的不想让女儿继承遗产?”

 

老周把公证书翻到背面,指着一行小字:“看这里。”

 

字号比正文小一半,密密麻麻挤在一起。陆正凑近,逐字读:“附条件条款:继承人沈蔓须在委托人沈万山死后十二个月内,亲手杀死公证书经办人陆芷兰,方可解锁全部遗产。若陆芷兰死于他人之手或自然死亡,则遗产永久冻结。”

 

陆正的指关节发白。

 

“所以沈万山不是要你妈办公证,他是在设计一个杀人条件。”林晓棠的声音变了,“他要沈蔓亲手杀了你妈,才能拿到钱。”

 

“而她妈选了成全。”老周把烟掐灭,“折寿一年。但她知道沈蔓不会亲自动手——沈蔓怕血,连杀鱼都不敢。所以她用自杀,让继承条件永远无法达成。”

 

陆正脑子里一片空白。

 

母亲日记最后一页写着:“我选了成全,折寿一年。但只要我自杀,沈蔓没动手,继承就失效。正正,妈妈不是疯,是太清醒。”

 

太清醒了。

 

清醒到知道自己活不过一年,清醒到知道只有死才能阻止沈蔓,清醒到知道自己的死会让儿子痛苦一辈子,但还是选了。

 

“我妈跳楼……是为了不让沈蔓杀她,从而让沈蔓拿不到遗产?”陆正问,声音像从别人嘴里发出来的。

 

老周点头:“你妈用自己的命,换了沈蔓的失败。”

 

陆正想起母亲临死前那封信里写的“别查了”。她不想让他查,是因为怕他查到真相后自责。她替他挡了一枪,用自己的命。

 

林晓棠突然说:“那沈蔓现在杀你,不是为了报仇,是为了完成父亲遗愿拿遗产?”

 

陆正想通了。

 

沈蔓的欲望不是“杀死陆正”,是“通过杀死陆正来证明自己有资格继承”。她杀不了母亲,就杀儿子。父亲的条件是“杀死陆芷兰”,但陆芷兰已经死了——自杀的。条款有漏洞:如果杀不了母亲,杀儿子能不能算数?她在赌,赌父亲当年的律师团队会认可这个解释。只要能证明她“敢杀人”,遗产委员会就有可能解冻那千亿资产。

 

“所以她悬赏一百万买你的命。”林晓棠说完,脸白了,“你值一百万,不是因为你这个人,是因为你是陆芷兰的儿子。”

 

陆正把档案袋里的文件一张张收好,塞回去。他看了看日历,今天是第六天。明天就是第七天期限。

 

“明天我去天台。”他站起来,“跟她谈笔生意。”

 

“谈什么?”

 

“谈她的命值多少钱。”

 

老周送他们到门口,拍了拍陆正的肩膀:“你妈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别让她失望。”

 

陆正没回答,走进夜色里。

 

同一时间,城市的另一端,沈蔓坐在别墅的客厅里。水晶吊灯亮着,照得整个房间像白昼。她面前放着一把匕首,刀身锃亮,映出她的脸。

 

她拿起匕首,用绒布慢慢擦拭。刀锋划过布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手机屏幕亮了,日历提醒弹出——“第7天,天台,杀陆正。”

 

她微笑,把匕首放进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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