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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
书名:厝·潮 作者:宋松颂 本章字数:3148字 发布时间:2026-04-24

《厝·潮》


卷一·做大人

tsò-tuā-lâng

出嫁,成家


第四部·改嫁


第14章 官司

(1929-1930年)


云娘答应改嫁的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林王氏耳朵里。


那天早上,云娘照常去请安。刚进门,一个茶杯砸过来,碎在她脚边。茶水溅了一身,茶叶贴在裙子上,冒着热气。


林王氏坐在太师椅上,声音不大:"文轩走了,念轩也走了。你命硬,克死了我儿子,又克死了我孙子。现在想改嫁?你走了,我林家脸面往哪搁。林家不放人。你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这辈子,别想踏出林家大门一步。"


云娘低着头,看着地上的碎瓷片,没说话。她知道说什么都没用。


从那天起,林王氏把云娘关在了后落小屋里。不许她出门,不许她见外人,连吴妈送饭都要从门缝里递进来。窗户也用木板钉上了,只剩几道缝隙透光。白天和黑夜分不清,云娘只能靠送饭的次数来算日子。


其实林家已经大不如前了。


文轩在世时,林家的茶庄遍布闽南,南洋也有生意。文轩走后,生意没人打理,一年不如一年。林王氏守着这座三落大厝,面上还是大户人家的排场,内里早就空了。下人辞了一半,节庆从简,连年节给亲戚的礼都薄了。只是外头人不知道,还以为林家跟从前一样风光。


林王氏自己心里清楚。正因清楚,她才更不肯放云娘走。放了,就是承认林家真的撑不住了。她丢不起这个人。


消息传到宋家。宋显达没有退缩,他请了县城的状师,写了状纸,一纸诉状递到了县公署。


寡妇改嫁,照规矩是要给原婆家聘礼的。这不是明媒正娶的"聘金",是"赎身"的钱。①


宋显达备了三百块大洋——宋家做侨汇②生意,南洋华侨寄钱回乡,多经宋家之手,家底殷实。显爷自己也在春溪有不少田产,平日里乡里乡亲有个纠纷,也常请他做公亲③。这三百块大洋,是他自己攒的——托李老送到林家。林王氏没收,把银元推到了地上。


"我林家不缺这个钱。"她冷着脸说,"你告诉宋显达,就是三千块、三万块,我也不放人。"


李老弯腰把银元一枚枚捡起来,叹了口气。


宋显达听了,没有多说,只让状师继续打官司。


开庭前几天,显爷托人带了一句话进来。吴妈从门缝里压低声音说:"少奶奶,显爷让人传话,说官司的事不用怕,他在。"


云娘听了,没说话,把这句话攥在了心里。


春溪的闲话传得比官司还快。茶馆里有人说:"林家那个寡妇,克死了丈夫又克死儿子,还有脸改嫁?"


吴妈把这话传给云娘。云娘听了,没说话。她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只在乎自己能不能走出这道门。


开庭那天,云娘第一次走出那间小屋。


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衣裳,头发用木簪挽着,耳朵上戴着那对金耳环。吴妈扶着她,从后门出去,绕了一条小巷,上了一顶小轿。


轿子颠簸着,走了半个时辰,到了县公署。云娘第一次走进这样的地方——水泥地,长条凳,墙上挂着一面青天白日旗。她低着头,被人领进去,站在法庭上。


林王氏已经到了。她坐在一旁,看见云娘进来,狠狠地瞪了一眼。


云娘没有看她。她抬起头,看见法官坐在前面,穿着黑色法袍,戴着眼镜。


堂下还站着一个人。


四十来岁,中等身材,穿着一件青灰色的长衫,腰板挺得直直的。脸方方正正,眉毛浓,眼睛亮。不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心动的长相,但站在那里,稳。


宋显达。


他看见云娘,没有笑,只是微微点了一下头。


云娘也点了一下头。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她在心里想:这个人,就是显爷。


状师先说话。林家的状师说,云娘是林家的媳妇,丈夫死了就该守节,改嫁有辱门风。宋家的状师说,云娘才二十五岁,文轩已死多年,念轩也已夭折,她在林家无依无靠,改嫁是人之常情。


法官听完,敲了一下桌子:"本案案情复杂,本官需要斟酌。休庭。"


第一次开庭,没有结果。


云娘又被关回了小屋。吴妈告诉她,林家请的状师是县城最有名的,专门帮大户人家打官司,花了不少钱。宋家那边也不肯退,显爷说了,打到天边去也要打。


过了几个月,第二次开庭。


这回法官判了:林家胜诉。理由是"寡妇守节,天经地义"。


宋显达当场站起来:"法官,我不服。"


"不服可以上诉。"


"我上诉。"


显爷的声音不大,但很硬。


云娘站在法庭上,听见这句话,手指攥紧了衣角。


上诉到省城,官司从县城打到了福州。


路途远,云娘不能亲自去。她被困在小屋里,等消息。廖母托人带话进来:"显爷去了省城,亲自去的。他说,他不信这官司打不赢。"


林家也不甘示弱。林王氏咬咬牙,从所剩不多的家底里拿出五百块大洋,派人送到省城,想托关系疏通法官。钱送出去了,等了半个月,没有回音。又送了三百,连收都没人收。


那个推事托人带话回来:"这个案子已经有人打过招呼了。宋家兄弟在省城有路子,他不敢收。他惹不起。"


林王氏听了,半天没说话。


春溪的龙眼树开了两次花,落了一次果。


显爷在省城待了一个多月。他兄弟在省城有关系,托人找到了福建高等法院的法官,递了状纸。宋家没有送钱,送的是理。显爷说:"我不买通谁,我只要公道。"


省城开庭那天,显爷站在法庭上,自己说了话。他没有念状纸,说的是人话。


"法官大人,我不是要跟林家抢人。我是要娶一个寡妇。她夫死子亡,在林家无依无靠,被关在小屋里,连门都不让出。我在春溪见过她。她受苦,但不弯腰。这样的人,不该被困死在深宅里。她才二十五岁,就要守一辈子?法官,您说,这公道吗?"


法官听完,没有当场判决。


春溪的闲话一直没有断。有人说宋显达疯了,为了一个寡妇花这么多钱;有人说是仗义。茶馆里有人争论起来,差点动手。一个老秀才摇头叹气:"世道变了,寡妇都要改嫁了。"旁边一个年轻人顶了一句:"寡妇也是人。凭什么不能改嫁?"


又过了几个月,省城的判决下来了。


"寡妇改嫁,于法无禁。林家不得阻拦。"


消息传到春溪那天,吴妈第一个跑来告诉云娘。


"少奶奶!赢了!官司赢了!"


云娘坐在床边,手里攥着画册,没有说话。


吴妈推开门——门上的锁已经锈了,锁头被人用钳子剪断。她走进来,看着云娘,眼泪往下掉。


"少奶奶,您可以走了。"


云娘站起来。一年多没怎么走路,腿发软,站了一下才站稳。她的头发长了许多,没有梳,乱糟糟地披在肩上。脸也瘦了,颧骨凸出来,眼睛凹进去。


但她站住了。


她把画册塞进包袱里,把金耳环戴好,把那两张纸叠在一起,贴身放着。


走到门口,她停了一下,回过头,看了看这间住了十几年的小屋。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子。墙上被她用手指描过字,痕迹还在,模模糊糊的。旁边还有她画的圆圈和船,已经看不太清了。


她没有哭。


转身走了。


院子里站了几个下人,看着她,没人说话。吴妈跟在后面,帮她提着包袱。


走到林家后门,林王氏没有出来。但吴妈后来告诉云娘,老太太把自己关在屋里,一整天没有出来。到了傍晚,她对吴妈说了一句:"让她走。从后门走。"


走出后门,云娘看见巷口停着一辆黄包车。


宋显达站在车旁。


"我先送你回廖家。"显爷说,"从娘家出门,才合规矩。"


云娘点了点头。


吴妈把包袱递给她,眼眶红红的。包袱很轻,里面只有那本画册、那两张纸、几件换洗衣裳。嫁妆都留在了林家。只有耳朵上那对金耳环——她娘给的,林家没有要。


"少奶奶……"吴妈叫了一声,没再说下去。


云娘看着她,想说谢谢,张了张嘴,没说出来。她弯腰上了黄包车。


显爷对车夫说:"去廖家。"


车夫拉起车,车轮在石板路上咕噜咕噜响。


云娘没有回头。


风吹在她脸上。她第一次这样坐在车上,不用被布蒙着,不用低着头。她看着路边的树、田里的水、远处的山。这条路她走过——十四岁那年,花轿从廖家抬到林家,走了半个时辰。如今黄包车从林家回廖家,走的还是同一条路。


方向相反。


她把包袱抱在怀里,坐直了。风很大,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没有去理。


页下注:

① 寡妇改嫁的聘礼(赎身钱):旧俗寡妇改嫁,新夫家需向原婆家支付一笔钱,称为"聘礼"或"赎身钱",作为对原婆家失去劳动力的补偿。

② 侨汇:海外华侨寄回国内的汇款。旧时闽南侨乡,侨汇是许多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宋家因信誉好,华侨多托其汇款回乡。

③ 做公亲:闽南方言,指充当仲裁、调解人。旧时乡土社会中,众所推服的乡老为邻里调解纠纷、评理断事,称为"做公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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