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的一堂心理课上,我的心理学老师在讲述一个心理现象时,引用了西红柿的由来。
西红柿最早被称为“狼桃”,原产于南美洲的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一带。
当地印第安人见它果实艳丽,茎叶散发特殊气味,凭经验认定它含有剧毒,便称其为“狼桃”,还视其为“狐狸的果实”。
直到18世纪,一位法国画家冒险品尝了“狼桃”。他吃下后躺在床上等待死亡降临,结果却发现自己并无不适,还尝到了西红柿酸甜可口的滋味。
这则奇闻轰动了欧洲,西红柿也从此开始被人们食用,后来又漂洋过海,传遍了世界各地。
正是那堂心理课后,我便对西红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留意它,也爱上了吃它。
到现在几十年了,已经离不开它,几乎每天都在吃。家里人形容我,三天不吃西红柿,就要上房揭瓦。
我最喜欢吃的是草莓西红柿,那种绿底红顶的西红柿——碱地里长出来的那种。
脆生生的,酸里裹着甜,带着鲜,一口咬下去,噗……爆汁了。
刚开始吃下去是酸的感觉,随后酸味还没有完全散去,甜味就袭来了。真是酸甜相互包裹,极其微妙。清爽中带着阳光的味道,让人身心愉悦。
也有小尴尬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把籽喷到衣服上去了,衣服洗也不是,不洗也不是。
西红柿的吃法也有很多,生吃、做汤、炒着吃、凉拌、煮着吃。
著名的罗宋汤就是以西红柿为主要食材,酸中带甜,甜里透鲜,配合牛肉、胡萝卜等食材,美味又营养,回味无穷。
也正是因为爱得深,我琢磨出了各种吃法,一年四季都能把它吃出新花样。
我做西红柿炒蛋都会多焖一会儿,让西红柿的汤汁充分裹住鸡蛋,味道更浓厚;做汤时先把西红柿炒成酱样,汤色会泛着自然的橙红;凉拌时则选熟透的西红柿,切块后撒点白糖,酸甜冰凉,夏天吃特别爽口;用酱油拌则带点咸鲜,另有一番特殊风味。
冬天时,我会把西红柿和苹果、梨,或是胡萝卜、红豆、绿豆之类不相克的食材一起煮着吃,当作下午茶。热热乎乎地吃上一碗,心里特别舒坦。
我们小区里有一对夫妻,一年当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卖西红柿。我是他们的铁杆粉丝,他们都知道我爱吃什么样的西红柿,还夸我会挑。
夏天的时候他们不卖西红柿了,我就到网上直播间去买。
总之,我一年四季都在吃西红柿,到现在有三十多年了,早已离不开它,而且真不觉得腻。
就这么变着花样吃了三十多年,不知不觉竟成了朋友们口中的年轻秘诀。
朋友们总说我的皮肤状态比同龄人年轻十岁、八岁,猜我用了什么护肤品。
我告诉他们,我的化妆品很普通,都是几十块钱的,大概是西红柿起的作用吧。
我知道它含维C,能抗氧化;也听说番茄红素能增强抵抗力。这些年换季的时候,我也很少感冒,或许真的有它的一份功劳。
但比起这些“功效”,更珍贵的是这份坚持里的小确幸——不用刻意养生,不用跟风买昂贵的补品,就靠一份喜欢,把健康融进了日常。
如果你也在找一种不费力的健康方式,或许可以从爱上一种食材开始。不必追求稀奇,就选那种让你每次望见都心生欢喜的,然后让它陪着你,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