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别千里,诺言成空
书名:迟烬春风之二(烬怀)·春风曾入怀 作者:龙湖的小骨 本章字数:4315字 发布时间:2026-05-03

 我三岁这年,院子里的桐树花再开时,顾家来人了。 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春风和煦,院子里的桐树花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铺满地面,美不胜收。可对于孟家来说,这一天,却充满了不舍与悲伤。 顾家的管家,带着十几个随从,开着几辆黑色的轿车,来到了我们这个偏僻的小村庄。轿车在村里的土路上行驶,扬起阵阵尘土,吸引了全村人的目光。在那个年代,轿车是极其罕见的东西,全村人都没见过,纷纷围过来看热闹,眼神里充满了好奇与敬畏。 管家身着体面的长衫,举止得体,态度恭敬,来到我们家,递上顾家老爷的亲笔信,说明了来意。 外面的风波彻底平息,顾家生意稳住根基,对手被彻底击败,再也没有对手敢轻易挑衅。顾老爷处理完所有危机,终于可以腾出手来,接自己的儿子回家了。 消息传来,一院子的人都沉默了。 爷爷坐在堂屋椅子上,抽着旱烟,烟杆一明一灭,长长叹气,烟圈袅袅升起,弥漫在屋子里,满是不舍:“阿晋这孩子,终究是要回家的。顾家的少爷,金尊玉贵,不能一直留在我们这穷乡僻壤里,委屈了他。我们孟家,能护他五年,已是万幸,不敢奢求更多。” 爸爸妈妈舍不得。妈妈偷偷抹眼泪,走进顾晋修的房间,给他收拾行李。把他最喜欢的衣物、玩具、书本,一件件叠得整整齐齐,放进顾家带来的精致木箱里。她的手微微颤抖,眼泪滴落在衣物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她早就把顾晋修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五年的朝夕相处,早已情深似海,如今要分别,心中如同刀割。 爸爸站在一旁,面色沉重,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默默看着妈妈收拾行李,眼底满是不舍与无奈。他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不擅长表达情感,可心里的不舍,一点都不比妈妈少。 哥哥孟文安更是天天红着眼圈,话少了很多。平日里总爱和顾晋修打打闹闹,一起疯玩,那些天,两个孩子只是安安静静坐在一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句话都不说。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是一起长大的伙伴,五年的时光,一起爬树,一起摸鱼,一起上学,一起玩耍,早已亲如兄弟。如今要分别,他们都知道,这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心中充满了悲伤。 而我,那时候还不懂 “离别” 二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有三岁,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小丫头,不懂什么是咫尺天涯,什么是后会无期。我只知道,那个总嫌弃我、却总会抱着我回家的小叔叔,要走了,要离开这个院子,离开我了。 我看着家里人难过的样子,看着哥哥红着眼圈,看着妈妈抹眼泪,心里也莫名的难过,小嘴一撅,眼泪就掉了下来,咿咿呀呀地哭个不停。 顾晋修看着我哭,心里也很难受,他蹲下来,想给我擦眼泪,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哄我,只能笨拙地拍着我的背,小声说:“别哭了,鼻涕虫,我不走,我陪着你。” 可他知道,他必须走。 他是顾家的少爷,有自己的责任,有自己的家族,他不能永远留在这个小村庄,留在孟家。 他走的前一天,一整晚都没睡。 和我哥哥孟文安在院子桐树下坐了一夜。 夜色深沉,月光皎洁,桐树花花瓣在微风中轻轻飘落,落在他们的肩头,落在他们的身边。两个半大孩子,肩并肩坐着,说着这五年来的点点滴滴,说着一起玩耍的趣事,说着一起上学的时光,说着说着,就哭了。 顾晋修的眼泪,无声地滑落,滴在桐树花瓣上,碎成一片晶莹。他长到八岁,最无忧无虑、不用担惊受怕的五年,都是在我们家度过的。 这里没有家族纷争,没有生意算计,没有冰冷规矩,没有勾心斗角,只有满院子烟火气,真心待他的一家人,还有那个总跟在他身后哭的小鼻涕虫。 这里,是他乱世之中,唯一的避风港,是他这辈子最珍贵的回忆。 他舍不得爷爷,舍不得爸爸妈妈,舍不得哥哥,更舍不得我。 他舍不得这个充满温暖与爱的小院,舍不得这里的一草一木,舍不得这里的烟火气。 哥哥抱着顾晋修,哭得泣不成声:“阿晋,你别走,好不好,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永远在一起。” 顾晋修哽咽着说:“文安,我也不想走,可我必须回家。我会回来的,每年都回来,我一定会回来看你们,回来看春风。” 一夜无眠,一夜不舍,一夜眼泪。 走的那天,全村人都来送他。 村口老槐树下,围满了乡亲。大家看着这个在村里住了五年、乖巧懂事的顾家小少爷,眼里满是不舍。村里的老人,纷纷拿出家里的土特产,塞给顾晋修,叮嘱他,要好好照顾自己,要记得常回来看看。 顾晋修一一接过,对着村里的乡亲,深深鞠躬,感谢他们五年来的照顾。 他穿着一身干净新衣,是顾家特意送来的绸缎衣衫,料子柔软,做工精致,衬得他愈发清俊挺拔。他的眼睛红红的,眼眶浮肿,显然是一夜没睡,哭了很久。 他挨个和家里大人道别。 他走到爷爷面前,规规矩矩地跪下,磕了三个响头:“爷爷,谢谢您五年的照顾,您要保重身体,等我回来。” 爷爷连忙扶起他,老泪纵横:“好孩子,快起来,我们等你回来,孟家永远是你的家。” 他走到爸爸妈妈面前,深深鞠躬:“叔叔,阿姨,谢谢你们五年的养育之恩,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好。” 妈妈抹着眼泪,拉着他的手,叮嘱道:“阿晋,回家之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听爸爸妈妈的话,好好学习,常写信回来,别忘了我们。” “我不会忘的,永远不会。” 顾晋修重重地点头。 最后,他蹲下来,看向躲在哥哥身后、攥着衣角、眼眶早已红透的我。 我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哭出来,怕他笑话我是小哭包。我攥着哥哥的衣角,小小的身子微微颤抖,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不舍。 他伸出手,把我拉到他面前,小小的手握着我的小手,温热温度透过指尖传来,让我莫名的安心。 他的手,软软的,暖暖的,和小时候一样。 然后,他从脖子上,摘下那块他戴了整整五年、从来不离身的玉口哨。 那块玉口哨,是顾老爷在他三岁生日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上等和田玉,温润通透,泛着柔和光泽,上面雕着简单的云纹,哨口打磨光滑圆润,轻轻一吹,就能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每天挂在脖子里,睡觉都不肯摘,是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宝贝。 我小时候抱着他,总爱伸手抓这块口哨,抓在手里就不肯松开,眼睛亮晶晶,满眼喜欢。每次我抓着口哨,他都不会生气,只会任由我玩,哪怕我把口哨弄脏,他也只会无奈地笑笑,然后小心翼翼地擦干净。 他小心翼翼,把这块玉口哨戴在我脖子上,塞进我衣服里,贴着我的心口。 玉的温润贴着我的皮肤,暖暖的,带着他的体温,带着他的心意。 他摸着我的头,声音哑得厉害,带着浓浓的不舍与哽咽,一字一句,认真地说: “椿枫,乖乖在家等着我,我每年都回来看你,好不好?” “这个口哨,你好好留着,等我回来。等我回来,我就吹口哨,你听到口哨声,就知道我回来了。” 我那时候不懂别离的痛,只知道拿到了心心念念的口哨,攥着脖子里的玉,开心得不得了。我用力点头,破涕为笑,露出小小的虎牙,笑着跟他说: “好,小叔叔你要早点回来。我会好好保管口哨,等你回来吹给我听。” 我以为,他说每年回来,是真的。 我以为,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很快就能一起爬树、摘桃、在院子里疯玩。 我以为,他只是暂时离开,很快就会回来,继续做我的小叔叔,继续护着我,抱着我回家。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可我没想到,这一别,就是十几年。 他回到顾家才半年,就被家里安排,直接送出国读书。 顾老爷为了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为了让他远离国内的纷争,为了让他将来能更好地接手顾家生意,决定把他送到国外,从小培养。 大洋两岸,隔着千里万里,隔着汪洋大海,隔着数不清的日夜。 年少的他,身不由己,连和我们道别,连给我们写一封信,都来不及。 他年少的诺言,终究还是落了空。 他没有回来。 一年又一年,桐树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 我从一个爱哭鼻子的小丫头,慢慢长到豆蔻年华,按部就班上学、长大,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 我在家里排行老四,是最小的女儿,上面三个哥哥。一大家子宠着我长大,捧在手心里,舍不得我受一点委屈。爸爸当过兵,在部队学会开车,在那个会开车就是金手艺的年代,他靠着这门本事挣钱养家,把我们几个孩子养得无忧无虑,衣食无忧。 我们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和睦人家。父辈兄友弟恭,爷爷奶奶疼所有儿孙,妈妈和婶婶们对待各家孩子,都视如己出。我在满满的爱意里长大,性格开朗爱笑,爱热闹,爱交朋友,看似柔柔弱弱,没什么主见,受了委屈还是会忍不住掉眼泪,在家人面前永远乖巧听话。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骨子里藏着执拗与坚持。 我执拗地守着脖子里的玉口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未摘下。 玉口哨被我的体温磨得愈发温润通透,上面的云纹,依旧清晰,就像我对他的记忆,从未模糊。 我执拗地等着那个说每年都会回来看我的小叔叔,从三岁,等到八岁,等到十二岁,等到十八岁,等了整整十几年。 每年桐树花开的时候,我都会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朝着他离开的方向张望,等着他回来,等着他吹起玉口哨,等着他喊我一声 “小鼻涕虫”。 每年过年,我都会守在电话旁,等着他的电话,等着他的消息,可每次,都只有失望。 日子平平淡淡过,我对顾晋修的记忆,慢慢变得模糊。 只剩下哥哥偶尔提起的,年少一起爬树摸鱼、上学放学的趣事。哥哥每次提起他,都会叹气,说不知道他在国外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们。 只剩下脖子里,常年贴着心口、从未摘下的玉口哨,被我的体温磨得愈发温润通透。 只剩下陈奶奶那句 “慧极必夭,爱极必伤”,偶尔在耳边响起,让我心里莫名发慌。 高中时,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我遇见一个同班男生,干净温和,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戴着眼镜,笑容温暖。他会给我带零食,会陪我逃课看桐树花,会在放学路上安安静静陪我走路,走在我外侧,护着我避开来往车辆。 他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送药;会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讲笑话;会在我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耐心给我讲解。 我以为那就是喜欢,是爱情,满心满眼都是他,把年少所有懵懂心事,都放在他身上。 我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开心一整天;会因为他的一个笑容,心跳加速;会偷偷看着他的背影,傻傻地笑。 我以为,我会和他一直在一起,从校服到婚纱,平安顺遂一生。 可高三那年,变故突生。 男生父亲意外离世,家里的天塌了。他一夜长大,褪去所有青涩,扛起家庭重担,放弃了学业,放弃了高考,选择退学,南下打工,撑起整个家。 临走前,他把我约到学校的桐树下,和我提分手。 他的眼睛红红的,满是愧疚与不舍,他说:“椿枫,对不起,我不能给你幸福,我配不上你,不想耽误你的前程,不想让你跟着我吃苦。你要好好读书,考上好大学,找一个更好的人,幸福一生。” 我的初恋,就这么无疾而终,连一句好好道别,都没有。 我哭了很久,把自己关在房间,不吃不喝。眼泪流干,心慢慢冷了,慢慢也就放下了。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这只是我这辈子情路坎坷的开始。 更不知道,十几年前那个蹲下来给我戴口哨的少年,会在不久之后重新出现在我生命里,把我的一辈子彻底搅乱,让我爱到极致,也痛到极致,最终落得魂归忘川、永世不得相见的下场。 我更不知道,那块玉口哨,系着的不是年少约定,而是我一生的情劫,一生的宿命。 它系着我和顾晋修的一生,系着我们的爱,我们的痛,我们的生死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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