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州到邺城,叶卿歌不眠不休的跑了三天三夜。
待她灰头土脸的到邺城时,才知道秦家少爷要娶亲的消息,已经传得人人皆知。秦桑哥哥是多少人爱慕的啊,怪不得他娶亲的消息传得那么快,如果,富才没有告诉她,他是不是就瞒着他和别人成亲了。。。
她忍着泪,跑到秦府外,之前她偷偷跑来找他,但又不敢从正门进,他特意在墙角为她挖了个洞,现在,那个洞却被枯木遮住了,她将枯木拿开,就爬了进去。
一进门就是秦桑的住所,她笑着跑进去,推开门,却是惊了。。
门内,还有一名女子,那名女子可真好看,比她还好看。。
此时,她正柔柔弱弱的趴在秦桑的身上。。
她一下便不再笑了,却也不哭,只是强忍着泪水,“秦桑哥哥,她是谁啊。。”
其实,她应该能猜到答案。。
“你怎么来了?”
他是那样冷淡,同从前一样,可分明他刚才看着那名女子是笑着的。。
“秦桑哥哥,我不许你喜欢她。。”她像一个泼妇一般,跑去揪住那人的衣裳。
“哪来的疯子,你要干什么,,秦郎,我好害怕啊。。”
那名女子依偎在秦桑怀里,像一只受惊的小猫。。
“你干什么。。”秦桑抓住叶卿歌的手,眼中满是怒气。
“秦桑哥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说了你等我的,难道你会像阿爹说的那样,看不上我了吗?”
“你知道就好,你们叶家已经落魄了,还想要我们施舍你吗?”叶卿歌被狠狠推开,倒在了地上,手臂顿时一片通红。。
真疼啊。。
叶卿歌的眼泪止不住了流了下来,“原来,金屋藏娇。。终究是空口白话。。”
可她哭得这般伤心,秦桑都没正眼看她一眼,叶卿歌终于看透他了,冷笑了一声
“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
叶卿歌红着眼,像血散落在瞳孔里,染出了颜色,她跌跌撞撞的走掉,只觉脑子一片疼痛。
耳边更是传来一阵声音,听起来格外的熟悉
“卿歌,你快出来,你再沉迷下去,你的命就没了!”
是。。是母亲的声音,她想起来了,原来,她是明月山庄的大小姐叶卿歌,现在,她正沉沦在自己制造的幻境中无法自拔!
可这感觉实在太真了,她恨极了幻境中的秦桑,可她又爱惨了他。。
这不过是幻境啊,为什么她那么痛呢。。
“不,我不出去,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陷入摄魂术之人拥有全新的记忆,在幻境中的种种都是内心真正的渴求,所以她才会以为她和秦桑的种种都是真的。
可是啊,明明之前那个脏兮兮的,成天偷鸡摸狗的秦桑说了她们是最好的朋友的啊,为什么在幻境中他会这样负她。。
九月初三,秦家大少爷与王家大小姐成亲,秦府张灯结彩,十里红妆,一片喜气洋洋。
见一身红衣喜服的新郎官神色俊朗,他的身旁,是盖着红盖头的新娘,良辰已到,正是拜堂的时刻。
可那“一拜天地”还没说出来,便有一名女子冲了过来,她手执一把利刃,竟直直的往新娘而去。
那把利刃将新娘刺中,鲜红的血汩汩的便流了出来,与一身红色的喜服融为一体。。
新郎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行凶的女子,而那女子却是一笑,但说起话来却是哭腔
“秦桑,你负了我。。”
叶卿歌望向秦桑,缓缓的说道
“我杀了她,这样,你就会永远记住我了吧。。”
她说的记住,是记在这份魂魄里,刻苦铭心的爱。。
眼前一切烟消云散,叶卿歌能的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正是自己的母亲叶无忧。
“娘。。为什么,幻境里的他不爱我。。”
她顿时流下泪来,她耗费了自己全部的心力让自己进入幻境里,可没想到她所爱的秦桑却生生负了她。。
如今,秦桑的魂魄再也留不住了,他将会投胎转世,生生世世,她也得不到他了。。
那日她正在后院晒着太阳,觉得困乏至极,丫鬟突然哆哆嗦嗦的说道,“小姐,你长了白头发了。。”
叶卿歌闭着眼睛,轻轻点头,“你说,我还能活几日。”她耗费了所有心力进入幻境,如今的她,就像一个七十岁的妇人,半只脚踏入坟地里,虽然她只有十六,可她终究会慢慢变老,衰竭而死。
“我这次就永远失去他了,我记不得他,他也记不得我,下一世,我还能见到他吗?”
丫鬟一听,哗啦一下哭了出来,叶卿歌却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
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丫鬟转头一看,正是叶无忧。
“我的女儿怎么能轻易死了呢,你忘了,我们叶家有着什么样的本事了?”
“娘亲。。”叶卿歌能猜到她说的什么。
“你要活着才能找到他。。”
叶无忧对着叶卿歌施法起来,叶卿歌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被撕裂,也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才消失,而她,早已疼得晕厥。
母亲用一百人的魂,为她获得了一百年的寿命,在这期间,她不老不死,就像人们所说的妖怪一般。
她带着罪恶活着,因为那百人的魂魄再也回不来了。
他们也有些自己的爱恨情仇,他们本身就在自己的华胥梦中,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啊。
可她还要这样罪恶下去,因为她找到了下一世的秦桑,她想要让他恢复上一世的记忆,他是她的啊,一直都是。
所以她摄了九九八十一个魂魄,只为了让他想起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