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原再开,却是纯白如雪;
——“众名律”高悬,第一条便向众仙宣命:
“天不可高于地,人不可低于命。”
——林妤晚以血为墨,为沈砚之刻回忆,
刻到那一吻,她青丝尽成雪;
——无序之荒,玄冥种下“逆凡之种”,
笑等众生亲手掐死自己的自由。
妖星雨后的第三旬,
焦土重生,却非旧日粉红,
而是纯白——像未写字的纸。
原心,立起一座“无名碑”,
碑面空白,众生依次上前,
以指为笔,写下自己拟定的律令。
每一条律成,碑上便亮起一道纹路,
纹路飞向苍穹,织成一张“众名律网”,
网的第一格,高悬一行金字:
「天不可高于地,人不可低于命。」
落款:桃花原全体名者。
花海深处,一座桃花木亭,
亭中,沈砚之盘膝,眸空如雪。
他记起了名字,却记不起与名字相连的情绪。
林妤晚坐他对面,以掌心血为墨,以断锋为笔,在他腕内侧,一笔一划刻下回忆:
「大雨夜·跪地追她」
「桃花林·初吻」
「白发·为渡情蛊」
……
每刻一笔,她鬓边便多一缕白丝,青丝成雪,不过一刻钟。
刻至最后一行:
「桃花林初吻·花香满唇」
她乌发彻底霜白,雪色映着血墨,像一幅残艳的画。
沈砚之抬指,接住她跌落的血,声音轻得像初见:
“你为什么,为我疼?”
林妤晚笑,眼底是整片纯白:
“因为疼,才证明我在写‘人’。”
小七残影(意识体)浮现,
只有林妤晚可见:
“检测到刻名者生命余量:三年→三个月→三十日。”
“提醒:若继续以血为墨, 将于第七日零时,彻底无墨可流。”
林妤晚拂散光幕,轻声答:“够了, 七日,写完他,也写完我。”
同一时刻,无序之荒深处,玄冥半张骨面,裂痕纵横,他以指为铲,在地上挖出一枚“人形坑”。
坑底,埋下那半片“无量星核”,核中,倒映着纯白桃花原,与众名律高悬的天幕。
玄冥低语,像对孩子哄睡:
“逆凡之种,以自由为壤,以众生妒火为泉,你且生根,让他们自己掐死自己的光。”
埋罢,他割开残存人脸,让血滴入坑,血遇星核,瞬间长出黑色藤蔓,藤蔓结出花苞,形如倒置的天平。
众名律网高悬第三日,开始有人抬头质问:
“为何他可飞升,我却只能耕地?”
“为何她可长生,我却要短命?”
质问化作黑烟,升上天空,被逆凡之种遥遥吸收,黑藤花苞,悄然绽放。
花瓣飘落,化作“逆律”,潜入众名律网,开始篡改律条:
「天不可高于地」→「地当埋天」
「人不可低于命」→「命应贱人」
纯白原,开始浮现黑斑,像墨汁滴进雪地,迅速晕开。
第七日,子时。
林妤晚为沈砚之刻下最后一笔:
「凡心为证,桃花为媒。」
笔落,她腕骨寸寸龟裂,血已尽,墨已干。
纯白原,瞬间黑去一半,众名律网,被逆律侵蚀成灰。
玄冥的声音,透过黑藤,响彻原上:
“众生啊, 你们要的自由, 不过是更高一点的笼。”
“来,撕碎众名律, 随我重订‘天命’, 这一次, 我让你们做执笔人。”
无数人手举火把,涌向无名碑,要烧掉那块让他们“自我负责”的律石。
沈砚之看着纯白被墨染,看着林妤晚雪发被风吹散,空洞的心口,突然抽痛。
他拾起断锋,在自己指根,一划而断。
断指落地,化作一枝桃花笔,笔锋滴血,却是温暖的。
他把笔塞进林妤晚手里,声音沙哑,却温柔:
“拿我的血,继续写。”
“写给他们看——”
“自由,不是笼的借口。”
林妤晚握笔,
以沈砚之的血,为黑原写下一行赤红:
「逆律可存, 但众名律不灭; 因执笔人, 是众生自己。」
笔落,赤红化作火,火不烧花,只烧黑藤。
逆律被火舌舔舐,发出婴儿啼哭,缩回无序之荒。
玄冥站在远处,半张人脸,被火光映得扭曲,却笑得更加温柔:
“火已点燃, 下一步, 让你们自己, 把笔对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