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书名:焚心以爱 作者:明璨璃 本章字数:4094字 发布时间:2026-04-29

“阿瑾,昨天斯远哥生病了,我照顾他。给他按摩的时候,想起了你生病的时候。那时候你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好瘦好瘦,瘦到我现在一想起就好心疼,疼的时候蜷缩得像……我抱着你,却什么也做不了……”


“然后昨晚,我居然把他当成了你。搂着他睡了一整夜。早上醒来时,我抱着他的腰,脸贴在他胸口……那一瞬间,我以为你又回来了,你知道么?我多希望是你啊。可是不是。是陈斯远。”


眼泪滴下来,晕开了刚写好的字。


“真的好尴尬。我该怎么面对他?阿瑾,我是不是……太坏了?明明心里全是你,却在不经意间给别人希望。”


她擦了擦眼泪,继续写:


“今天喝了牦牛酸奶,酸得我眼泪都出来了。老板给我加了两大勺糖才勉强能喝。你要是喝,肯定也会酸哭的——你那么怕酸。不过牦牛肉干很好吃,就是硬,需要慢慢嚼。还好咱们牙口都好,正当年呢。”


写到这里,她轻轻笑了,但笑容里有泪。


“镇上今晚有篝火晚会,热闹极了。男孩女孩们互赠哈达,表达爱意。有个男孩给了我一条哈达,还拉着我跳舞。阿瑾,篝火很暖,音乐很欢快,有那么一会儿,我好像忘记了所有烦恼。”


她的笔迹变得轻快起来,像在跳那支舞。


“但是当那条洁白的哈达挂在我脖子上时,我想——要是你给我的,该多好啊。要是你能在这里,笑着给我戴上哈达,拉着我的手跳舞,该多好啊。”


“后来陈斯远来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了人群。那个男孩松手的时候,我看到陈斯远眼里的神情……阿瑾,我是不是太残忍了?我的心,早就跟着你一起,去了我找不到的地方。明知道不可能,却还让他跟着我,看着他难受。”


“可是我能怎么办呢?”


信写到这里,已经满满两页。李明珠放下笔,把脸埋在臂弯里,肩膀轻轻颤抖。


窗外的音乐不知何时停了。小镇重新陷入寂静,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犬吠。


高原的夜,深了。


第二天早晨,李明珠起得很早。或者说,她几乎一夜没睡。


镜子里的自己眼睛有些肿,她用冷水敷了很久,才勉强看起来正常些。收拾行李时,她刻意放慢了动作——拖延时间,拖延那个必须面对陈斯远的时刻。


但该来的总会来。


八点整,敲门声响起。不轻不重,三下,是陈斯远一贯的风格。


李明珠深吸一口气,打开门。陈斯远站在门外,已经收拾妥当。黑色的冲锋衣,深灰色长裤,登山鞋,一副墨镜别在领口。他看着精神不错,昨晚的虚弱已经全然不见。


“早。”他说。


“早,斯远哥。”李明珠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我马上就好。”


上车时,李明珠径直走向最后一排。车厢里有三排座位,她选了靠窗的位置,然后从包里拿出眼罩和颈枕。


“我补会儿觉。”她对坐在前排的陈斯远说,语气礼貌而疏离。


陈斯远回头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车开了。窗外的风景开始流动——草原,牦牛,远处的雪山,偶尔掠过的经幡。李明珠戴上眼罩,靠在车窗上。她没有真的睡着,只是闭着眼,听着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听着风声从窗外呼啸而过。


从这一天起,她开始刻意地与陈斯远保持距离。


不是冷战,不是生气,而是一种清醒的、有意识的疏离。吃饭时,她总是先问他想吃什么,然后点不一样的;走路时,她总是刻意落后半步,或者加快几步走在前面;说话时,她的眼神很少与他对视,总是看着别处——看天,看地,看风景。


她告诉自己:这是因为太想周怀瑾了。无时无刻不在想,所以对身边的所有人、所有事,都提不起兴趣。


她是在害怕。害怕那种在不经意间产生的依赖,害怕那个清晨醒来时自然的拥抱,害怕篝火晚会上他揽住她肩膀时心里的那一丝……安心。


所以她要逃。逃到一个安全的距离,逃到回忆的堡垒里。在那里,只有她和周怀瑾,干净,纯粹,没有任何杂质。


陈斯远当然感觉到了。


但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只是在她刻意拉开距离时,他会静静地等;在她回避眼神时,他会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在她用礼貌而疏离的语气说话时,他会用同样平静的语气回应。


像是在配合她演一出戏,一出“我们只是普通朋友”的戏。


只有偶尔,在无人注意的时刻,他会看着她刻意疏离的背影,眼神里闪过一瞬的疲惫,还有更深处的、未曾熄灭的执着。


当他们抵达了那处著名的断崖。站在崖边,脚下是万丈深渊,云雾在谷底翻涌。远处是连绵的雪山,在阳光下泛着圣洁的银光。风很大,吹得人几乎站不稳。


李明珠张开双臂,闭上眼睛。风灌满她的衣服,吹散她的头发。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一只鸟,随时可以飞起来,飞过峡谷,飞向雪山,飞向某个她永远到不了的远方。


“阿瑾,”她在心里说,“你看到了吗?这个世界,这么壮阔,这么美。”


“可是没有你,再美的风景,都像缺了一角的拼图。”


她睁开眼睛,眼眶微红。


转过身时,陈斯远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他没有看风景,而是在看她。墨镜遮住了他的眼睛,但她能感觉到那道视线——沉甸甸的,像这高原的天空。


李明珠移开目光,走到一旁,拿出相机开始拍照。她拍山,拍云,拍崖边的经幡,拍除了他之外的一切东西。


陈斯远依然站在那里,看着她忙碌的背影。


风更大了。远处有鹰在盘旋,黑色的剪影在蓝天背景下划过优雅的弧线。


一个在怀念逝去的爱人,一个在承受着爱人怀念别人时的冷漠。


而高原的风,不问缘由,只是不停地吹着,吹过断崖,吹过经幡,吹过所有无处安放的爱与思念,吹向更远、更寂寞的远方。


自那个将陈斯远错认为周怀瑾的清晨之后,李明珠开始了一场沉默的撤退。


是一种精确到厘米的、有计划的疏离。她像用游标卡尺测量距离般,计算着两人之间应有的间隔——吃饭时,必须隔一个座位;走路时,必须保持三步远;说话时,视线必须落在对方的肩膀后方,不能是眼睛。


她甚至开始重新规划行程。


在高原小城的最后一天,李明珠独自去了租车公司。玻璃门推开时,门铃发出清脆的响声。前台是个晒得黝黑的小伙子,正低头玩手机。


“请问,”李明珠的声音在空旷的店里显得格外清晰,“如果想沿着边境线自驾,有什么推荐的路线吗?”


小伙子抬起头,眼睛亮了亮:“一个人?”


“一个人。”李明珠点头,语气肯定。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她问得极其详细:路况、加油站分布、边防证办理流程、哪些路段有信号、哪些地方必须在天黑前通过。她拿出笔记本认真记录,偶尔还会重复确认:“所以从G219转S206之后,大概有120公里没有加油站,对吗?”


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照在她低垂的睫毛上,在脸颊投下浅浅的阴影。她问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像是在规划一场庄严的、只属于自己的朝圣。


——————————————————


而这一切,陈斯远就站在店外的街角看着。


透过玻璃窗,他能看见她的侧影——微微蹙眉思考的表情,偶尔咬笔杆的小动作,询问时身体前倾的专注姿态。她今天穿了件浅蓝色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纤细的手腕。


陈斯远靠在墙上,高原的阳光刺眼,他眯起眼睛,心里有个地方,一点点收紧。


——————————


终于,李明珠出来了。


看到陈斯远,她脚步顿了顿,但脸上没有惊讶,仿佛早就知道他在那里。没有停顿而是继续朝着酒店走去。


“小五,”陈斯远声音在干燥的空气里有些沙哑,“你是打算之后的行程都一个人走了么?”


他说得很平静,像在问“今天吃什么”。但李明珠听出了平静下的暗流——那是被压抑的、即将喷涌的情绪。


她抬头看他,眼神坦荡得近乎残忍:“是的,斯远哥。你出来很长时间了,家里和学校那边,应该缺不了你。你也该回去了,没必要一直陪着我。”


顿了顿,她补上一句,语气软了些,但依然坚定:“而且有小天哥在,我会很安全的。你放心。”


陈斯远看着她。高原的风吹起她的头发,有几缕贴在脸颊上,她伸手拨开。那个动作很自然,自然得让他想起小时候——她也是这样拨开头发,然后仰着小脸说:“陈斯哥,我想吃冰激凌。”


可现在的她,嘴里说出的不是要冰激凌,而是逐客令。


“李明珠,”他忽然笑了,那笑容没什么温度,像冬日玻璃上的霜花,“你可真是坦荡。”


他往前走了一步,缩短了那三步的距离。李明珠本能地想后退,但忍住了,只是微微挺直了脊背。


“你没有心么?”陈斯远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只有她能听见,“我对你的心意,你难道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话问得太直白,太赤裸。李明珠的睫毛颤了颤,但眼神没有躲闪。


“我知道,斯远哥。”她说,每个字都清晰得像冰珠落地,“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正因为知道,所以才更不能给你虚假的希望。”


她深吸一口气,继续道:“我希望你能回去,回到你的生活里,找到属于你的幸福。而不是在我这里……浪费时间。”


“浪费时间?”陈斯远重复这个词,像是在品味它的苦涩,“李明珠,你没有权利决定我的去留。我怎么走,在哪里停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他的眼神沉了下来,那种从小在权力场中浸染出来的、不容置疑的气场,此刻全然释放:“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应该知道——我想做的事情,没有不成功的。也没人,能做得了我的主。”


这话说得很重,几乎是警告。但李明珠没有害怕,反而笑了——那是一个很淡的、带着点疲倦的笑。


“我知道了,斯远哥。”她说。


然后,在陈斯远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她已经转身,刷卡,开门,进屋,关门。


动作一气呵成,流畅得像排练过无数次。


“砰。”


门关上了。


陈斯远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对着那扇紧闭的门,愣了好几秒。


我知道了。


这句话什么意思?是妥协?是认输?还是……另一种形式的抵抗?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小丫头。她看起来柔软,顺从,像一株需要依附的藤蔓。但实际上,她的骨子里有一种近乎固执的坚韧——那种认准一件事,就会沉默地、固执地做到底的劲儿。


就像她对周怀瑾的爱。人都走了两年多了,她还在爱,爱得惊天动地,爱得不留余地。


而现在,她要把这种固执,用在他身上了。


李明珠关上门后,背靠着门板站了很久。


心脏跳得很快,手心全是汗。她知道刚才那番话有多伤人,但她也知道,如果不这么说,陈斯远永远不会放手。


有些伤口,必须用锋利的手术刀一次性切开,虽然痛,但好过让它一直化脓、腐烂。


她需要改变计划。既然明确拒绝无效,那就用另一种方式——把他带到人群里,带到熟悉的环境里,让现实把他拉回去。


她拿出手机,点开微信置顶的群聊。群名叫“三朵金花”:她,刘可人,张嘉琪。


李明珠打字:“可人,你回家了吗?在C城吗?”


几乎秒回:“明珠!我在家呢!张嘉琪这死丫头也在我家蹭吃蹭喝!”


后面跟了个张牙舞爪的表情包。


李明珠笑了,眼泪却有点想涌出来。这种熟悉的、鲜活的、属于“正常生活”的气息,她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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