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流重生,在线发疯
卷壹:疯癫序曲 · 葬礼之后,皆是新生
沈黛站在出租屋的镜子前,已经换了四套衣服了。
最后她选了一套最简单的——黑色吊带背心,外面套一件透明纱衬衫,扣子只系最下面两颗。下面穿牛仔短裤,短到裤腿卷起来只剩一个边,露出整条大腿。脚上踩那双镶水钻的马丁靴。粉色头发抓得乱蓬蓬的,嘴唇涂了暗红色口红,眼尾用眼线笔拉出一道锋利的线。
镜子里的人不像十六岁。像一杯调错了比例的鸡尾酒,像一只混进了鸽群的火烈鸟。
她觉得满意。
今天没什么正事。合同解了,退赛了,头发染了,热搜上了。按理说她应该去搞资源、拉人脉、为自己铺路。但她不想。上辈子她活得太“有事”了,每天被日程表追着跑,像一台燃料只有恐惧的机器。现在她什么都不怕了,所以她什么都不想做。
沈黛拿起手机拍了一张自拍。角度从下往上,双下巴快出来了,粉色头发炸成鸟窝,嘴唇上的暗红像一道刚干涸的血痕。
配文只有一个字:“早。”
发完,她把手机揣进短裤口袋,出了门。
三月的风吹在光裸的大腿上,凉飕飕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没有回去换衣服。冷就冷吧,冷说明她还活着。
街上的人裹着风衣和薄外套,行色匆匆。她穿着吊带和短裤走在人群里,像一艘搁浅的彩色小船。有人回头看她,有人举起手机拍她,有人在背后小声议论。她没有加快脚步,也没有低头。她只是在走路。每一步,马丁靴上的水钻都闪一下。
阳光从云层缝隙漏下来,落在粉色头发上,变成浅金色,像一杯被牛奶稀释了的草莓奶昔。
路过便利店,她买了一杯关东煮,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吃。白萝卜烫得她嘶了一声,鼓着腮帮子吹气,像一只被烫了嘴的仓鼠。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在旁边偷拍她,手抖得厉害。沈黛转过头,说“拍完了给我看看”。男生愣了两秒,走过来递手机。照片里她嘴里叼着半块白萝卜,腮帮子鼓鼓的,眼睛眯着,又像笑又像被烫。
“拍得不错。发我一份。”她说。
男生结结巴巴要合影,她比了个耶,脸凑过去。纱衬衫滑到肩膀下面,露出一大片锁骨和肩膀,锁骨下的阴影很深。男生看了一眼,耳朵红了。沈黛注意到他耳朵红,觉得好笑。她没有拉上衣服,也没有害羞。他看是他的事,她穿是她的事。上辈子她会觉得这是自己的错,现在她不这么想了。
“谢谢你请的关东煮。”男生忽然说。
沈黛低头看看手里的纸杯:“我没打算帮你付。”
男生愣了。
她笑了:“开玩笑的,这杯你请。”
他真的扫码付了钱。沈黛端走纸杯,走了两步回头说“下次偷拍记得关闪光灯”。男生的脸红透了。
她吃完关东煮,把纸杯扔进垃圾桶,随便上了一辆公交车。不知道开往哪里,也没看站牌。上车时司机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两秒——不是猥琐的看,是“大早上穿这么少不冷吗”的看。她冲司机笑了一下,司机面无表情地转过头。
她坐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纱衬衫拢了拢,两条腿并拢。阳光从车窗照在膝盖上,小时候摔伤的疤痕淡粉色,像一片被风吹落的花瓣。
公交车在一个她从没听说过名字的站停了。她下了车。一条窄街,两边是老居民楼,一楼是修鞋铺、裁缝店、五金店。空气中混着鱼腥味、煤炉子的烟和炸油条的香。她深吸一口气——这是生活的味道。上辈子她从没认真闻过。
走过一个修鞋铺,修鞋的老头抬头看她,说:“姑娘,你冷不冷?”沈黛低头看看自己的吊带和短裤,又看看老头身上的厚棉袄。
“冷。”她说。
老头从旁边椅子上拿起一件旧军大衣递给她。绿色的布洗得发白,领口有一块深色污渍。她接过来披上,大衣大得能把她整个人包住,袖子长出一截,她把手指缩在袖子里。大衣上有樟脑丸、烟味、旧棉絮和阳光晒过的干燥。这种味道让她想起姥姥家的被子。
“谢谢爷爷。”
老头摆了摆手,低头继续修鞋。手很粗糙,指节粗大,指甲缝里有黑垢,但捏针线的动作很轻很稳。
沈黛裹着军大衣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看他修鞋。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线圈本,翻到空白页,开始写歌词。笔尖沙沙地响,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吹过地面。她写得很慢,每个字都要想很久——不是想押韵,是想味道。这首歌应该是什么味道?应该是这间修鞋铺的味道,是军大衣的味道,是姥姥家那床被子的味道。
她写了四句,又划掉了。太轻了。她要写重的东西——老头的四十三年,每一针穿过皮革的声音。
老头抬起头问她在写什么。她说在写一首关于修鞋的歌。老头说写那玩意儿干啥,又不能当饭吃。她说:“我是疯子,疯子不需要吃饭。”
老头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像一个被揉皱的纸团泡进了水里。笑声不大,但很真,从喉咙深处发出来。
沈黛问他修了多少年鞋。老头伸出三根手指,又改口:“四十三年。从二十七修到七十,再过仨月七十一。”她问烦不烦。他说烦,天天闻臭鞋味儿烦得要命。但后来想明白了——他修的每一双鞋都是一个人要走的路。鞋好了,路就好走了。虽然没人感谢他,但他自己知道,那些穿他修的鞋的人,走得比他远。
沈黛的笔尖停在纸上。她把划掉的那四句重新写,这一次写得很用力,笔尖几乎要戳破纸。
她问老头叫什么名字。“周德福。”她在心里念了一遍,觉得这是一个很重的名字,重到需要一个人用七十年才能撑起来。
走的时候,老头说军大衣不用还了。“你这丫头,看着就不像会照顾自己的样子。穿厚点,别冻着。”
沈黛眼睛忽然酸了。她背过身把眼泪憋回去,转过头冲他笑:“下次来我给你带一条好烟。”老头说不抽烟。她看了一眼他手指间夹着的烟蒂说“你骗人”。老头又笑了,说:“行,带一条。”
她裹着军大衣走出修鞋铺,走了几步回头。老头已经低着头在钉鞋跟,锤子一下一下敲在钉子上,发出有节奏的“铛铛”声,像一个老旧但还在走动的钟表。
沈黛觉得上辈子太傻了。傻到以为只有站在最高的地方才能被人看见。周德福坐在街边五平米的铺子里,低着头修了四十三年鞋,但他被人看见了。她决定要把那首歌写出来。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见他——那些低着头弯着腰、做着没人感谢但很重要的事情的人。
不知不觉走到一个公园。湖边有几棵柳树,刚发芽,嫩绿色。湖面上有几只鸭子在游,一只白的,两只麻的。沈黛在长椅上坐下来,裹紧军大衣,两条光裸的腿交叠着伸出去。阳光照在大腿上,白到反光,膝盖上的旧疤像一片花瓣。她低下头看自己的腿,又抬头看鸭子,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她挂着热搜,微博几分钟前发的那条修鞋铺照片已经有十几万评论,有人在骂她炒作,有人在夸她真实,而她本人坐在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公园里,裹着陌生老头的军大衣,看鸭子游泳。
这就是“当红”。她上辈子拼了命想要的东西,现在以一种她自己都没预料到的方式涌过来——不是因为她唱跳多好,而是因为她“疯了”。
荒谬。但沈黛不打算拒绝。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荒谬的,她选择拥抱荒谬,用更荒谬的方式。你不要流量吗?我给你。但不是精修的九宫格,不是营业性的“宝宝们早安”,是修鞋铺,是军大衣,是穿吊带背心坐在湖边看鸭子。
她拿起手机,对着湖面拍了张照。只有柳树、湖水和鸭子,没有她。配文:“它们在找吃的,我在找自己。”又在评论区补了一句:“找到了。我在湖边,穿着军大衣,大腿露在外面。很冷,但活着真好。”
两分钟被赞了三万次。有人回复“你能不能正常一点”,她回“不能。正常的上辈子已经死了”。
沈黛闭上眼睛。阳光透过眼皮变成橙红色,风从湖面吹来,带着水腥气和柳芽的苦味。鸭子在叫,远处有人在放风筝,一只很长的蜈蚣风筝在天上扭来扭去。
她想起六岁时被接到城里,赵秀兰带她买衣服。她看中一条红裙子,上面印着小花。赵秀兰说“红色太俗气”,给她挑了灰色的。她没有哭没有闹,穿上灰色的对着镜子笑了一下说“谢谢妈妈”。六岁的孩子已经学会了——不要说出来,不要让别人不高兴,你的喜欢不重要,别人的看法才重要。十六年,她从来没有为自己喜欢的东西争取过一次。
现在她把红色穿在身上了。粉色的头发,橙色的卫衣,银色的亮片裙,暗红色的口红。她喜欢,终于比别人的看法重要了。
沈黛站起来。军大衣从肩膀滑了一点,她拉了拉,裹紧。双腿在阳光下站直,大腿的肌肉线条从短裤边缘露出来,流畅而结实,不是节食瘦出来的干瘪,是健康的、有生命力的。
她沿着湖边往回走,买了一个棉花糖。咬一口,甜到发腻。卡里只剩一千二百块钱,在这座城市最多活半个月。她没有慌。上辈子慌了一辈子,怕没工作没收入被人看不起。拼了命地跑,跑到终点发现只有一个坑,她掉进去,然后被人填上土。这辈子她不跑了,慢慢走,边走边吃棉花糖。
走到一个公交站台,看到广告牌上贴着一张选秀海报。林听澜穿着粉色连衣裙,长发披肩,笑得温柔甜美。文案写着:“你的初恋,即将登场。”
沈黛掏出那支暗红色口红,在海报上写了一行字:“你的初恋,正在发疯。@林听澜”写完又画了一个笑脸,嘴角往一边歪,和她自己的笑一模一样。
她退后一步看了看,觉得今天业务不太熟练,字写歪了。又拍了一张照片发微博:“今天业务不太熟练,下次画好看点。”
发完,把口红揣进口袋,裹紧军大衣,走进三月午后的阳光里。
身后,公交站台上那张海报被风吹起一个角,口红写的字在阳光下越来越亮,像一行正在发光的伤口,像一个疯子对这个世界说过的第一句不会收回的话。
街上的人都在看她。她不在乎。今天是她当疯子的第一天,业务确实不太熟。脸红过,心跳快过,被老头一句话酸过眼睛,被偷拍搞得手足无措过。但她在学。学怎么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学怎么在十六岁的身体里安放一个二十二岁的灵魂,学怎么穿着自己想穿的衣服走在街上而不对任何人说对不起,学怎么在别人说“你有病”的时候笑着说“对,我有病,药方是活着”。
这些事,上辈子她一件都没学过。这辈子,她有的是时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