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的文娱严查终于偃旗息鼓,张桂兰发送的传呼信息在清晨响起,BB机屏幕上“红玫瑰舞厅复业,速回”的字样,让林砚攥着机器的手指都微微发颤。
连日来在夜市寒风里露天唱歌的冻馁、收入不定的忐忑,在这一刻总算有了着落。
重新站上红玫瑰的舞台,霓虹灯光依旧暖昧,酒香混着烟火气裹着他,台下的老熟客比往日更热情,掌声拍得格外响。
那一小段夜市摆摊的日子,把他的歌声磨得更沉、更真,唱《碎银几两》时,尾音里裹着的奔波与不甘,总能让台下端着酒杯的打工者、小商贩停下闲谈,静静听着,眼底泛着共情的光。
散场后,常来的运输队老王拍着他的肩,酒气里带着真心:“小林,你这嗓子,这歌,绝了!比收音机里放的那些酸溜溜的流行歌强百倍,真该出个磁带,让我们跑长途的时候也能听!”
旁边卖建材的李哥也凑过来:“是啊,兰姐都夸你,你别窝在歌厅里,去唱片公司闯闯,咱老百姓的歌,肯定有人买!”
张桂兰也递给他一杯热茶,语气笃定:“林砚,你不是野路子,你的歌接底气,唱的是普通人的日子,这就是最大的特色。攒点钱录个 demo,去城里的唱片公司跑跑,哪怕成不了,也不留遗憾。”
起初林砚只当是客套,他一个乡下出来的孩子,没上过一天音乐学院,吉他是跟着旧磁带自学的,写歌全凭心里的感受,出唱片、进唱片公司,在他眼里是遥在云端的事。
可架不住大伙日复一日的鼓励,台下的掌声、夜市里路人驻足的目光、苏晚看他时眼里藏不住的认可,还有心底那股压不住的热爱,终究让他咬了牙——试一试,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
他翻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除去给家里寄的、日常开销,抠抠索索拿出八百多块钱,找了老城区巷子里一家极小的录音棚。
棚子不足十平米,墙面贴着发黑的吸音棉,调音台掉了漆,麦克风裹着一层旧绒布,可林砚当时觉得,这是他离梦想最近的地方。
他抱着那把琴颈磨得发亮的旧吉他,在棚里待了整整一天,没喝一口水,一遍遍录《碎银几两》,又录了两首翻唱的老歌,做成两盘卡带 demo。
他特意买了干净的白色标签纸,用钢笔一笔一划写上歌名、自己的名字,指尖反复摩挲着磁带壳,像捧着命根子一样。
苏晚帮他找了块干净的蓝布,小心翼翼把磁带包好,轻声说:“不管成不成,你敢迈出这一步,就已经赢了。”
在休息时,林砚换上熨烫笔直的白衬衫,把头发梳得整齐,裤脚压得笔直,揣着那包蓝布裹着的磁带,开始跑沙市城里的唱片公司。
那些公司都藏在五一路、芙蓉路的高档写字楼里,玻璃幕墙擦得锃光瓦亮,门口停着小轿车,进出的人穿着笔挺的西装、精致的套装,他站在楼下,攥着布包的手沁满冷汗,觉得自己像个误闯繁华之地的局外人。
第一家公司,是报纸上登了大广告的知名唱片行,占了写字楼整整一层。
林砚在门口徘徊了十几分钟,才鼓足勇气推开玻璃门。
前台的女人穿着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指甲涂着鲜红的指甲油,抬眼扫了他一下,眼神里的轻蔑毫不掩饰:“找谁?有预约吗?”
“我、我是唱歌的,自己写了歌,录了 demo,想给你们编辑听听,看看能不能出唱片。”林砚声音发紧,把蓝布包递过去,手心的汗把布面浸得发潮。
前台连眼皮都没抬,指尖嫌弃地挥了挥,像是怕碰到什么脏东西:“我们公司只签科班出身的专业歌手,要么就是有背景、有名气的,你这种街头唱的,别来凑热闹,赶紧走。”
“我在歌厅驻唱,很多人喜欢我的歌,真的,您就帮我递一下,就听一句就行……”林砚急得声音发颤,还想再求一句,前台已经按了内线,对着电话冷声道:“保安,来个人,把无关人员清出去。”
两个身材高大的保安很快走过来,二话不说架住他的胳膊,硬生生把他往门外拖。
林砚挣扎着,手里的蓝布包掉在地上,磁带滚了出来,他想去捡,却被保安狠狠推在玻璃门上,后背撞得生疼,胳膊擦过冰冷的玻璃,立刻红了一大片。
“别在这碍事,再不走就不客气了!”保安的呵斥声刺耳,周围的职员都探出头看,眼神里满是嘲讽和看热闹的戏谑。
林砚红着眼眶,蹲下身捡起磁带,拍掉上面的灰尘,指甲掐进掌心,狼狈地逃出了写字楼。
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阳光刺眼,他却觉得浑身发冷。
他没放弃,深呼吸后,抹了把脸,又往下一家赶。
接下来的几个白天,他跑遍了沙市大大小小七八家唱片公司,遭遇的冷眼和羞辱,一次比一次难堪。
有一家小唱片公司,总算肯让他见音乐编辑。
他攥着磁带,恭恭敬敬递过去,腰弯得极低,语气满是恳切:“老师,您听听,这是我自己写的歌,写的是我们打工人的日子。”
戴着眼镜的编辑接过磁带,看了看林砚的长相后,看都没看磁带摇了下头后,随手扔在堆满文件的办公桌上,磁带弹了一下,掉在地上,壳子磕出一道裂痕。
编辑端着保温杯,慢悠悠喝了口茶,语气刻薄:“小伙子,不是我打击你,你这人土,歌也土了,满脑子养家糊口,一点流行元素都没有,现在的年轻人谁听这个?非科班出身,没唱功没包装,扔到市场上连水花都溅不起来,别浪费时间了,回去好好唱你的歌厅吧。”
林砚蹲在地上,捡起那盘裂了缝的磁带,心疼得心脏抽痛,喉咙发紧,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编辑连试听的按钮都没碰,连给他一个展示的机会都不肯,就这么轻易否定了他所有的努力和热爱。
最让他难堪的一次,是去一家主打流行歌的唱片公司。
前台通报后,编辑出来见他,只是扫了一眼他的穿着,听他说自己是小歌厅驻唱,当场就笑出了声,语气满是鄙夷:“野歌厅驻唱也敢来唱片公司?一身烟火气,上不了台面,你这个人长得就俗不可耐,我们要的是能火的偶像,不是唱街头小调的,赶紧走,别在这丢人现眼。”
说完,直接抢过他手里的磁带,当着他的面,狠狠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转身就走,连一个眼神都没再给他。
林砚僵在原地,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冻住了。
他看着垃圾桶里的磁带,那是他花了一整天录的,是他一字一句写的心声,是他所有的梦想,就这么被人随意丢弃,踩在脚下。
他慢慢蹲下身,不顾旁人异样的目光,伸手在垃圾桶里翻找,指尖碰到冰冷的垃圾,也浑然不觉,把磁带捡出来,用袖子一遍遍擦干净,裂痕更深了,磁带的边缘都翘了起来。
那天,他没去歌厅,也没回城中村,而是一步步走到了湘江边。
还是那个他和苏晚常坐的长椅,他坐下来,望着滔滔江水,江水无声流淌,像他心里咽不下去的委屈。
连日来的奔波、冷眼、羞辱,一遍遍在脑海里回放,“非科班”“没特色”“太俗气”“上不了台面”,这些话像针,扎得他生疼。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太不自量力,是不是真的该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梦。
他只是想唱歌,想让更多人听到自己的歌,想靠自己的热爱活下去,怎么就这么难。
口袋里的 BB机突然“滴滴”响了起来,打破了江边的寂静。是苏晚的传呼,短短一行字:“歌厅没等到你,我去湘江边找你,别乱跑,我带了擂茶。”
林砚盯着屏幕,眼眶瞬间红了,鼻尖发酸,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砸在膝盖上,也砸在那盘破损的磁带上。
没过多久,苏晚就跑来了,气喘吁吁,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手里抱着一个搪瓷缸,还有一件厚厚的外套。
她一眼就看到了林砚泛红的眼眶、胳膊上的擦伤,还有他手里那盘破损的磁带,心里瞬间揪成一团,疼得厉害。
她没问他碰壁的事,没说一句安慰的空话,只是默默走到他身边,把厚厚的外套披在他肩上,又打开搪瓷缸,里面是温热的姜茶,还有两个热乎乎的糖油粑粑,是他最爱吃的。
“先喝点热的,暖暖身子,天太冷了。”苏晚的声音温柔得像江边的晚风,带着心疼,她伸手轻轻碰了碰他胳膊上的擦伤,动作轻得怕弄疼他,“疼不疼?怎么弄成这样了。”
林砚握着温热的搪瓷缸,眼泪掉得更凶,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他们都不要我,说我非科班,说我的歌俗气,把我的磁带扔了,还把我赶出来……我是不是真的不行,是不是根本不该做这个梦,我就是个普通人,不配唱歌,不配出唱片……”
他说着,把头埋在膝盖上,肩膀微微颤抖,这个向来坚韧、再苦再累都没哭过的小伙子,此刻像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把所有的脆弱都展露了出来。
苏晚蹲在他面前,轻轻握住他冰凉的手,双手紧紧裹着他的手,一点点捂热,她的眼眶也红了,却依旧笑着,语气坚定又温柔,一字一句地说:“林砚,你看着我,不准这么说自己,一点都不准。”
“你的歌一点都不俗,你的歌声是我听过最动人的。你唱的是我们每天过的日子,是打工人的心酸,是普通人的期盼,是夜市里的烟火,是歌厅里的温暖,那些人听不懂,是他们没眼光,是他们只看得到光鲜亮丽,看不到最真实的美好。”
“你没上过音乐学院,可你比谁都用心,你抱着吉他自学,在夜市唱到深夜,在歌厅认真对待每一个听众,你写的《碎银几两》,唱哭了多少人,让多少人觉得自己的奔波被看见,这就是最棒的歌,这就是你的本事。”
她伸手,轻轻擦去他脸上的泪水,指尖带着温热的温度,抚过他的脸颊:“碰壁算什么,被拒绝算什么,你还有红玫瑰的舞台,还有夜市里为你驻足的人,还有我,我会一直听你唱歌,听一辈子。就算一万家唱片公司都拒绝你,你也不是失败者,你坚持自己的热爱,就已经赢了所有人。”
“别放弃,好不好?你唱歌的时候,眼里有光,那束光不能灭,绝对不能灭。”
苏晚的话,像一股滚烫的暖流,冲进林砚冰冷的心里,一点点融化他的挫败和绝望。
他抬头看着苏晚,她的眼里满是心疼和坚定,没有一丝嫌弃,只有满满的认可和陪伴。
他握着她温热的手,感受着肩上外套的温度,听着江边的风声,心里那团快要熄灭的火,重新燃了起来。
他攥紧那两盘破损的磁带,擦去眼泪,用力点了点头,声音依旧沙哑,却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我不放弃,我绝不放弃。就算没有唱片公司肯要我,我也要一直唱,唱给所有想听的人,唱给你听。”
苏晚笑了,靠在他边。
之后的日子,林砚重新回到红玫瑰,恢复了驻唱的日常,他的歌声比以往更有力量,多了几分历经挫折后的沉稳,台下的掌声也愈发热烈。
闲暇时,他依旧会揣着那两盘修复好的磁带,去跑那些还没试过的小唱片公司,依旧会被拒绝,被冷眼。
红玫瑰的舞台上,《碎银几两》的旋律夜夜响起,林砚抱着旧吉他,唱着底层人的烟火,唱着自己的热爱与坚守。
他知道,梦想的路从来都不好走,可只要心里的光不灭,身边有人陪伴,就算踏遍所有冷遇,他也会一直走下去,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