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王著的生平能够推断出,《神道碑》的撰文和书丹时间应该是端拱元年(公元988),立碑时间是端拱二年。从碑文内容看,王著在书写《神道碑》时,身兼“翰林侍书朝奉郎、行殿中侍御史”,并“赐绯鱼袋”。按照《宋史·王著传》的记述,王著于淳化元年(公元990)去世,在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被赐绯鱼袋,“召见,赐绯,加著作佐郎、翰林侍书与侍读”,于端拱初(公元988)“加殿中侍御史”,端拱二年“赐金紫”。这些史料表明,王著在端拱二年以前完成了《神道碑》的书写。当然,王著的书丹工作也有可能在端拱二年完成,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在李至撰文和王著书丹、篆额以后,还需要经过篆刻碑文的程序。这也印证了《宋史·吴越钱氏》和《吴越国王钱弘俶墓志》中记述的钱弘俶丧葬时间。《宋史·吴越钱氏》记述,钱弘俶于端拱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卒,与墓志记载吻合。
问题是,钱弘俶的丧葬时间似乎仍然不能确定。根据墓志记述,钱弘俶卒于端拱元年,越二年(淳化元年,即公元990年)葬于河南府洛阳县贤相乡陶公里,“钱弘俶卒后数月却馆葬于东京,一年后改葬洛阳,个中必有隐”。其实,《神道碑》与墓志铭中说得很明确,在端拱二年正月下葬以前,钱弘俶“殡”于开封东部郊区。从《金石萃编补正》中收录的《邓王钱弘俶墓志》可以发现,墓志铭中提到的是“馆丧”,而并非“馆葬”,“孟冬(十月)十一日启柩于邓”,“(十月)二十有五日馆丧于京师之东墅,越二年,正月十五日,葬于河南府洛阳县贤相乡陶公里”。这与《神道碑》的记述相合,“是岁孟冬五日,自邓徂梁,权殡于京城之东墅”,“越明年正月望日,以卤簿鼓吹……归全于西京洛阳县贤相里陶公原”。墓志铭中提到的“越二年”与 《神道碑》表述的“越明年”同义,指的是钱弘俶去世的第二年即端拱二年,这也是《神道碑》树立的时问。
虽然说《神道碑》的内容残缺,但是从中能够看出其叙事体例。碑文内容可分为四部分,包括道德前提、社会功德、社会影响和道德表彰。碑文中还描述了钱弘俶去世后的社会影响,由于碑主生前就像汉代的“邵父”与“杜母”,政绩显赫,造福地方百姓,因此,在碑主去世以后,农人停止劳作,商人罢市,“草树凄色,儿童陨泪”。当朝皇帝宋太宗听闻碑主去世的消息以后,比之历史上“梁武惊任防之谢”和“太宗哭张谨之丧”,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趣的是,碑文内容选择并非出自撰文者的个人意愿,却是朝廷的旨意。《神道碑》中明确说:“上乃永怀懿铄,虑或湮灭,诏臣论次其事,揭为丰碑。”在社会功能方面,碑文具有“垂功来代,彰明往懿”的作用。因此,墓志内容和神道碑文看上去颇有相重复者,例如,钱弘俶墓志撰文者慎知礼写道:“若夫世族之始,命官之次,则总列于庙碑,具存于国史。约莫京之德,恭述 叙焉;申无愧之辞,泣为铭尔。”
依清代姚鼐之论,碑志文体“本于《诗》,歌颂功德,其用施于金石”,对于墓志铭来说,“志”主要是标识的意思,“或立石墓上,或埋之圹中,古人皆日志”,“铭”是标识上的文辞。墓志铭的撰写者多是碑主的故交。例如,钱弘俶墓志铭侧重记述碑主私人的事迹,撰文者是前吴越国钱弘俶的“掌书记”慎知礼。他是钱弘俶的旧臣,后来“随俶归(宋)朝。授鸿胪卿”。同样,南唐后主李煜的墓志铭也是其旧臣徐铉撰写的。与墓志铭记述的内容对比可以发现,《神道碑》对于碑主私人事迹方面没有多少笔墨。这与树立神道碑的文化传统有关。
按照宋代高承的说法,立神道碑的传统可以追溯到秦汉,是对“死有功业,生有德政者”的一种表扬,魏晋南北朝时期,才出现了刻文于碑的“神道碑”,碑主大多是“天子与诸侯”,该碑通常立在“葬兆”的东南方向,“东南为神道,故以碑名尔”,最初的碑文仅有“某帝或某官神道之碑”,魏晋南北朝以后,形成了“以碑刻文”的传统。但是,宋代的神道碑并非都是由朝廷组织撰写的,也存在由私人撰写并树立神道碑的情况。可以说,神道碑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其文化传统,由此,神道碑文尝试将历史叙述与道德叙述融为一体。
《神道碑》中记述了一个政绩卓著且造福百姓的钱弘俶形象,这与《宋史·吴越钱氏》的相关记述吻合:
自镠至俶世有吴越之地仅百年,管内诸州皆子弟,将校授任而后请命于朝,有至使相者。俶任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四十年,为元帅三十五年。及归朝卒,子惟演、惟济皆童年,召见慰劳,并起家诸卫将军。善始令终,穷极富贵,福履之盛,近代无比。然甚俭素,自奉尤薄,常服大帛之衣,帏帐茵褥皆用紫纯,食不重味。颇知书,雅好吟咏。在吴越日,自编其诗数百首为《正本集》,因陶谷奉使至杭州,求为之序。性谦和,未尝忤物。在藩日,每朝廷使至,接遇勤厚。所上乘舆、服物、器玩,制作精妙,每遣使修贡,必罗列于庭,焚香再拜,其恭谨如此。
正因为碑文内容来自宋廷旨意,所以《神道碑》通篇论述的主题是钱弘俶及钱氏家族与宋廷之问的亲和关系。例如,“有若吴芮以百越佐帝…… 有若窦融以河西归国”,“带剑不名,自存及殁,三膺册封之命”,“君臣之情,曾不过是”等。这种关系与孔子所说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相差无几。但是,结合《宋史·吴越钱氏》记载可以看出,这种关系的确立并非如《神道碑》记述的那样简单。例如,宋太祖开宝五年(公元972),钱弘俶“遣幕吏黄夷简入贡”,宋太祖让黄夷简回去转告钱弘俶:“常训练兵甲,江南强倔不朝,我将发师讨之,元帅当助我,无惑人言云‘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宋太祖还花重金建造了“礼贤宅”,等待李煜和钱做来朝,“先来朝者以赐之”。开宝七年(公元974),钱弘俶助宋太祖讨伐李煜,李煜贻书于钱弘俶:“今日无我,明日岂有君?一旦明天子易地酬勋,王亦大梁一布衣耳。”钱弘俶将这封信交给了宋太祖,以示忠诚,开宝八年,宋太祖下谕旨于钱弘俶:“元帅克毗陵有大功,俟平江南,可暂来与朕相见,以慰延想之意。即当遣还,不久留也。朕三执圭币以见上帝,岂食言乎?”开宝九年,钱弘俶朝见宋太祖,宋太祖兑现了“礼贤宅”的承诺。包括后来“赐剑履上殿,书诏不名”等特殊的礼遇使钱弘俶更加明确了自身作为臣下的身份。
关于钱弘俶的归葬地,民间还有其他说法。在浙江苍南县一个不起眼的村庄里,有一个传说祖祖辈辈相传:村头的土包实际上是一座皇帝墓,这里的村民都是皇帝的守墓人。一条重要依据是民国《平阳县志》有这样一句话:“钱王墓在归仁乡松山,世传为钱王冢。”因此苍南所谓皇帝墓的墓主疑为钱弘俶。然而这不仅与《宋史》等诸多文献中一致将钱弘俶的葬于洛阳的记载有了矛盾,也与吴越国钱氏历代对于归葬地的认知产生了茅盾。钱氏三世五王中,钱镠葬于临安衣锦城,钱元瓘和钱弘佐均葬于杭州,杭州虽不是钱镠经营的奉陵邑,却是国之首都,这种葬法完全符合传统中安土重迁的旧制和国王葬仪。葬于临安和杭州之外的只有忠逊王钱弘倧和忠懿王钱弘俶,与钱弘俶不同,钱弘倧却是废王,且在越州幽居二十多年后病逝的,仅葬之“以王礼”而已,所以身后葬于生前的幽居之地是合理的。
钱弘俶身份特殊,生前荣极人臣,死后极尽哀荣,其葬于洛阳北邙山,如前所揭,规格亦崇高。凡此种种,皆说明作为一国之君而葬于苍南是不合理的。据信,苍南所见“皇帝墓”实乃明代所造,确证与钱弘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