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河边
书名:霸总追妻之你我同行 作者:鄂区小橙子 本章字数:2497字 发布时间:2026-04-27



周四下午三点,顾景琛到的时候,沈知意已经在楼下等了。


她穿着那条雾霾蓝的裙子——去年生日一个人买的,等了一年没机会穿。今天穿上了。木簪挽着头发,银镯子在手腕,包带子上别着那枚栀子花胸针。他愣了一下。


“看什么?”她问。


“胸针。你戴上了。”


“花都开了。”她说。


她说的“花开了”不知道是指窗台上的栀子花,还是他阳台上的那盆。他没问。


两个人沿着巷子往河边走。梧桐树的芽苞裂开了,嫩绿色的芽尖探出头来。阳光很好,把青石板路晒得发亮。橘猫“慢慢”从墙头跳下来,跟了几步又回去了。


河边人不多。杨树林还是光秃秃的,但枝条已经不像冬天那么僵硬了。河水涨了一点,颜色从灰绿变成了浅绿。沈知意在河滩上找了块平坦的石头坐下,从帆布包里拿出保温杯,倒了两杯红茶。


“你泡的?”他问。


“嗯。早上泡的,现在温了。”


他喝了一口。不涩,刚好。


“今天不画画?”他问。


“不画。今天只看。”


两个人安静地坐着。河面上有一只白鹭,站在浅水里一动不动。风吹过来,带着水的凉意。


“顾景琛。”


“嗯。”


“你以前来过这条河边吗?”


“没有。”


“一次都没有?”


“一次都没有。”


她放下杯子。“我以前每个星期都来。有时候带画具,有时候只带一本书。坐一下午,然后回去。”


“一个人?”


“一个人。”她说,“有几次想叫你一起来。但想了想,你可能不会来。就算来了,也是在回消息、打电话。还不如一个人。”


他没说话。她说的是事实。


“现在呢?”他问。


“现在你来了。手机也没响过。”


“静音了。离婚以后养成的习惯。”


她转过头看了他一眼。“为什么离婚以后才养成?”


“因为有一天开会,你发消息说落了东西在我那里,让我让周恒去取。我没回,开完会忘了。过了三天想起来,东西已经没了。”


“什么东西?”


“一支笔。银色外壳的,你用了很久。你妈给你的。”


沈知意的手顿了一下。“那支笔后来找到了吗?”


“没有。阿姨收拾的时候可能当垃圾扔了。”


她低头看着河水,白鹭还在那里站着。“那支笔不值钱,但用了快十年。丢了就丢了,找不回来了。”


“我找过。把整个家翻了一遍,没找到。”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知道。周恒告诉我了,说你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


他愣了一下。周恒那个大嘴巴。


“那你不早说?”


“你没问。”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而且你找了也没找到,说出来你更难受。”


河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到脸上。她抬手别到耳后。


“顾景琛。你后来为什么离婚签字签那么快?”


“因为你说想走。语气很轻,但很坚决。我以为留不住你。”


“你没留。一个字都没说。签字的时候看都没看我一眼。”


他的心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她说得对。


“我错了。”


“我知道你现在知道了。但我当时不知道。我当时以为你真的不在乎。”


“在乎。一直在乎。但不知道怎么在乎。”


她看着他,目光里没有责怪,也没有原谅,只是一种确认——确认他也难受过。


“今天不说这些了。”她说,“今天只看河。”


“好。”


白鹭终于飞了,贴着河面滑了一段,升高,飞过了杨树林。两个人都看着它,直到它变成一个小点。


“顾景琛。你后来为什么又来找我?”


他想了想。“因为周恒发了一份文件。四十七页,记录了你从结婚第一天到离婚前一天,给他发的每一条消息。你让他提醒我吃饭,提醒我少喝酒,让我胃疼的时候吃药。你做了三年,我什么都不知道。”


沈知意的手指在杯沿上划了一下。“周恒太多事了。”


“不多事。他不发,我一辈子都不知道。”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就知道该怎么追了。”他说,“以前以为追一个人是送花送礼物,后来才知道,你需要的是一个人坐在你旁边,什么都不做,就只是陪着。”


她没说话。河面上的风大了一些,吹得杨树林沙沙响。


远处有人在放风筝,一只红色的风筝在天上飘,高高低低。


“那只风筝。”她指了指。


“怎么了?”


“我小时候也放过。我爸做的,用竹篾和报纸。飞不高,但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风筝。”


“后来呢?”


“后来搬家弄丢了。但我记得怎么做。竹篾要削得薄,报纸要糊得平,尾巴要长,不然会打转。”


“你会做?”


“会。但没做过。没有人一起放。”


他看着那只风筝。“明年春天,做一个。”


她看了他一眼。“你说的。”


“我说的。”


她没再说好,但嘴角那颗痣往上移了一点。


太阳开始偏西了,河面上的光从银白色变成了金色。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


“走吧。”


两个人往回走。她走在他左边,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投在河滩的石头上,一个挨着另一个。


“顾景琛。”


“嗯。”


“你明天还来吗?”


“来。”


“几点?”


“你让我几点我就几点。”


“下午。我把那面墙的画最后收个尾。”


“好。”


走到堤坝上,她的车停在路边。她拉开车门,回头看他。


“那支笔的事,我不怪你了。”


她说完坐进车里,发动了车。车窗摇下来,她探出头看了他一眼。


“明天见。”


“明天见。”


她的车开走了。他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走向自己的车。


坐进车里,他拿出灰蓝色笔记本。翻到最新一页,上面写着“今天她说‘因为是你煮的’。”他在下面又写了一行:今天她说“那支笔的事,我不怪你了”。


写完之后他把笔记本合上,发动车。


到家的时候,天快黑了。他先去阳台看那盆栀子花。花苞比昨天开得更大了一些,最外面几片花瓣已经完全展开,露出一层一层往里收的花心。他凑近闻了闻,有香味了,很淡。


他拍了张照片,发给沈知意:开了。今天你戴了胸针。


过了一会儿,她回了一张照片。不是花的照片,是她自己——她在镜子前拍的,穿着那条雾霾蓝的裙子,胸针别在领口。她没有笑,但眼睛里有光。配了两个字:“好闻。”


他回:“明天我也去闻。”


“明天花可能谢了。”


“不会。栀子花能开好几天。”


她发来一个叹气的表情。这次他知道,她不是在叹气,她是在笑。


“顾景琛。”


“嗯。”


“你今天在河边说,明年春天做一个风筝。是真的吗?”


“真的。”


“那你要说话算话。”


“算话。”


她把消息停在这里。他等了一会儿,屏幕没有再亮。


他把手机放在胸口,躺在沙发上。天花板上映着窗外的路灯灯光。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是她今天的样子——雾霾蓝的裙子,胸针别在领口,站在河滩上看着白鹭飞远。


他睁开眼睛,又看了一眼她发的那张自拍。存了下来。


然后发了一条消息:“沈知意。”


“嗯。”


“你今天很好看。”


已读。很久。久到他以为她不会回了。


然后屏幕亮了。


“知道。”


他笑了。


“明天见。”他回。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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