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把绳子的一端系在天花板的吊灯钩上,绕了三圈,打了两个死结。另一端系在衣柜的把手上。他又用四根绳子把书桌、床、椅子全部固定在一起,然后戴上安全帽,缩在墙角。
他花了两个小时完成这些。绳子是从储藏室翻出来的,尼龙的,灰绿色,本来是搬家用的。他把每根绳子都拉紧,拉了三次,确认不会松。安全帽是他爸工地上的,黄色的,前面有一个破损的帽檐,里面有一股汗臭味。
他蹲在墙角,背部贴着两面墙壁,膝盖顶着胸口,双手抱住小腿。这个姿势让他的脊椎弯曲成一个弧度,像一只被煮熟了的虾。他看着天花板上那块吊灯钩,钩子是铁质的,生了锈,吃重应该没问题。他把绳子拉起来掂了掂,纹丝不动。
“行。”他对自己说。
下午三点。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在对面墙上切出一条亮线。亮线慢慢往下移动,像钟表的秒针,只是慢了很多。林逸盯着那条线,看着它从墙的上端滑到中间,从中间滑到下面。他的眼睛开始发酸,但不敢闭上。他怕一闭上就错过了什么。
三点十五分。他听见楼上有脚步声,咚咚咚,是小孩在跑。然后是一声闷响,像是什么东西被扔在地上。然后安静。
三点二十分。天花板发出嘎吱一声。
他抬起头。吊灯钩还在原位,绳子没有松。天花板的涂料层有一道裂缝,从墙角延伸到灯座的位置,像一条干涸的河床。他盯着那条裂缝,看着它一点一点变宽。不是错觉。裂缝从发丝粗细变成了牙签粗细,从牙签变成了铅笔。
他站起来,想换一个位置。脚刚离地,天花板整块脱落了。不是吊灯钩,不是绳子,是整块天花板。混凝土碎块、涂料碎片、灰尘、还有半根露出来的钢筋,全部砸了下来。
他听见自己骨头碎掉的声音——不是咔嗒,是噗,像踩碎一个熟透的番茄。然后声音没了。
闹钟响。
林逸从床上坐起来,没有尖叫。他的眼睛睁着,看着对面的墙,那块白色的涂料墙面上什么都没有。他慢慢眨了一下眼,睫毛碰到下眼睑,湿湿的。是汗。他浑身是汗,床单湿了一大片,像刚从游泳池里捞出来。
他看了一眼手机。六月七日,六点零一分。他睡了一分钟。不,他死了一整世,然后活了一分钟。
他坐在床边,两只脚踩在地板上。地板很凉,瓷砖的接缝硌着脚心。他把脚抬起来,看了看脚底,没有伤口,没有淤青。他把脚放回去,脚心又被硌了一下。
天花板很完整。白色的,平整的,没有裂缝,没有脱落。吊灯还在,灯罩上落了一层灰,灰是灰色的,和昨天一样。
他站起来,没有穿鞋,走到客厅。天花板很好。厨房,天花板很好。卫生间,天花板很好。
他回到卧室,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干净T恤换上。湿的那件被他扔在地上,皱成一团。他看着那团衣服,忽然觉得它像一个人,蜷缩着,死了。他踢了一脚,把它踢到墙角。
然后他冲出家门。没有锁门,没有带手机,没有穿袜子。他穿着一双拖鞋,蓝色的,塑料的,鞋底磨得很薄,跑起来啪嗒啪嗒地响。他跑下楼梯,跑出单元门,跑过小区花园,跑过一条马路,跑进郊区的那条土路。
他记得上周和胖子来这边放过风筝,看见过一个防空洞。防空洞在山脚下,铁门敞着,里面黑洞洞的,像一张张开的嘴。他和胖子当时没进去,因为胖子说里面有鬼。现在他觉得鬼不可怕,可怕的是天花板掉下来。
防空洞的入口很窄,他侧着身子挤进去。拖鞋踩在碎石上打滑,他摔了一跤,膝盖磕在石头上,很疼。他爬起来,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他出门前从茶几上拿的,红色塑料壳,一块钱那种。打着了,火苗很小,被洞里的风吹得东倒西歪,但还是照亮了前面两米的地方。
墙壁是湿的,水珠挂在石头上,反射着火苗的黄光,像无数只小眼睛。地上有积水,他踩进去,水没过脚踝,冰凉。拖鞋浮起来,他索性踢掉,光着脚往前走。石头硌着脚底,很疼,但比蹲在家等天花板掉下来好。
他走了大约五十米。洞越来越窄,空气越来越湿。打火机烫手了,他把火灭掉,等几秒再打着。火苗刚一出现,他看见头顶有一条黑色的东西在蠕动。蛇。不是绳子,不是树根,是一条蛇。黑色的,身上有白色的环,头是三角形的。它从洞顶的裂缝里钻出来,垂下来,和打火机的火苗差不多高度。
林逸看见了它,它也看见了林逸。
蛇头往后缩了一下,然后弹出来。林逸来不及躲,甚至来不及闭眼。他感觉到脖子上有两个点被刺穿了,然后是灼烧感,然后是麻痹。他伸手去摸脖子,摸到两个小洞,湿润的,在流血。他想把手收回来,但手不听使唤了。打火机掉在地上,火灭了。洞里全黑了。
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很慢,很重,像一个人在打呼噜。然后呼吸停了。
闹钟响。
他再睁眼时,看见了天花板。完整的天花板,没有裂缝,没有脱落。他躺在床上,后背是干的,床单是干的。他抬手摸了摸脖子,光滑的,没有伤口,没有洞。他嘴角扯了一下,像是在笑,又像是在抽搐。
“防空洞也不行。”他自言自语,声音很小。
他看了一眼手机。六点零二分。这一世活了大约两分钟。他坐起来,穿好拖鞋——蓝色的,塑料的,磨薄的鞋底。他站起来,走到客厅,坐回床上,然后想了十秒钟。
警察局。警察局应该安全。那里有警察,有枪,有监控,有人二十四小时值班。他站起来,没有跑,而是慢慢走到门口,换了一双运动鞋,系好鞋带,然后出门。
他没有跑。他走得很快,但每一步都很稳。他穿过小区花园,走过一条马路,拐进主街道。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一辆车开过。他走了十五分钟,到了警察局。
值班台后面坐着一个中年警察,胖,脸上有痘印,正在看手机。林逸走过去,双手撑在台子上,声音很大:“有人要杀我。”
警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地把手机扣在桌上,问:“谁?”
“我不知道。但我每次都会死。我已经死了好几次了。”
警察皱了皱眉,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本子,翻开。“你叫什么名字?”
“林逸。”
“多大了?”
“十八。”
“今天高考?”
“对。但是不重要。有人要杀我,我不管去哪都会死。我不想死。”
警察用圆珠笔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抬头看了他一眼:“你家里人电话多少?”
“我妈?不是,你不明白,我不是需要保护,我是需要你们找到那个人——”
“你先坐下来。”警察指了指台子前面的一把椅子。椅子是金属的,折叠的,绿色的漆掉了一大片。
林逸坐下,手在膝盖上搓了搓。警察继续问话,问了名字、住址、学校、父母联系方式。林逸回答。警察又问什么时候开始的,在哪发生的,对方长什么样。林逸说他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只知道是一个戴帽子的人。警察又皱了皱眉。
问话持续了四十分钟。警察把本子合上,说:“我们会查的。你先在这里等一下。”
他带林逸走进走廊,推开一扇铁门,里面是一个小房间,有床,有马桶,没有窗户。拘留室。警察说:“你先在这里休息,等我们联系上你家人。”林逸说好。
门关上了。铁门很重,关上时发出沉闷的一声。
林逸坐在床上。床是铁的,上面铺了一层薄海绵垫,灰色,有股霉味。他躺下去,床板咯吱咯吱地响。他看着天花板,这回不是家里的天花板,是警察局的。灰色的,有很大一片水渍,形状像一只猫。他看了很久,看那只猫从一只变成两只,从两只变成四只。眼花了。
凌晨三点。拘留室的门缝里透进来走廊灯的光,很暗,像黄昏。林逸翻了个身,面朝墙。墙上有人刻了字——“冤枉”“放我出去”“2019.5.12”。他伸手摸了摸那些字,笔画很深,刻得很用力。
然后他感觉到了。胸口,闷。像有人在里面塞了一块砖。他想翻身,但翻不动。他想坐起来,但手撑不起身体。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乱了。像一匹失控的马,怎么拽都拽不住。
他张嘴想喊,但声音出不来。手指在床单上抓了几下,指甲刮出细微的嘶嘶声。然后停了。
闹钟响。
他躺在自己床上,盯着天花板。白色的,完整的,没有水渍。他没有动,盯着天花板看了五秒,然后慢慢坐起来。动作很慢,像一台生锈的机器重新启动。关节咔咔地响。脖子咔咔地响。
他看见手机上的时间。六点零三分。这一世活了快一天——从早上六点到凌晨三点,二十一个小时。是他活的最长的一次。
他起床,走进浴室,洗了脸。冷水浇在脸上,激灵一下。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下乌青更深了,嘴唇干裂,头发乱成一团。他用梳子梳了两下,梳不动,放弃了。
他走出家门,没有带任何东西,没有穿鞋。赤脚走在柏油路上,路面被太阳晒得有点烫,脚底发麻。他走到河边,一条很宽的河,水是绿色的,河面上漂着水草和塑料袋。
他跳了下去。
水很凉。他沉下去,感觉到水从耳朵、鼻子、嘴巴往里灌。他没有挣扎,让自己沉到了河底。河底是淤泥,脚踩进去,陷到脚踝。他睁开眼,水是浑浊的,什么都看不见。他憋着气,站在那里,等着。十分钟过去了,他没有窒息。他知道自己憋不了十分钟,但他确实在河底站了十分钟,还在呼吸——不是用肺,是另一种方式。他说不清。
然后水流动了。起初很慢,像有人在搅动一锅粥。然后越来越快,变成一股暗流,从他左边来,裹着他往右边推。他的脚从淤泥里拔出来,身体被水卷着旋转,像一片树叶掉进了洗衣机。水草缠住了他的脚踝,越缠越紧,勒进肉里。他伸手去扯,手也被缠住了。
暗流把他往下游拖,他在水里翻滚,分不清上下左右。嘴里灌进了水,鼻子也灌进了水。他开始咳嗽,但咳不出来。肺里像被灌满了水泥,越来越重。
他挣扎着冒出水面,只冒了一秒,看见岸上有一个人站着,戴帽子。然后他又沉下去了。
最后一个念头是——“这合理吗?!”
闹钟响。
他躺在床上,浑身湿透了。不是河水,是汗。他躺在床上,忽然笑了一声。很短,像喉咙里卡了一口痰。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连续快速切换。不是切换场景,是切换死亡。
第八次。他走在街上,一盆花从六楼掉下来,砸在他头上。花盆碎了,泥土散了一地,花的品种是天竺葵,红色的。他死前抬头说:“这盆花我认识,第13次了。”然后死了。闹钟响。
第九次。他进电梯,按了一楼。电梯从十八楼往下坠,失重感持续了三秒,然后停了。不,是到底了。他靠在角落说:“哦,老朋友了。”闹钟响。
第十次。他在家做饭,煤气泄漏,爆炸。他从窗户飞出去,飞了很远的距离,落在一棵梧桐树上。他低头看自己蓝色的火焰,说:“哇,还挺好看。”闹钟响。
第十一次。他去医院看病,医生说他很健康。他走出医院大门,被一辆救护车撞了。闹钟响。
第十二次。他躲进一个教堂,跪在十字架前面。十字架上耶稣的像掉下来,砸在他头上。闹钟响。
第十三次。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书,一棵树倒了,正好砸在他身上。闹钟响。
第十四次。他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天花板没有掉,煤气没有漏,没有人来找他。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他身体自燃了。蓝色的火,从头烧到脚,和第十次一样。他看着自己的手指一根一根变成灰,说:“又来。”闹钟响。
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
每一次闹钟炸响,林逸从床上坐起来,表情都在变。第一次恐惧,第二次麻木,第三次愤怒,第四次麻木,第五次滑稽的笑,第六次什么都不想。他的脸像一个调色盘,各种颜色混在一起,最后变成灰色。
他穿着皱巴巴的T恤坐在床沿,头发乱成鸡窝,黑眼圈深得像是被人打了两拳。他两只手撑在膝盖上,低着头,盯着地板。地板上有一只蚂蚁在爬,很小,黑色。他看了那只蚂蚁五秒,然后踩死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阳光涌进来,刺得他眯了一下眼。考场门口,那个戴帽子的人正仰头看着他,帽檐下面的脸看不清。那个人慢慢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消失在人海里。动作很慢,像放电影慢镜头,但人群流动的速度很正常——只有他一个人是慢的。
林逸的瞳孔地震了一下。不是夸张,是他的瞳孔确实放大了。他盯着那个人消失的方向,嘴唇动了动,声音发颤:“……谁在看我死?”
没有人回答。
他站在窗边,站了很久,久到阳光从左边照到了右边,久到街角的电线杆影子从长变短再从短变长。他不动,像一根插在地上的木桩。
然后他转身,走到书桌前,抓起一支笔。不是2B铅笔,是红色圆珠笔,笔帽上有咬痕,是他自己咬的。他走到那面墙前面,墙上贴满了——不,这时候墙上还没有贴东西。墙是空白的,白色的,什么都没有。
他用红色圆珠笔在墙上写下六个大字。
“你是谁?”
字写得很大,占了半面墙。红色在白色墙壁上很刺眼,像血。他把笔帽盖上,退后两步,看着那行字。
他盯着窗外。
他的眼神变了。不是恐惧,不是愤怒,不是绝望,不是麻木。是一种疯狂的冷静——像一个人在暴风雨的中心点了一只烟,火苗不灭,烟不散。
“不管你是谁,”他对着空气说,“我找到你了。”
他盯着窗外空荡荡的街角。那个戴帽子的人已经走了,但他知道那人会回来。每次都会回来。点头,消失,回来,点头,消失。
林逸把嘴角的干皮用牙齿撕掉,尝到了一点血腥味。他舔了一下嘴唇,然后笑了。
不是苦笑。不是自嘲。是一种猎人看见猎物脚印时的笑。
他转过身,看着墙上那行字。红色圆珠笔的墨迹还没干,在阳光下反着光,亮晶晶的,像刚流出来的血。
他拿起笔,在那行字下面又写了一行。
“等我。”
然后把笔扔在桌上。
金属笔杆碰到桌面,弹了一下,滚到地上,转了半个圈,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