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锋觉得自己只要逃的足够远,诸葛方卿就追不上他。
这是他逃离中原的第三年,一路向西,也不知道到了哪里。那时候没有地理课本,他出身底层,也没看过手绘地图,他还是大半个文盲,书上的字,也不敢说认识多少。了解消息,都是跟路上的甲乙丙丁打听。只要别人说不认识诸葛方卿,他就可以放宽心,在路边摊上,痛快地吃一顿。
他现在已不喝酒,滴酒不沾。倒不是喝不起,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喝多了容易变成另一个人,向不认识的年轻姑娘表白,躺在草丛里数星星。这些行为,都不够体面。而他觉得,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体面。
尽管,拼命地远离与诸葛方卿有关的世界,看上去不那么重要。
但是,凡事都有但是。诸葛方卿不到三十岁就统一了隐藏在武林背后的魔门各个门派,而且连就魔门这三百年来无人能够练成的修罗一指九弹,算得上震古烁今。其他魔门支流的宗主,究其一生,也不过修罗一指七弹。
打不过又不想投诚,远离是非,不算太没面子吧?至少墨锋觉得,这算不上一件没面子的事情。其实,他没有打,连诸葛方卿的面都没见过,听到诸葛方卿要来见他的风声,就收拾细软,连夜逃了——因为他当时只能修罗一指六弹。想想算了,打是打不过,又不想低头,只能是逃离是非了。那个时候,还没有发明火车。不然,他一定是买的站票。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网友猜的。
大约在夏天,酷暑的光线从空中到大地,火绳似的晃动着,不遗余力地挥洒着炎热,让天地形如火炉,烤得一地稀稀疏疏的骆驼刺,几近冒烟。墨锋只觉得口干舌燥,脸上的汗已如雨下,身上的汗也如同瀑布将临湿了贴身的衣裳。他总不能拧一把汗狂饮而下,所以伸手去摸麻绳腰带系着的又破又旧的水葫芦。麻绳腰带可能有人觉得不够体面,但这是常识性错误。谁说大侠的体面,就一定得系锦带?何况,在他那个年代,不流行小鲜肉,也没有人跟拍。美颜滤镜加装b,是没有意义的。当然,最主要的,是相机没有被发明出来。
他一摸之下,身体还是灼热,但心却凉了许多。他的手指,轻松地戳到了水葫芦上的窟窿,也戳到了水葫芦里的空气。
“这……”墨锋整个人都快要石化了,热气在他感觉来也如同凛冬的寒风,他身上的汗水,也在这一刻,骤然凝固。
举目四顾,入目所及乃是方圆百里的戈壁滩,戈壁滩平坦如纸,上面点缀着一丛丛的骆驼刺,也不见果林,也不见水源。再极目远眺,脚下戈壁滩绵延而去的尽头,则是连绵到无边的山峦,像一道铁栅栏,卡在大地之上。山峦之巅均有一抹雪,像极了他在敦煌的街头,见过的扮演飞天的舞女飞扬的彩带。
“真的是好美。”墨锋发自内心地赞叹一声,咽口了口水,干涸的与这戈壁滩也无半点区别的喉咙,得到了片刻的湿润。但这,好像意义不是很大。他转念一想,“哎呦,不对,我为什么要感慨美不美,现在是水不水的问题。我真是个迷糊的人,迷迷糊糊地走了这么久,也没检查葫芦。”
虽然他的水葫芦破了,他也存在渴死的可能。但是,他这一番话,起码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对自己,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
他的确是个迷糊的人,有一次在平遥,他三招击败号称平遥王的那谁,名字他记不得了,好像除了诸葛方卿,他谁的名字都记不住。总之那一次,号称平遥王的那谁要强抢民女,他三招便将其击败,吓得号称平遥王的那谁出去躲了一阵子,姑娘要报答他,说是当牛做马也可以,他说使不得,只要给他钱就可以。姑娘说没钱,要以身相许,他还是说使不得,不然,请碗面总可以吧?一碗面的钱总该有吧?姑娘甩袖离开,他至今没有想明白。按理说,要一碗面,不过分吧?
“不想了,大概是天意,要魔门圣神道终结于此。”墨锋发出一声长叹,张开双臂,躺了下去,就躺在火热的戈壁滩上,闭上了眼睛,等待着自己的生命归于沉寂。
也许是疲惫过度,或许是炎热难耐,他很快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又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凉意透过衣衫袭向皮肤,他又迷迷糊糊地醒来,使劲地擦擦眼睛,从地上坐起,再伸个懒腰,尽量使自己清醒一点。
眼中的天际,略显昏黄,正如戈壁的沙土。口愈干,舌愈燥,他也渐渐意识到自己尚在人间。
“中原的小子,这里现在是我们的领土,你快点跪下来,向我们的神牛磕头。”
一个生涩得有如当代译制片的声音传入耳中,墨锋才把目光向前方投过去。
正对面的空旷的戈壁滩上,十几匹骆驼悠哉游哉地向自己这边缓缓走来,驼峰之间,都载着造型怪异,五官奇怪、肤色也奇怪的彪形大汉骆驼一颠一颠的,驼背也一颠一颠。
墨锋从来没见过如此奇怪的人,只觉得他们穿的有点像野狗裹上了抹布,野驴蒙上了床单,而他们头上戴的帽子,却像叠了几层烧饼。他的心思生出疑问——“莫非是戈壁滩的骆驼刺成精了,或者他们是戈壁滩的妖怪?”
《西游记》这本书,墨锋是看过的,图画多于文字那种。他们的长相,他们的穿着,和书里画的妖怪,实在不能再相像。
“吃俺老孙一棒?”墨锋脑海里闪过这样一句台词,话到嘴边未送出口,他又转念一想,妖怪都会法术,自己又不会,冒然说出体面的台词,结果可能不太体面。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骆驼队已围了上来,在他身畔一丈处停留。骆驼上那些那些奇怪的人纷纷用铜铃般的眼睛俯视着他,为首的一人抽出一把造型怪异像弯了的树枝一样的武器,在他面前比划着,用听起来就尴尬的生硬中原语说道:“大胆的中原小儿,见到伟大的印度神牛,居然不下跪。”
“印度是什么?银制的度量衡吗?”墨锋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再说,明明只有骆驼,哪来的牛?牛魔王?难道我看不到?”
“无知的中原小儿,印度神牛乃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天地万物都是由印度神牛创造,印度神牛是宇宙最高的神灵,众生都要匍匐在印度神牛的脚下。”为首的那家伙张开双臂,一副当代成功学讲师的样子,满眼都是虔诚。
墨锋听他说着,心里也有个大概。他终于弄明白了一件事情——妖怪,是不骑骆驼的,妖怪会飞。如此一想,墨锋在心里为自己的机智喝彩。
“我等皆是印度神牛的信徒,是得到神牛的指示,来统治你们中原的。”那趾高气昂的、中原话不熟练的家伙继续说,也不去观察墨锋有没有在听,或者有没有听进去。
“你们中原”这四个字,墨锋的确听得仔细。他瞬间联想起曾经听说的,对中原虎视眈眈的塞北游牧民族——戎然。所以他已能够确定,这些人是来入侵中原的,就算他们不是戎然人,也并非善类。
“你们是戎然人?”墨锋是并未到过戎然,也未曾见过戎然人,便将心中疑虑一吐为快。
“塞北蠕动的虫子,怎么配和我们伟大的印度人相提并论。戎然,中原,只配给我们印度人当女仆。”这印度人摇摇头,挥挥手,像是已占据了天下一般。
“我明白了。”墨锋笑了笑,笑得并不是多么友善,对一群莫名其妙让自己给什么牛下跪的人,无法保持友善,并不是一件不够体面的事。
“方才阁下说,来统治你们中原,这么说,我脚下的土地,依然还是我们中原的了?”墨锋见他们没有立刻发话,便先发制人,反问了一句。
“既然我们印度人来了,这里就不是中原了,而是印度。”那印度人依然是趾高气扬的姿态。
“请问阁下,那么这个地方叫什么?”墨锋故意作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而心里,正暗暗笑他无知。
“从今天开始,这里叫婆罗门湿地。”这印度人倒是不慌不忙,张开就来。
墨锋先是一愣,他完全没料到这印度人当真是不要b脸,居然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不过墨锋虽然平时迷糊,但有些时候,并不是那么迷糊。他接着冷笑了一声,当即反击道:“你们的湿地,会连一点水都没有吗?”
那印度人仍是不以为,在骆驼上摇晃着手指,吊炸天的神态还保留在眉里眼里。他给左右都使个颜色,两旁的印度人点了点头,一起伸出黑猪蹄般的粗手,手法迅疾地从骆驼身上取下水袋,一经打开,便要往地上倒。
“且慢!”墨锋伸手喊道,“你们以为往戈壁滩上倒几袋水,戈壁滩就能变成河了吗?何况,水对于穿越戈壁的旅人来说,犹如生命一般重要。”
那两个印度人停手,对视一眼,叽里咕噜地发出野猪般的叫声,眼里均掠过歹意。
墨锋尽管口干舌燥,头晕目眩,身体乏力,但晓得来者不善,自然尽力保持着警觉,他这时已悄悄提一股真力运到掌心,防备着他们猝然出手。
果不其然,这群印度人看来已不打算再跟墨锋多费口舌,哇哇大叫着,高举着早就摸到手里的树枝子一般的武器,接连从骆驼上跳下,哇哇大叫着一起往墨锋招呼过来。
墨锋静静地看着他们,未曾挪动脚步。蚂蚁从脚底爬过的时候,他通常都不会吓得抬脚。
他们的身子在半空,明晃晃的武器在夕阳下闪着刺眼的光芒。
真力贯入食指时,墨锋双手抬起,只是轻轻一弹。然后十二道疾风如被秦弩射出一般,骤然破空而去。这些印度人忽然觉得自己的身子好像被定住了一般,接着就感到胸口涌动着难以描述的凉意。
墨锋不去看他们,再运起真力,推到脚底,身子随之一下弹起,嗖得一声,从纷纷掉落的印度人中间穿了过去,转瞬坐到了骆驼背上,他一伸手,将并未完全掉落的水袋抄在手里,这时那些印度人才重重地摔在戈壁滩的沙土里,溅起烟尘滚滚。
墨锋不去理会,举水袋朝天,袋口对着嘴唇,仰头将水往喉咙里咕噜咕噜地灌下。一饮而尽,他惬意地伸个懒腰,待要将水袋扔掉,目光却不经意间瞥到了水袋上面的标志。他好奇地将水袋收在手里,那标志很奇怪——黑色的圆环里,绣着一个身姿婀娜头戴怪异冠冕的女人,而这女人背后有一头牛,牛如人一般站立,似是对这女人进行某种不可描述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