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刊载于《大同报》1937年1月8日“奉天法院旁听记”专栏,为楚绪叔拦下,转登同日另一场离婚调解)
许多常往来于铁道的人都应知晓,奉天大和旅馆有一职员名张发戊者,二十有八,容貌出众,性颇忠顺,品亦端良,是旅馆的名人。其妻崔施亦为旅社之员工,系朝鲜人,亦是公认的美人。旅社关切员工生活,见张发戊耽于工作,独身许久,而崔施正值妙龄,有心婚嫁,故由旅馆责任人太田氏主持,于大同二年嫁入张发戊家中。1过门后,夫妻安睦,如胶似漆。2
然崔施迷醉于旅馆氛氤,日渐好逸,3张发戊虽努力十分,不能充崔施之无底壑。于是生活日渐困难,开支日寡,夫妻间口角日盛,矛盾日增。4正值此时,崔施于旅馆中结识朝鲜人罗某,两人言语相通,声气有投,5有了濒临犯罪的接触。然崔、罗似懂一些法律,知晓于王道章法下通奸的后果,商计再三,于数日前以崔施之名义诉请奉天地方法院离婚。
此案今日开庭,经审判官骆鄄调节,张发戊先力主崔施不可离去,崔施俱以反论,张发戊是此大怒,言崔施与罗某事,崔施避重,略有承认。6然在骆法官指出此指控为通奸重罪后,张发戊、崔施便缓和论调,互称误会。因崔施仍主张离婚,故此事仍需另案正式起诉。为社会仁道计,本报将关注此事,7今将当庭问答情形,呈露如次。然部分言辞实过于粗鄙,故经法院允许,于发布时略作调整。8
崔施供:
问:你的姓名?
答:崔施。
问:今年几岁?
答:二十岁。
问:那里人士?
答:朝鲜京城人。
问:你是朝鲜人,是吗?如果是的话,你的事不应当出现在本法院。
答:血统及文化上是的,但是我确是已就籍的满洲公民。
问:好。你现在家住哪里?
答:奉天大和旅馆职员宿舍。
问:你是否有职业?
答:有。我是奉天大和旅馆的佣员。
问:张发戊是你什么人?
(张发戊此时插话道:“我是她男人。”为法官警告后住嘴。)
答:是我的上司。也是丈夫。
问:你要向法院请求离婚,对吗?
答:是。
问:你们于哪年结婚,是否有小孩,婚姻是否受法律正式承认或可证实之媒人?
答:大同二年,就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9无子女。我们的婚姻是在满铁奉天地方事务所太田佥事的安置下完成的,媒人是今满铁长春驿田中主任的妻子。
问:你为什么要离婚?
答:夫妻的感情与生活恶劣到难以继续生活的地步。
论:我提醒你,法院不是受理家庭感情纠纷的地处,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离婚的合当。
答:我说的俱是事实。
问:就便是事实吧,你缘何不能去改善与丈夫的感情,凭在旅馆内努力工作协助改善家庭的困境?
答:法官大人,我——
(崔施大咳,有血丝出,众人惊骇,其中旁观之罗某最是焦虑)
问:你可有什么大病?
答:自小有疾,情绪不稳时会有发作。
问:你的疾病是否造成了你们夫妻关系间的紧张?
答:我不识法官大人的意思。疾病不是我挑衅与不体贴丈夫的原因,只是糟烂的一部分。反说到,正因为我的病不见好,对张发戊先生是一种刺激,叫希望儿女抱的他成日愤懑,经济上也因家里的冲突恶化。再这么过,两边都活不下去了。
问:离婚不是小事,这样的理由是不足够的。你还有什么理由么?
答:张发戊偶尔会因过于失望摔烂东西,加打拳脚。
问:打你的事有证据么?
答:没有。我懂得这在法庭上不能成立,但这婚是不得不离了。
张发戊供:
问:你的姓名?
答:张发戊。
问:今年几岁?
答:二十八岁。
问:那里人士?你现在家住哪里?
答:沈阳人。家住奉天大和旅馆职员宿舍。
问:你的职业?
答:奉天大和旅馆勤务课正式职员,也是堂厅的领班。
问:崔施是你的女、妻子吗?
答:她是我的女人。
问:你听见崔施所讲的话没有?
答:听够了。
问:你愿意同她离婚吗?
答:不愿意。我不是傻龟公,也不是烧窑的,我不可能把我的女人让给那些贱种。10
论:张发戊。这里是文明的法院,不是让你讲这等话的地方,注意你的言辞。
答:法官大人。不是我不想礼貌些注意些,您瞅瞅,那个贱人的奸夫,就坐在那里,一脸放荡望着我的女人和我离婚,和他在我辛勤劳作着的旅馆玩闹。他们都不知在我铺的床铺上玩闹了多少次了!11
(崔施带骂连咳,称张发戊为侮蔑,12罗某及崔施友人劝护)
论:张发戊。崔施,还有陪护的那谁,注意言辞。
答:法官大人,这都是事实。您居然还把那奸夫讲成陪护!我花了那么多钱喂给那女人书和药,她现在被男人抚着背,我——
问:张发戊!我最后原谅你一次,立刻给我败火,否则算你藐视法庭。我且问你,你是否是在调解过程中向本法院提出了对你的妻子的通奸猜想?
答:不是猜想,是事实!
问:且不谈事实与否。本审判官提醒你,通奸罪是一项极重的罪名,恶意诬告可能反使你得刑,而且如果你妻子的通奸罪名成立,你的婚姻没了,妻子也得判刑进监狱。而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只要你坚持不离婚,你的妻子很难离开你,你是否仍要坚持主张,直至检察官上诉你的妻子?13
答:这……(张发戊沉默,怜望着崔施,崔施亦停歇了口中的骂语,法院的秩序于是恢复)……法官大人,我只是不想离婚。刚才那些话,都是胡话,气话。我养得起她,她不病的时候也好好上班,没有干过那些事。
论:崔施。你丈夫不愿与你离婚,今日的调解不能生效。你若想准备离婚,需去找些证据。丈夫张发戊那也一样。回去吧。
答:我不回去,请法院给我们一个确实的判决。14
论:今日不可能了。候送调解笔录,你另行起诉吧。就这样,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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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叔旁注:
1、新闻妙曲,俱在侮蔑噪肆。崔施之朝鲜,与一海上难民、地中困农之朝鲜何同?太田庄实强为仆役指点之婚姻,岂问及崔施凡有一词者?
2、无处可去,自是安泰;胶黏腥着,自是胶漆。如坠牢笼,如处渊落。
3、不敢言之恶劳也,且有良心!以厌恶心作折‘迷醉’,确不是东西!
4、崔施有体疾,又恶所劳之处,病苦无底,张氏又唯瞻日人马首,不解崔施心语,便即有意为侣,又岂见门道?
5、罗以凡同崔施断无爱迹,然一切言语声气皆在,确是妙曲之至。罗氏在意误会,亦可理会。
6、略有承认,“中国人民对日本所占据的一切略有承认。”
7、何仁道也?意趣只在姘路骇纷尔。
8、既是如此,何不藏之大山,不封不树,不闻不问?
9、是太田所谓之所谓自由选择也。
10、夺其生意而留其败恶。
11、同前。
12、故意没写原句,“可悯的胡思。”
13、此人缘何如此不专业?法院亦请吾截驻,或为此句。
14、此“我们”者,可窥此所谓夫妻之困苦。强系并蒂,互为侵蚀,正是太田诸公所谓拓植者之风趣也。
15、偶尔相逢却相别,乍然同喜又同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