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门铃响了。
第一次,苏晚以为听错了。第二次,她翻了个身。第三次到第十几次,铃声连成一片,中间夹杂着拳头砸门的声音。
苏晚从床上爬起来,披上外套,走到门口。猫眼里看到两个人影,其中一个靠在另一个身上,站不稳。她开了门。
王哥架着林墨,林墨的头歪在王哥肩膀上,西装上全是呕吐物,白色的衬衫领口被染成黄褐色,领带松垮地挂在脖子上,像一根绞索。地板上已经滴了几滩。
“嫂子,对不住啊。”王哥喘着气,把人往里挪,“林总今天被客户灌了,白的红的混着喝,我拦不住。”
苏晚侧身让开路。王哥把林墨拖进客厅,放在沙发上。林墨的身体砸进沙发垫,弹了一下,脸朝下埋进靠垫里。
王哥站直,擦了把汗,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苏晚注意到他的手机屏幕——通讯录页面,林墨的备注是“老婆”,后面跟着一个红色的心形符号。她没说话。
“那我先走了嫂子,明天还得跟那个客户续摊。”王哥把手机揣回兜里,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沙发上的人,“他今晚吐了好几回了,您多担待。”
门关上。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十秒,灭了。
苏晚站在客厅中央,看着沙发上的人。林墨又吐了一次,这次没来得及偏头,吐在沙发垫上和地板上。酸臭味混合着酒精的气味立刻弥漫开来。
她深吸一口气,蹲下来。
先把林墨从沙发上扶起来,让他靠在扶手上。西装外套已经不能要了,扣子被呕吐物糊住,她拽了两下没拽开,直接用力扯,第三颗扣子崩飞了,弹到茶几上滚了一圈掉在地上。她把外套从他身上剥下来,扔到卫生间的地上。
然后是衬衫。袖口的扣子被呕吐物黏住了,她用湿毛巾擦了一下才解开。衬衫脱下来的时候,林墨往后仰了一下,苏晚伸手扶住他的头,掌心贴住他的后脑勺。
她把他平放在沙发上,去卫生间拿了湿毛巾和盆。毛巾浸了温水,拧干,开始擦他的脸。嘴角、下巴、脖子,每擦一下毛巾就换一个面。林墨的皮肤很烫,酒精烧的。
她又去厨房找醒酒汤。冰箱里有蜂蜜,她舀了一勺,用温水冲开,搅了搅,端过来。林墨半躺着,嘴微张,她用小勺子一点一点往他嘴里喂。蜂蜜水顺着嘴角流下来一些,她用毛巾擦掉。
喂到第三勺的时候,林墨的手忽然抓住了她的手腕。
他抓得很紧,五根手指像铁钳一样箍住她的腕骨。苏晚的手停了,勺子在半空中悬着。
“苏晚。”他说。眼睛没睁开,声音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别离婚。”
苏晚没抽手。她低头看着那只抓着她手腕的手,指节泛白,骨节突出。她没说话,也没挣扎,等他握了十几秒,手慢慢松开,垂下去。
她继续喂完剩下的半杯蜂蜜水。
第二天早上,林墨醒了。
他睁开眼,看到的是白色的天花板,不是客厅的灯,是卧室的吊灯。他躺在主卧的床上,盖着苏晚的被子,枕着苏晚的枕头。身上穿着干净的睡衣,不是他的,是苏晚的一件大码T恤,胸前印着一只猫。
床头柜上放着一杯蜂蜜水,杯壁上凝着水珠。旁边是一件西装,挂在一个木质衣架上,熨烫平整,线条笔直。西装旁边是一张纸条,被蜂蜜水杯压着一角。
林墨坐起来,拿起纸条。苏晚的字,钢笔,写得很快但很整齐:
“别多想,室友义务。上次你修手机还的。”
他看了两遍,把纸条折了一下,放到床头柜上。然后拿起蜂蜜水,喝了一口,温的。
他下床,走到镜子前,穿上西装。尺寸刚好,肩膀、袖长、腰身,像是量过一样。袖口被仔细地熨过,纽扣缝得牢牢的,用的是深灰色的线,和西装布料同色。他低头闻了闻袖口,洗衣液的味道,很淡,是苏晚一直用的那个牌子——薰衣草和洋甘菊混合的气味。
他拿起手机,习惯性打开浏览器。地址栏下方显示着最近搜索记录。最上面一条,时间是凌晨3点12分:“醒酒后胃疼吃什么”。
他盯着那条记录,没点开。拇指在屏幕上方停了两秒,然后把手机屏幕按灭了。他拿起蜂蜜水,又喝了一口,这次喝了一大口。
他重新点亮屏幕,打开浏览器历史记录,找到那条搜索,点了一下右侧的删除键。弹窗确认,他点了“删除”。记录消失了。
他穿上西装,把T恤换下来,叠好放在床上。然后把蜂蜜水杯拿到厨房,洗了,倒扣在沥水架上。他站在厨房窗口,看着外面还没完全亮的天,把手插进西装口袋里。
口袋里有东西。
他摸出来,是一颗糖。大白兔奶糖,糖纸被捂得有点软了。他看了看,没吃,又放回去了。
客厅的沙发上,沙发垫被换过了,污渍被擦干净,但还有一片淡淡的痕迹。地板也拖过了,拖把还靠在阳台上晾着。
林墨站在客厅中央,转了一下脖子。虎口上的创可贴已经换过了——不是昨天苏晚贴的那条歪的,是新的,贴得整整齐齐,两翼对称,伤口完全被覆盖。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换的,可能是昨晚他睡着的时候。
他低头看着那只手,握了握拳,又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