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结束后的第三天,林渡没有等到法院的通知,却等到了另一个人。
下午三点,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走进了律所,点名要找林渡。
前台刘姐打电话进来的时候,林渡正在整理马东远那份材料的新线索。他放下笔,拿起电话。
“小林,有个姓韩的先生找你,说是经侦支队的。”
林渡愣了一下。经侦支队?他拿起桌上的名片看了一眼——任志给他的那张,韩磊,某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请他进来。”
几分钟后,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走进了林渡的工位区。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留着短发,目光沉稳。林渡站起来,伸出手:“韩警官?”
韩磊点了点头,握了握手,没有寒暄,直接说:“任志让我来的。他说你在查远达科技的案子,可能有经济犯罪线索。”
林渡示意他坐下,给他倒了杯水。
“韩警官,你怎么知道我这边有线索?”
“任志说的。他说你手里有些材料,涉及远达科技采购部的利益输送。”韩磊接过水杯,没有喝,放在桌上,“我跟他做过几个案子,他推荐的人,可信。”
林渡犹豫了一下。他对韩磊不了解,但任志是楼上的邻居,应该不会害他。而且,如果远达科技的事真的涉及刑事犯罪,经侦介入是好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份材料——不是原件,是复印件。把赵鹏U盘里的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和自己整理的时间线、关系图,一并递给了韩磊。
“韩警官,你先看看。这些材料是我在代理恒通供应诉远达科技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收集的。大部分是间接证据,但我认为能初步证明远达科技内部存在系统性的利益输送和滥用诉讼行为。”
韩磊接过材料,一页一页地翻。
他看得很慢,每翻一页都会停下来想一想。林渡没有催他,坐在旁边,安静地等着。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韩磊看完了。
他把材料合上,看着林渡:“这些材料,你怎么拿到的?”
“一部分是公开信息,一部分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有一部分是……”林渡顿了顿,“前员工提供的。”
“你认识那个前员工?”
“认识。但他不愿意公开身份,担心报复。”
韩磊点了点头,没有追问。“这些材料里面,有几笔转账涉及到远达科技采购部员工和周海东个人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周海东这个人,我们之前注意过。”
林渡的眼前一亮:“你们注意过他?”
“去年有人举报周海东的公司涉嫌商业贿赂,举报人提供了一些线索,但我们核查之后发现证据不足,就搁置了。”韩磊说,“你这份材料里,有几条线索跟当时的举报内容可以对应上。”
“那你们会重新调查吗?”
韩磊没有直接回答。他站起来,在工位区走了两步,然后转过身来。
“林律师,我跟你说实话。经侦警力有限,如果没有清晰的报案人、明确的涉案金额和初步证据,我们很难立案。你的材料里有几条线索值得追,但还不够。”
“需要什么?”
“需要有人正式报案——不是以你的名义,是以被害单位或者被害个人的名义。另外,需要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周海东和远达科技内部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不是普通的商业行为,而是利益输送。”
林渡想了想:“恒通供应的刘志远算被害单位吗?”
“算。但他是被远达科技起诉的,不是被周海东。周海东的公司跟他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隔了一层。”
“马东远呢?他也被远达科技起诉过。”
“同样的问题。”
林渡沉默了。他知道韩磊说的是对的。周海东在这件事里扮演的角色,像一个影子,看着很近,但伸手却抓不住。
“韩警官,如果我能找到更直接的证据,证明周海东和远达科技内部人员之间存在利益输送,并且这种利益输送导致了其他供应商的损失——你们会立案吗?”
韩磊看着他,认真地说:“如果你能找到,我亲自督办。”
林渡伸出手:“一言为定。”
韩磊握了握他的手:“一言为定。但林律师,我提醒你一句——查这种事,你要注意安全。对方如果真有问题,不会让你舒舒服服地查下去。”
“我知道。”
“有情况随时联系我。”韩磊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
林渡拿起名片,上面印着韩磊的名字和电话。跟任志给的那张一样,但他还是收下了。
韩磊走了以后,林渡坐在工位上,把刚才的对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韩磊愿意帮忙,但不是现在。他需要更硬的证据。而更硬的证据,很可能藏在远达科技内部的记录里——也就是他正在申请调查令要调取的那些材料。
等调查令。
等法院的决定。
但如果法院不批呢?
他拿起手机,给刘志远打了个电话。
“刘总,我想问你一件事。”
“林律师,你说。”
“你当初竞标远达科技的框架协议,除了价格,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优势?”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有。我们之前跟远达科技合作过两年,产品一直没问题。所以他们采购部有些人是支持我们的。”
“哪些人?”
“一个是采购部的小李,就是后来给我打电话的那个。还有一个是……”
刘志远犹豫了。
“是谁?”
“是周海东。他当时还在远达科技供应链管理部当副经理,我们之前就认识。招标之前,他找我聊过,说如果我能中标,希望我能用他公司的一些配件。”
林渡握着手机的手微微收紧。
“你用了没有?”
“没有。他的配件价格太高,用了我的报价就做不下来。我就没用。”
“然后呢?”
“然后他就从远达离职了。”
林渡深吸一口气。
周海东还在远达科技的时候,就已经找过刘志远,想让刘志远用他公司的配件。刘志远没答应,周海东离职了,自己开了贸易公司,然后远达科技对恒通供应提起了质量异议诉讼。
时间线,又连上了。
“刘总,这件事你之前怎么没跟我说?”
“我……我忘了。林律师,这很重要吗?”
“很重要。”
林渡挂了电话,把这条信息写在便利贴上,贴在了墙上那条已经密密麻麻的红线上。
周海东还在远达的时候,就试图通过刘志远输送利益。刘志远拒绝后,周海东离职,自己开公司,然后恒通供应被远达起诉。
这是动机。
如果周海东因为刘志远拒绝了他的“合作”而怀恨在心,利用自己在远达的人脉——包括钱立诚——打击恒通供应,那这个链条就完整了。
动机、行为、结果。
现在缺的,是直接证据。
证明周海东和钱立诚之间有利益约定的证据——邮件、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
林渡靠在椅背上,盯着那面墙。
“宿主。” 系统开口。
“说。”
“你的心率是92。”
“在思考。”
“你在想怎么拿到证据。”
“对。”
“钱立诚办公室里有你需要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
“本系统不负责解释信息来源。但本系统可以告诉你,他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有一个移动硬盘。”
林渡的心跳加速了。
“保险柜密码是多少?”
“权限不足,无法获取该信息。”
“……那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用?让我去撬保险柜?我是律师,不是贼。”
“本系统只提供八卦。怎么用是你的事。”
林渡深吸一口气。他知道系统不是在怂恿他犯罪。系统只是在告诉他一个事实——证据在那里,但能不能拿到,怎么拿到,得靠他自己。
他不可能去远达科技大厦撬保险柜。但他可以让别人去——合法地。
比如,通过法院的调查令,要求远达科技提供与恒通供应案相关的所有内部记录。如果那个移动硬盘里的内容跟案子有关,远达科技就有义务提交。如果他们不提交,或者声称“不存在”,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林渡把这条思路写在了便利贴上。
不是自己去拿,而是让法院去要。
他拿起手机,给苏念发了一条消息:“苏律师,如果法院批准调查令,远达科技拒绝提供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苏念回复:“法院可以对他们进行罚款、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一般大公司不会走到那一步,他们怕影响公司形象。”
“如果他们销毁证据呢?”
苏念过了一会儿才回复:“那就更严重了。你有证据证明他们会销毁?”
“没有。但我在想这种可能性。”
“别想太多。先把调查令拿到手再说。”
林渡放下手机,继续整理材料。
窗外,天色渐渐暗了。
他看了一眼时间——下午六点。
又加班了。
但他已经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