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傍晚,忆眼、冰语与逢慈来到了老街的福福面馆吃晚饭,忆眼顺便将上次的饭钱也一并付给了阿丘。
阿丘接过钱,立马表功道:“忆先生,上次,你们饭吃到一半就跑了,还是我帮你们垫付的饭钱,要不然——我肯定被我老板给开了。”
“就知道你这人厚道!”忆眼笑嘻嘻地回答:“这不——我们不仅带朋友来吃饭,还顺带了上次的账目,这不是一分钱都没少吗?”
“对对对!一分没少!”阿丘那双小眼睛转动着精光望向逢慈道:“今天,两位还带新客人来了!”显然,他是在探听这位新客人的身份。
冰语则是满脸炫耀的神色:“这位——可是咱俞城市公安局——鼎鼎大名的刑警总队的逢队长。”
“啊!”阿丘受宠若惊:“原——原来是刑警总队的逢队啊!久仰,久仰!今天,居然见到了本人,真是荣幸之至!”
逢慈谦逊地豪爽道:“逢某就是一介武夫,哪有什么好仰慕的?”
“逢队,话可不能这么说!”阿丘可劲地拍马屁:“正是有您这样任劳任怨、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干警,护佑咱俞城市容市貌的平安,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也才能得以安居乐业呀!”
“这话——你可是说到了点子上。”逢慈微微一笑:“但是我应该感谢你!”
“感谢我?谢我什么?”阿丘一副惶恐之态,以为马屁拍过分了,对方是在反讽自己。
逢慈进一步解释:“我们两个虽然没见过面,但刁离前往观音山的消息,是我让属下放风到了老街,好让那个嫌犯露出狐狸尾巴,将其一举擒获;而这也才让我得以有幸认识忆眼和小语这两位朋友。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呀?”
“哎呀!”阿丘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我这人性子八卦,就喜欢打听点儿小道消息,没想到被逢队逮了个现行,真是丢死人了!”
逢慈笑了笑:“这也不算是什么坏毛病,只是该说或不该说什么,你自己要掂量清楚。”
“对对对!”阿丘赶忙点头:“逢队教训的是,总之——以后只要是逢队让我说的,我一定会全力配合!”
“好了,好了!别怕马屁了!”冰语不耐烦地催促:“赶紧把面条给我们端上来,我都快要饿死了!”
“好好好!我这就去厨房催催。”说话的同时,阿丘便紧步下楼去了。
突然,对街传来“咔嗒”一声门响,大家的目光朝窗外望去,正见对面曾经的章鸿成衣店内走出一人,他们三人的表情皆是一愣。
冰语最先发出了惊呼:“你们看——那不是前天晚上的那个出题者吗?”
果然,那个面目白净的男子从对面的店铺里走了出来,其身穿一套干净利落的衣服,就像是一个平常居家的男人,因而完全瞧不出他跟艺术家汇集的那条魅市有什么关联。
忆眼也是略感意外的面色:“原来,他住这儿啊!”
“之前,阿丘不是说对面搬进去一对新婚的夫妇嘛?!”冰语转动着脑筋道:“这么说来,这个出题者的老婆也住这儿?”
三人正在议论纷纷,阿丘便端着牛肉卤面和小菜回到了二楼。
忆眼转向那个店伙计打听消息:“阿丘,你上次跟我们说章鸿成衣店搬进来了一对新婚的夫妇?”
可见对面章鸿成衣店——那扇岁月斑斑的门板上贴着的那对大红喜字,在橙色夕阳的照耀下,依然沁出鲜艳的血色。
“是啊!怎么了?”阿丘将面条和小菜逐一摆放在了餐桌。
冰语插话道:“那对夫妻——你看他们一起出过门吗?特别是那妻子长啥样儿?”
阿丘仔细地想了想,面露奇怪的神情,摇晃着脑袋回答:“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从没见过他们夫妻俩同时进出。”
逢慈连忙追问:“那他们搬进来是什么情况,都没有一起露面吗?”
阿丘回忆当时的情景:“搬进来的当天,是那丈夫往门上贴了一对大红喜字,并且挂了一串鞭炮,似乎是在告知众人,他跟新婚的妻子搬来咱老街的章鸿成衣店。”
忆眼抓住问题的重点:“也就是说,你并没有看到女方的入住?”
“对!”阿丘老实地点了点头。
忆眼继续追问:“那你都是在什么情况下——见到他们夫妻俩的?”
“说起来奇怪,那对夫妻——男方白天出门买菜。”阿丘点头似乎是在冲自己强调:“对!一般就是这个时候。而女方却是在夜里出门,其行踪诡秘,也不清楚他们是靠什么活路为生。”
“你是说女方通常在夜里出门?”显然,逢慈嗅到了一丝事件诡异的气息。
“是啊!”阿丘掏出手机,显示傍晚六点,由于已经是深春时节,窗外的天色黑得较晚:“那个女人一般都是在晚上九、十点钟出门的样子。”
“九、十点钟出门?”逢慈轻声地嘀咕:“那不正是魅市开张营业的时候?”
冰语吃惊道:“你该不会认为他老婆跟魅市有关吧?”
逢慈没有回答,进一步问那个店伙计:“那你见过他老婆?”
“见是见过几次,但因为是晚上,天色已经黑透。况且,他老婆每次出门都化着大浓妆,我从没看清楚那个女人的长相。”阿丘面露鄙夷的神态:“我看——那多半不是什么正经的女人。”
就在这几人正说话的同时,那个出题者提着一袋新鲜的蔬菜返回了成衣店,看来是准备亲自做晚饭了。
吃过晚饭后,三人守在面馆二楼的窗口处。
那个面馆老板因得知逢慈的官方身份,便亲自送上来了一壶品质上乘的龙井,并神秘兮兮地询问警方是不是在调查什么大案要案,逢慈却是以调查不可泄露为由敷衍了过去。
这三人坐在窗边,一边喝茶,一边聊天,用来打发侦查等待出行的时间。
果然晚上九点整,街面亮起了路灯,一个长发披肩、脚踩高跟鞋的女人从对面的成衣店走了出来。
冰语发出一响惊呼:“他老婆的个子好高啊!”的确!那女人穿上高跟鞋的个头大概超过了一米八的样子。
由于,女人听到了惊呼声,朝向面馆二楼望来,这三人赶紧猫腰俯身蹲在了窗户的下方。
但忆眼则是溜着窗台的边缝,眼见女人满脸的疑惑,但因路灯的光线太暗,他根本就瞧不清楚对方的五官。
那个女人没见有什么异样,便朝街口的方向走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快!赶紧追上去!”逢慈招呼两人紧急下楼。
然而,他们三个冲出面馆时,已经不见对方的身影。
冰语自是既惊又恼道:“不见了,那个女人不见了!”
但忆眼思索了一下,当即便将大手一挥:“走!赶往魅市。”
“对对对!”冰语重新燃起了希望:“她一定是赶去魅市了!”
于是,这三人便风风火火地朝往魅市的方向急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