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在平淡的烟火气里缓缓淌着,像城中村巷子里那股细流,不急不缓,却悄悄把日子磨出了温软的痕迹。
林砚依旧在红玫瑰歌舞厅勤勤恳恳地忙活,白天擦桌子、洗酒杯、搬啤酒箱,只要有空档,就抱着那把旧吉他闷头练。
歌厅每天晚上除了客人花钱点歌上台唱的话,也会请本地歌手来唱歌在晚上九点多来舞厅唱歌给客人助兴,林砚则会在角落里偷学。
苏晚偶尔会绕路过来,有时候带两个刚炸好的油饼,有时候就搬个小马扎,安安静静坐在杂物间门口,听他拨弄琴弦、哼那些没名的调子。
两人之间没什么腻歪的话,可那点悄悄滋长的情愫,就像院墙上爬的喇叭花,绕着日子,悄悄缠得越来越紧,温柔,又克制。
林砚的弹吉他的技艺也悄悄长进了,之前断过的那根弦,他攒了钱后就换了根新的;琴颈歪了,他跟着音响师王胖学,找了块砖头压了半个月,慢慢校得直了些。
那把琴还是那把掉漆的旧琴,可在他手里,终于能弹出连贯顺耳的调子了。
那些他瞎琢磨的旋律,熬了无数个深夜,磨了一遍又一遍,也终于有了章法,不再是没头没脑的乱弹。
他还是腼腆,从来不敢在人前露,只有等到深夜,歌舞厅的客人走光了,灯灭了大半,才敢放开嗓子,轻轻唱两句。
那歌声没什么技巧,就是一股子乡下小子的纯粹,藏着他在这城里摸爬滚打的韧劲,像埋在土里的种子,悄悄拱着土,想往上钻。
入了秋的夜已经带了凉,可巷子里依旧闹哄哄的,路灯昏黄,把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红玫瑰门口的红霓虹灯闪得晃眼,劣质的卡带音响扯着嗓子,循环放着当时城中村最火的打工老歌,酒客们推杯换盏,烟气、酒气混着劣质香水的味道,裹着满厅的喧哗,张桂兰忙前忙后,腰上别着那年头小商户最时髦的银灰色小灵通,忙得连喝口水的空都没有。
按照往常的规矩,晚上十点后,驻唱歌手会准时上台,唱几首流行老歌调动气氛,这也是红玫瑰留住客人的法子。
可眼看就要到点,那个常来的驻唱却迟迟没影。
张桂兰蹲在吧台后面,噼里啪啦按小灵通的号码,连着打了三个电话,前两个没人接,第三个终于通了,那边含糊着说跟朋友喝酒呢,来不了了。
张桂兰的额头瞬间冒了汗,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
这驻唱早就习惯拖沓,平时常常会迟到,可今晚直接爽约不来,张贵兰也没有备选的人,那今晚的客人的口碑就会彻底砸了。
对做生意来说,口碑容不得半点闪失。
这是台下的酒客已经不耐烦了,有人拍着桌子大喊“唱歌的小郭怎么还不来”,有人吹着口哨起哄,还有人嚷嚷着“再不唱就走了”,场面渐渐乱了起来。
张桂兰一边赔着笑安抚客人,一边急得往后台瞟,转眼就看到蹲在地上擦吉他的林砚,旁边调音的王胖也走到她身边说道:“兰姐!叫林砚上啊!我听过这小子弹,比那驻唱实在多了!救场可以的”
一句话点醒了张桂兰,她快步冲进去,一把拉住林砚的胳膊,语气急得带了颤:“林砚!急事!驻唱的临时来不了,客人都在起哄,你会弹吉他,你上台帮姐救个场,就唱几首你会的,撑过今晚就行!”
林砚被她拽得一愣,手里的擦琴布“啪”地掉在地上,眼神里瞬间涌满了慌乱:“兰姐,我……我不行!我从没上台唱过,我唱得不好,会砸了你的场子的!”光是想想站在几十号人面前唱歌,他就浑身发紧,手心瞬间冒了冷汗,连指尖都在抖——虽然他喜欢唱歌,也想唱歌,但没想到过自己能这么快站在那个亮着灯的舞台上。
“现在没时间说不行了!快点收拾一下”张桂兰拍着他的肩膀,眼神里满是信任,“我听过你弹唱,比那个油腔滑调的驻唱真诚多了!你就当帮姐一个忙,只要你敢上台,唱什么都行,就算唱错了,姐也不怪你!”
王胖也凑过来,把话筒塞到他手里,憨厚地拍了拍他的背:“小子别怕,哥给你把音量调高点,你就放开唱,台下都是打工的,就爱听实在的,没人挑你毛病!”
林砚看着两人焦急又信任的眼神,又想起这些日子张桂兰护着他、王胖帮着他的情分,心里的胆怯慢慢被一股劲顶了上去。
他咬了咬牙,攥紧了吉他的背带,声音沙哑却坚定:“好,兰姐,我试试,我一定尽力。”
张桂兰松了口气,连忙拉着他往舞台走,找了件自己弟弟闲置的干净衬衫给他套上,又帮他理了理乱掉的头发。
林砚抱着那把掉漆的红吉他,一步步踩上舞台的木板,那板子旧了,踩上去吱呀作响。
聚光灯“啪”的一下打在他身上,白得晃眼,他一下子睁不开眼,台下的喧哗瞬间全涌进耳朵里,心脏“砰砰”直跳,快跳出嗓子眼,手心的汗把背带都浸湿了,握琴的手抖得指节发白。
台下的部分人一看上来的不是熟面孔,是个瘦瘦弱弱的乡下小子,抱着个破吉他,瞬间炸开了锅:
“哟,这是哪个打杂的上来了?”
“这破琴能弹出声不?”
“唱不好赶紧下去,别耽误老子喝酒!”
口哨声、哄笑声、酒瓶敲桌子的声音乱成一团。
刚上台时,林砚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烫得能煎鸡蛋。
他慌慌张张把指尖按在琴弦上,太紧张了,手指一滑,“铮”的一声,弹错了个和弦,刺耳的声响在大厅里散开,台下的哄笑更凶了,有人拍着桌子喊:“下去吧!别在这丢人现眼了!”
那一瞬间,林砚的脑子一片空白,只想把吉他一扔,转身跑回后台,躲进那个没人看得见的杂物间,再也不出来了。
可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后台门口——苏晚站在那,手里还拎着给他送的热包子,显然是刚过来就撞见了这事。
她没出声,就冲他笑着,比了个加油的手势,嘴型是“我相信你”。
那一瞬间,所有的慌乱都散了。
他想起攒钱换弦的那些日子,想起被虎子欺负时死死护着琴的模样,想起苏晚说“你有天赋,你能行的”,想起自己熬了无数个深夜,就想把心里的歌唱给人听。
他不能跑,不能就这么认输,不能辜负兰姐的信任,不能辜负自己熬了这么久的日子。
他闭了闭眼,深吸了一口气,那口气里混着酒气、烟味,还有台下饭菜的香。
他慢慢把指尖放回琴弦上,这一次,没抖。
轻轻一拨,舒缓的旋律就流了出来,是那首他练了无数遍的《离家的孩子》——老歌,台下的人都熟,可他唱出来,却不一样。
他的嗓子不算亮,有点哑,是干了一天活累的,可干净,没有半点油滑,没有那些驻唱的装腔作势,就是实打实的,一个离家的孩子,在城里摸爬滚打的滋味。他唱“离家的孩子,流浪在外面,想起了远方的爹娘,泪流满面”,那歌词,就像他自己的心事,就像他藏在琴里的那些委屈和坚持,就这么直直地,撞进了台下人的心里。
逐渐台下的哄笑声,慢慢停了。
那个端着酒杯的跑长途司机,本来还在起哄,听到这歌,手里的酒杯顿住了——他跑运输跑了大半年没回家,听到这歌词,眼睛一下子就红了,端着酒,就那么静静听着。
旁边工地的几个工人,本来还在划拳,也停了,放下手里的酒瓶子,抬头看着台上的小子,脸上的不屑慢慢没了,换成了点动容——他们也是从乡下过来的,谁不是离家的孩子?谁不是在这城里,咬着牙熬日子?
还有那些混日子的小年轻,也不怎么闹了,整个大厅,慢慢就静下来了,只剩下吉他的声音,还有林砚的歌声,轻轻的在每个人的心头飘过。
林砚也放松了,他慢慢抬起头,不再怕看台下的人。
他看到那些脸,有疲惫,有动容,有想家的温柔,他的歌声越来越顺,把自己所有的情绪,都揉了进去。他唱自己的挣扎,唱自己的坚持,唱自己在这城里,没说出口的想家,没说出口的梦想。
一曲唱完,大厅里静了两秒,紧接着,掌声就炸了,比之前的闹哄哄还响。
有人拍桌子,有人喊“好!唱得好!”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那个跑长途的司机,端着酒杯冲他喊:“小伙子,唱得真他妈好!”还有人往台上扔零钱,一块的,五块的,砸在舞台上,叮当作响。
林砚看着台下那些认可的眼神,脸一下子就红了。
这是他第一次,站在台上,被这么多人认可——不是杂工,不是乡下小子,是一个唱歌的,是一个能把歌唱进人心里的人。
他对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抱着吉他,快步跑下了台。
刚到后台,张桂兰就一把拉住他,手都在抖,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好小子!你可真是帮了姐大忙了!我就知道你行!你比那个破驻唱强一百倍!刚才那阵仗我都以为要砸了,没想到你给我拉回来了!”
王胖也凑过来,憨笑着拍他的肩:“可以啊小子,藏得够深的,平时在后台弹,我就知道你有两下子!”
林砚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兰姐,王哥,我……我没搞砸吧?”
“砸什么砸!你立大功了!”张桂兰说着,并鼓励再上台去唱几首歌。
有了他们的鼓励,林砚再次登上舞台,唱了《一封家书》、《心太软》。
深夜散场后,张桂兰从抽屉里摸出八十块钱,塞到他手里,“这是今晚的酬劳,你拿着!以后那个驻唱要是再敢临时放我鸽子,你就顶他!以后你上台,唱一首我给你算三十块!”
林砚攥着那八十块钱,钱皱巴巴的,还带着张桂兰手心的温度,他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声音都发颤了:“兰姐,真的?”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唱歌,还能赚钱——这不是干杂工的力气钱,是他靠音乐,靠自己的歌,赚来的钱。这是他的梦想,第一次,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能攥在手里的东西。
“那还有假?”张桂兰笑着拍他的肩,“好好练,以后啊,你就是咱们红玫瑰的备用驻唱,等你练好了,姐把那个姓郭的驻唱开了,让你当正式的,到时候给你涨工资,绝对比干杂工强多了!”
那天晚上,散场之后,林砚抱着吉他,坐在杂物间里,手里还攥着那八十块钱,舍不得花。
他轻轻拨着琴弦,琴声比之前任何时候都顺,都暖。
他想起台上的掌声,想起张桂兰的笑,想起王胖的夸奖,想起后台门口,苏晚那亮晶晶的眼睛。
没过多久,物理间的门被轻轻敲了两下,苏晚推开门,手里拎着那袋还热着的包子,笑着走进来:“刚才在台下听你唱歌了,唱得真好。”
林砚抬头看着她,一下子就笑了,他把吉他抱起来,指尖轻轻搭在琴弦上:“苏晚,我唱首歌给你听吧,我这几天新写的,还没给别人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