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宫很大,比我梦里见过的还要大。
宫女说我昏迷了三天,是皇上亲自从御花园抱回来的。他们说皇上对我极好,一应吃穿用度都按妃位份例,甚至破例让我住进长春宫——这是先皇贵妃的旧居,空置多年。
「先皇贵妃……」我喃喃重复。
「娘娘可不敢提这个。」大宫女翡翠慌忙制止,「那位是宫里的忌讳。皇上登基后,提她名讳的人都被处置了。」
「她是怎么死的?」
翡翠脸色煞白,跪下了。
我不再问。
傍晚时分,李彻又来了。这次他带了一匣子珠宝,打开时满室生辉。
「喜欢吗?」他捡起一支金步摇,插在我发间,动作轻柔得像对待易碎的瓷器。
铜镜里,那张脸在珠翠映衬下更显娇艳。可我觉得陌生。
「阿彻。」我轻声唤道。
他手指一颤。
「你叫我什么?」
「阿彻。」我转过身,仰头看他,「我以前都这么叫你的,对吗?」
他眼神深得像口井,我望不到底。良久,他伸手抚摸我的脸:「对。以前,你是这么叫的。」
「那我为什么会在御膳房?为什么脸上会有疤?为什么……不记得你了?」
他的拇指停在我眼角,摩挲着那颗小痣:「三年前那场大火,你为了救朕冲进火海,脸烧伤了,记忆也受损。朕把你安置在御膳房,是想让你远离是非,安心养伤。」
「那我的脸……」
「太医最新研制的生肌膏,治好了。」他语气平静,「只是记忆恢复得慢些。」
听起来天衣无缝。
可嬷嬷说过,我十岁就在御膳房了。十岁,那是七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