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秦岭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清晨的阳光洒下来,照在李摩斯的身上。他浑身浴血,绿袍早已被撕得破破烂烂,脸上身上全是血污和尘土,手里的佩刀卷了刃,骑在马上,摇摇欲坠。
身边的铁肢,已经彻底疯了。他骑在马上,嘴里不停傻笑,反复念叨着“吃肉”“极乐”,独臂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像个没了魂的木偶。
李摩斯看着眼前的官道,看着那条宽阔平整、通往长安的官道,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
他逃出来了。他终于逃出了那座吃人的地狱,回到了人间,回到了有王法、有秩序的文明世界。
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从官道的另一头传了过来。
一队唐军巡逻兵,正朝着这边走来。为首的是一个校尉,穿着明光铠,腰间挎着横刀,身后跟着二十多个士兵,个个盔甲整齐,手里握着长槊,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官兵。
李摩斯看到他们,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他猛地从马上滚下来,连滚带爬地冲过去,一把抓住了那名校尉的靴筒,浑身脱力,声嘶力竭地喊着。
“前面……前面秦岭山里,有个黑风寨!有贼窝!他们吃人!他们杀人食肉!几百上千人,都被他们吃了!快去!快去剿了他们!”
他喊得嗓子都破了,血顺着嘴角流下来,眼里满是哀求,满是劫后余生的庆幸。他是朝廷的官员,这些是朝廷的官兵,他们会管的,他们会主持公道的,他们是秩序的守护者,是文明的代表。
校尉低着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周围的士兵,慢慢围了上来,把李摩斯和疯疯癫癫的铁肢,围在了中间。他们的手里,握着长槊,槊尖对着两人,眼里没有丝毫的同情,没有丝毫的震惊,也没有丝毫的愤怒。
只有贪婪。
那种李摩斯在黑风寨的流民眼里,在了空的眼里,在那些护法神犬的眼里,看过无数次的,赤裸裸的,对肉的贪婪。
李摩斯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抓着校尉靴筒的手,瞬间僵住了。一股寒意,从脚底猛地窜上来,瞬间冻住了他的全身。
他看着眼前这些穿着官服、拿着朝廷兵器的官兵,看着他们的眼睛,突然发现。
他们和黑风寨里的那些流民,没有任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