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证通知寄出后的第三日,秀禾背起挎包,开始“数证据”。
她先乘绿皮火车,再转乡镇小客,一路把法条默背在心里:
“谁主张,谁举证”——六个字,比晕车药更让她清醒。
二 第一站,县医院病案室。
管理员翻着死亡记录,懒洋洋:“复印一页五毛,盖公章另加两块。”
秀禾掏出提前写好的《调取证据申请书》,正文后附着鲜红《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管理员瞄到法院红章,愣住,不情愿地起身:“早说嘛,等着。”
二十分钟后,她拿到盖红印的《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手指数着页码——证据①。
三 第二站,看守所。
赵卫国值班,把她带进会见室,递来一沓盖骑缝章的内档:
陆正阳入伍时间、结婚登记、退伍安置费账号,一式三份。
“只能抄,不能带走。”
秀禾拿出钢笔,伏桌疾书,数字在她腕下排队——
退伍费:62,400元;
存款尾号:8103;
结婚登记日期:早于她“婚礼”整整一年。
她边抄边咬牙,每落一笔,心口都像被针扎一下,却扎得清醒。
四 黄昏赶到信用社。
她递上法院《协助查询函》副本,要求查陆正阳账户流水。
柜员不敢做主,把主任请来。
主任推眼镜:“个人存款保密。”
秀禾平静背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金融机构调取证据,配合是义务。”
对方被噎住,只得在查询回执上盖章——证据③到手,余额显示:五万六仍在,近期无大额转出。
五 夜里,她借宿在车站候车室,把当天材料按页码排序,用挂历纸隔开,再拍照备份。
灯光昏黄,摄像头像素低,她却每张都重拍三遍,生怕少一格像素。
收拾完,她数了数:
1.
死亡证明
2.
会见内档抄件
3.
银行存款回执
4.
医疗票据
……
共十七页,薄薄一沓,却压得她胸口发沉。
六 次日清晨,她奔赴最后一站——村委会。
老文书听说要开“事实婚姻证明”,直摇头:“陆家不认,咱不好出。”
秀禾从包里掏出《民法典》打印页,指着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婚姻自由,重婚无效,但善意一方可要求赔偿。”
“我是善意一方,您给我证,是替我讨公道,也是替咱村洗清白。”
老文书沉默半晌,拿出公章,啪——证据④落下。
七 回城车上,她把四份核心证据又数一遍,像数着四颗子弹。
车窗外的雪原向后奔,她忽然想起出嫁夜撒的糖——
如今,她不再撒糖,她撒的是数字、条文、印章,
每一粒,都要在法庭上炸出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