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九点,林絮第一次踏进成人自考法学院的走廊。
白炽灯管高悬,照得地砖发蓝,像一槽结冻的湖。
许窈把外卖头盔塞进背包,压低声音:“经济控制=家暴,记住条文序号:反家暴法第三条。”
林絮点头,用圆珠笔把序号写在左手虎口,墨色钻进掌纹,像一条临时生命线。
教室门虚掩,王教授正在讲“举证责任”,嗓音透过门缝:“谁主张,谁举证,但家暴例外,可申请举证倒置。”
林絮心脏猛地提速——倒置,意味着她可以把锅推给周屿。
许窈递过一张A4表:“选修申请表,填完就能旁听,学费按学期交,可先试听两周。”
林絮在“姓名”栏停笔,最终写下:林Φ。
Φ,是她给自己起的代号,也是证据链的暗锁。
填好表,她抬头,走廊尽头窗户洞开,夜风把宣传海报吹得哗啦作响,像有人在黑暗里翻证据。
王教授下课走出,与她擦肩而过,目光在她腕上淡红印迹停留半秒,像已读取所有口供。
许窈追上去问问题,林絮独自留在走廊,抬头看灯——灯管尽头,一只飞蛾正一次次撞向光源,翅膀落下细白粉末。
她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蛾,光不是救赎,是证据。
她伸手,关掉侧灯,走廊瞬间暗了一截,飞蛾消失,只剩远处应急灯绿得发苦。
林絮在黑暗里轻声说:“我要的不是光,是火。”
话音落地,身后消防栓玻璃“咔哒”一声自动弹开,像回应她的犯罪预告。
她回头,玻璃里映出自己扭曲的影,掌纹里的墨线正被绿光映成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