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猪儿与崔狗儿之间的沟通交流,不管何时何地,正经话、不正经话都是混在一块儿的,题内话、题外话也是。
“一语疼醒梦中人。弟弟听明白了,弟弟想要有好日子过,就必须得千方百计将哥哥熬死。”崔狗儿作恍然大悟状,也作热血澎湃状,但太入戏了,居然挺身做起,疼得嗷嗷叫。
但在太监看来,此乃真情所致,再冰冷的心也被融化了。李猪儿含泪将崔狗儿摁回原位:“弟弟你疼死哥哥我了。哥哥保证,将全力以赴尽量早死,能在饭前死决不拖到便后。”
催人泪下。就算有尔虞我诈的成分,也都搬上了台面。还能怎么样呢?这种兄弟做的。这种感情要是能提取出来,用酒坛子装着,站上珠穆朗玛峰,再往空中一撒……世界将充满爱。
但这是假设。感情戏告一段落。
李猪儿挥舞着人参,对卓无穷说:“傻缺,傻缺,过来拿着,赶明儿起熬。不能偷喝,就算偷闻一口老子都会要了你的命。”
卓无穷看向崔狗儿。崔狗儿好一阵胡乱比划——他的手语自成一派,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搞明白,但卓无穷就是看得懂。
卓无穷拿走人参,用酒坛子装着。崔狗儿问李猪儿:
“大风雪天的,哥哥就只为弟弟送温暖来着?”
“看看弟弟疑心重的,难不成哥哥想跑来跟你睡?”
“死相,您睡得动吗?这么多年来,您口口声声说我是唯一的兄弟,但直到今天我也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您说,是不是因为弟弟也变成太监了,您才对我这般好?”
“有请老天爷作证。”李猪儿啪地一声打开门,对着夜空喊,“如果之前我对弟弟的好有半点虚假,教我不得好死,断子绝孙。”
“瞧哥哥这话说的,不白发誓了吗?”
“往后哥哥不管怎么死,都是被你咒死的。”
“要有这么灵,弟弟恨不得马上咒死您。”
“等等,等哥哥跑远了你再咒。”太监从来都不是什么干脆的人,但这下李猪儿说跑就跑。肯定是要赶回去伺候安禄山夜尿。而且为了顺走一块棒子肉,伞都不要了。他说:“反正剩着也是喂猪。”一个太监变得如此活泼,如果不是因为主人死了,那就是找到了灵魂伴侣。
崔狗儿就是他的灵魂伴侣。
对于李猪儿这个没有任何名分——截止安禄山称帝之前——的太监来说,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伺候安禄山,最痛苦的事情也是伺候安禄山。怎么来理解这句话呢?分开来说就简单了:伺候安禄山这个人他是快乐的,但伺候安禄山的皮肤病他是痛苦的。
皮肤病作为安禄山一生割舍不去的痛,崔狗儿有本事控制,也有本事让它复发。也必须这么做,才有可能彻底地靠近他。
随着病情越发的反复无常,李猪儿先于安禄山扛不住了,于是找上了崔狗儿——再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了。猪狗兄弟促膝长谈两天又三夜,于是才有了那一场空前绝后的大手术。
公元749年,三月初二。
子夜初。
崔狗儿躺在安禄山书房里的书桌上。
除外他,书房里还有科学助理李猪儿,以及主刀医生安禄山。
安禄山首先将手术刀架在了自己肩膀上,估计他认为放在地上不卫生,拿在手上不雅观。也确实,这把手术刀立在地上足足有一人高,躺着呢?躺着也是。崔狗儿既然决定躺上手术台,就说明不怕阉割,但即使怕,怕的心理也被这把刀剥夺走了。
此时此刻的他只怕刀,怕得那话儿缩进肚脐的另一头去了。
科学助理为病人宽衣解带,完了再浇上三斤烈酒。浇得病人透心凉,恨不能放上一把火。
主刀医生擅长使大刀,当年他就是用这把大刀劁了李猪儿。李猪儿那时十余岁,也是被刀狠狠吓着了,一直都没走出阴影——直到现在还没散去,都说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婆拿一把菜刀也能战胜他。也好些年忘了身上到底缺少了什么玩意儿。说来说去这就是使大刀的好处。
书房中间有一个大火盆。火盆里有红色的火焰与蓝色的火焰。主刀医生看准时候,将大刀伸进火盆。作为医生,他无疑是敬业的,不顾手酸,愣是将大刀悬在蓝色的火焰中心煅烧。
科学助理提醒说:“时间不宜过长,烧红了反而不快。”
主刀医生真诚地说:“要不你来?”
“奴才不敢。”
“不敢就死一边去。”
“这就死去。”
主刀医生看了看科学助理的裆部,又真诚地说:“要不要再帮你补一刀?剃干净一点好方便。”
“不不不补了。已经很方便了,刹都刹不住。”李猪儿哆哆嗦嗦地绕到了书桌那边,之间做了个小动作——隔空点住崔狗儿的重穴。以他的武功之高瞒住安禄山绰绰有余。做完手术再悄悄解回来。
点重穴相当于麻醉。
李猪儿这一下也确实够兄弟。在他的貌似广阔实则狭小得犹如尿道口的生活圈子里,他确实将崔狗儿当作了兄弟,甚至是接班人。但也照样防他,因为防人是他的职责之一。防人也是一种本能。
主刀医生专业地看了看刀口:“是时候了。”
科学助理搓了搓手,然后分开崔狗儿的双腿,构成“人”字形。这么做的原因是主刀医生的刀法与众不同,一般医生用割,他用砍。一刀下去就稀巴烂,且不会伤及其他——最多就是耻骨联合不小心被砍成不联合。所以说安禄山还是多多少少有一些医学天赋的。
他从火盆上收回了刀,来到崔狗儿脚下一侧,然后来回丈量距离。态度十分严谨,他想从根本上杜绝医疗事故。
科学助理问:“再加一盏灯?”
主刀医生大怒:“你以为我瞎呀,那么大家伙能看不见?”
“不加不加不加。”
“先说好了,术后不能帮他止血,血流得越多,那家伙死得越干净。对吧,复发了多麻烦?补刀更疼。”
“您说的都对,句句皆王理。”
“闪开点儿,老子怕准星不够劈到你。”
“奴才不不不怕。”
“你不是怕死刀了吗?看来你怕伤到他。他给你好处了?”
“奴才是差好处的人吗?您给奴才的好处还不够多吗?”科学助理生气了,恨不得夺刀杀人那种。
“好你个死太监,太监,太奸了。”
“应该的,应该的,应该的。”
“改天赏你一个老婆。”
“折折折煞老奴也,半个都不要。”
爱要不要。主刀医生不再回话,开始工作。向后转,向前走三大步,立定;再向后转,双手握刀,深呼吸,收起大肚子,预备,蹦——像熊大熊二那样往上蹦,蹦到不能再蹦的时候出刀。
大刀呼呼地落了下来。
书房各处的烛火摇摆不定。
崔狗儿的眼角滚落一颗泪珠。就一颗。
科学助理的眼光随着大刀一齐下落。
嚓地一声。
骨肉分离,恰到好处。
好刀法。正常发挥,一蹴而就。尽管如此,主刀医生还是不厌其烦地进行了售后。他跳上书桌,竖直大刀,刀尖往小黑洞——伤口——剜了六六三十六圈,去掉残渣,也顺道刮刮骨,以防感染。
最后再浇上三斤烈酒。消毒。断根。
小黑洞里里外外的皮肉全部被洗白了。骨头也更白了。混杂着烈酒的血水流满书桌,滴滴答答地往下掉,像一场红雨。
尽管重穴被控,但崔狗儿依然疼开了大眼睛。但不见眼球。李猪儿过后说他被这一眼吓尿了。没说谎。太监尿失禁再正常不过了。
锥心的疼几乎促使崔狗儿中断幻想——为了逃避手术的恐惧而编织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头,主人公是个无依无靠的三岁孤儿,天天徘徊在饿死边缘。所以主人公立下雄心壮志,来日一定要让儿子成为世界首富。成为首富后再打击报复曾经欺负过他的人。欺负过他的人很多,拿两个简单一点的例子说明一下。
一、某天主人公饿得几乎岔气,一等村村长当着乡里乡亲的面赐给了他一坨新鲜的人屎。所以他要儿子也去复制这样一个场面,让村长在没有任何佐料的情况下将屎吃了;
二、某天主人公饿得几乎岔气,二等村村长抱着一岁的女儿朝他嘴巴尿尿。故事中他没有生女儿,所以这种场面不好复制。那就换个法子。他将花重金买下村长那个正好长大成人了的女儿,然后在黄鹤楼最热闹的地段,让儿子缔造一个先奸后杀的壮举。
故事很离谱,也很犯罪,但不能怪崔狗儿,因为故事的离谱程度等同于疼的程度。他疼得胡思乱想。
但实际上故事背景是真实的。
实际上他幻想一个大繁若简、大美若素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