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外出采风
书名:市井星途之草根歌手逆袭 作者:菜场老陈 本章字数:3166字 发布时间:2026-04-17

 林砚站在省城火车站的候车大厅里,背着那把已经磨出光泽的木吉他,怀里揣着攒了大半年的积蓄——两万两千多块钱,不多,但足够他走一趟漫长的路。

  候车大厅里人来人往,拖着编织袋的农民工、抱着孩子的妇女、拎着公文包的商人,每个人都在奔赴各自的生活。

  林砚看着这些面孔,忽然想起老周说的话:“音乐要贴着人心。”他当时不太懂什么叫“贴着人心”,现在他懂了——就是走到这些人中间去,听他们说话,看他们生活,感受他们的呼吸。

  老周是特意赶到火车站来送他的。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衫,手里攥着一块东西,走到林砚面前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把东西塞进他手里。

  林砚低头一看,是一块石头。

  不大,刚好能握在掌心,形状被岁月打磨得浑圆温润。

  石头的纹路很特别,一层一层,像山川的褶皱,又像烟火的痕迹,在灯光下泛着斑斓的光泽——有青灰,有赭红,有暗金,交错缠绕,仿佛把天地间的颜色都揉进了这一小块石头里。

  “老周,这是……”

  “早年我去云南采风时捡的。”老周的声音有些沙哑,“那年在怒江边上的一个傈僳族村寨,跟一个老猎人住了半个月,临走时老猎人送我的。他说这石头是山神的骨头,带着它,走再远的路都不会迷路。”

  林砚将石头翻来覆去地看,纹路在指尖摩挲下似乎有了温度。

  “我这些年一直带着它,写歌遇到瓶颈时就摸摸它,心里就踏实了。”老周看着林砚,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神色,有欣慰,有期许,也有一丝不舍,“林砚,你这次出去,不是去采风,是去扎根。带着这块石头,就像带着民间的根,走到哪,都别忘了——音乐要贴着人心。”

  林砚握紧石头,重重地点了点头。

  “老周,我记住了。”

  “还有,”老周拍了拍他的肩膀,“别着急回来,走慢点,看仔细点。好东西都在细节里,在老百姓吃饭、干活、唠嗑的那些日常里。你听懂了这些,写出来的歌才有魂。”

  “我懂了。”

  老周又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塞给林砚:“这是我这些年攒的一些采风笔记,里面有一些老艺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到了地方可以去找他们。记住了,去找他们的时候别空手,带点烟酒茶叶,这是规矩。”

  林砚接过信封,心里涌上一股热流。

  老周这个人,嘴上从不说什么煽情的话,但所有的心意都装在这些细节里了。

  “老周,等我回来,我给你写一首最好的歌。”

  老周笑了,眼角皱纹堆在一起:“行,我等着。”

  火车汽笛声响起,林砚背起吉他,拎起行囊,朝老周挥了挥手,转身走进检票口。

  老周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喃喃自语:“这小子,像年轻时候的我,又比我强。”

  火车一路向西,窗外的风景从平原变成丘陵,从丘陵变成大山。

  林砚在凯里下了火车,又转乘大巴,在盘山公路上颠簸了整整一天。

  大巴车上挤满了人,有背篓里装着山货去赶集的苗族大嫂,有抱着孩子回娘家的年轻媳妇,有拎着蛇皮袋外出打工的青年。

  车厢里弥漫着各种气味——烟草味、汗味、还有装在塑料袋里热腾腾的糯米饭的香味。

  林砚坐在最后一排,旁边是一个四十来岁的苗族汉子,皮肤黝黑,手上全是老茧,穿着一件褪色的迷彩服。

  “兄弟,去哪啊?”汉子主动搭话,口音很重,但能听懂。

  “去前面的苗寨,采风。”林砚说。

  “采风?”汉子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哦,就是来听歌的吧?我们这地方,歌多得很,干活唱,喝酒唱,连吵架都用唱。”

  林砚被逗笑了:“真的假的?吵架也用唱?”

  “那可不!”汉子来了兴致,清了清嗓子,张口就来了一段——

  “你家的牛吃了我的苗,不讲道理还敢闹,今天你要不赔我,明天我找你丈母娘!”

  他唱得抑扬顿挫,表情丰富,旁边的乘客全笑了。林砚也跟着笑,心里却暗暗记下了这个旋律和节奏。

  “兄弟,你这唱的是什么调?”

  “飞歌啊,我们苗家的飞歌。”汉子说,“高兴了唱,难过了也唱,嗓子一扯,啥事都忘了。”

  林砚掏出笔记本,飞快地记下了几行简谱。

  “你还真记啊?”汉子好奇地凑过来看。

  “嗯,这是好东西,不能忘。”林砚认真地说。

  汉子看他的眼神变了,多了一些尊重:“你这个人,跟以前来的人不一样。以前也有人来我们寨子,拿个录音机,录完就走,再也不来了。”

  “我不一样,我想住下来,跟你们一起生活。”

  “那你住我家!”汉子一拍大腿,“我姓杨,苗名叫金林,你叫我金林哥就行。我家就在前面的寨子,我媳妇做饭好吃,管你饱!”

  “那太好了,金林哥,我不会白住的,我帮你干活。”

  “干活?”杨金林上下打量他,“你会干啥?插秧会不?喂猪会不?”

  “不会,但我可以学。”

  杨金林哈哈大笑:“行,学!我教你!”

  大巴在暮色中停在一个山坳口,杨金林带着林砚下了车,沿着一条泥巴路走了二十多分钟,眼前豁然开朗——层层叠叠的梯田从山脚一直铺到山顶,暮色中,炊烟从吊脚楼里袅袅升起,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和孩子的嬉闹声。

  苗寨到了。

  杨金林家的吊脚楼在半山腰,三间木屋,下面是猪圈和鸡舍。杨金林的媳妇叫阿榜香,三十七八岁的样子,脸上带着山里女人特有的红润,手脚麻利,看到林砚时有些腼腆,但还是热情地招呼他进屋坐。

  “来客人了,杀只鸡!”杨金林对媳妇说。

  林砚连忙摆手:“别别别,金林哥,太破费了,我吃什么都行。”

  “你这说的什么话!”杨金林瞪了他一眼,“来我家就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吃素饭的道理?听我的!”

  阿榜香笑着进厨房忙活去了,林砚只好由着他们。

  晚饭很丰盛——一只炖土鸡,一盘腊肉炒蒜薹,一碗酸汤菜,还有一大盆糯米饭。杨金林从柜子里翻出一壶米酒,给林砚倒了满满一碗。

  “来,第一碗敬远方的客人,喝!”

  林砚端起碗,米酒入口甘甜,后劲却足,一碗下去,胃里暖烘烘的。

  “金林哥,你在家种地?”林砚夹了块鸡肉,随口问道。

  杨金林放下碗,叹了口气:“种地,但也种不了多久了。过完年我就要出去打工了。”

  “去哪?”

  “广东,东莞,我一个老乡在那边厂里做班长,给我留了个位子。”杨金林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家里三个娃,老大上高中了,学费一年比一年贵。光靠种这几亩地,不够。”

  林砚心里一动:“你媳妇一个人在家?”

  “没办法。”杨金林看了一眼厨房里忙碌的阿榜香,声音低了下来,“对不住她,但没办法。寨子里好多人家都这样,男人出去打工,女人在家带孩子种地。一年到头就过年能见一面。”

  林砚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喝着酒。

  “你是不知道,”杨金林的话匣子打开了,“我上次出去打工,在工地上搬砖,一天干十二个小时,晒得跟黑人一样,一个月挣三千多块钱。有一回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断了三根肋骨,老板给了两千块钱就把我打发了,连医院都没去。”

  “那你后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自己在出租屋里躺了一个月,我媳妇打电话来,我都不敢接,怕她一听到我声音就知道我出事了。”杨金林的眼圈有点红,“后来好了,又去找活干。你说我们这些人,不干能怎么办?孩子要读书,房子要修,老人要看病,哪样不要钱?”

  林砚掏出笔记本,把杨金林说的话一句句记下来。杨金林看到了,愣了一下:“你还记这个?”

  “记。这些都是歌。”

  “歌?”杨金林苦笑,“我们这些苦命人的事,也能写成歌?”

  “能。”林砚认真地说,“金林哥,你们才是最值得被写进歌里的人。”

  杨金林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端起酒碗:“来,再喝一碗!”

  夜深了,寨子安静下来,只有虫鸣声此起彼伏。林砚躺在木屋的客房里,透过木板缝能看到天上的星星。他把那块彩虹石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掌心里,石头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杨金林说的那些话,还在他脑子里转——摔断的肋骨,不敢接的电话,一年一次的见面。

  他把石头贴在胸口,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一段旋律,苍凉、悠远,像山风穿过松林。

  他翻身坐起来,摸黑拿出笔记本,借着手机的微光,写下了几行歌词:

  苗岭的山啊高又高,打工的路啊远又远,

  一年到头盼归期,归期只在腊月天。

  阿妹在家望山头,望断天涯不见郎,

  城里高楼万丈起,哪一间是咱的房?

  写完之后,他又改了几遍,总觉得还差点什么。他把彩虹石放在笔记本上,石头上的纹路在微光里像一幅山水画,他突然有了灵感,在歌词旁边写下一行小字:

  “用飞歌的调,唱打工的苦。高腔起,低腔落,像山,像路,像回不去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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