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贴出的第七天,省城中级人民法院外排起长队。
不是围观群众,而是前来参加“人民陪审员随机遴选”的普通市民——
林野诉林强虐 待罪一案,被省高院列为“涉家暴人民陪审团示范庭”,
九名陪审员,将从一百二十名候选人里,现场抽签产生。
法庭内,木质陪审席呈U形环抱被告席,像把社会伸进庭审的触角。
程越低声告诉林野:“陪审团不是观众,他们决定‘有罪’或‘无罪’,
你的证据,必须让他们‘看见’自己家的影子。”
抽签开始。
电子屏滚动姓名,随机暂停:
——退休教师、便利店店长、全职妈妈、地铁司机、大学生……
九张面孔,九种人生,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到聚光灯下。
审判长宣读规则:
“本案适用七人合议庭:三名法官、六名陪审员。
陪审团对事实认定有独立表决权,可偏离法官意见。”
法槌落下,声音像给民主剪彩。
公诉人——市检察院支持起诉检察官——率先发言。
屏幕亮起:X光片、尿痕墙诗、皮带DNA、断指照片……
每一张,都被陪审员眼睛“咔嚓”复印进大脑。
轮到程越举证。
她把母亲血绣手帕铺在投影台,
褐色斑迹被放大到幕布,像一片被时间烘干的枫叶。
陪审席第三排,全职妈妈突然红了眼眶。
程越退后一步,指向林野:“请陪审员看她手臂。”
林野挽起袖子,十年前骨折疤在灯下泛白,
像一条被拉直的闪电,横亘在皮肤与目光之间。
地铁司机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右臂——
他儿子去年滑板摔裂骨,缝了七针。
被告席,林强被法警押着,双手戴铐,却仍梗脖子:
“我教育自己孩子,天经地义!”
声音在穹顶下回荡,陪审团面面相觑,
退休教师皱眉,在笔记本写下两个字:“天?”
中午休庭,陪审员被带进评议室,
桌上摆着证据复印件,每人一份,封面红字:
“仅供参考,请以良知判断。”
程越特意把37块8毛硬币复印件放在最上,
像给良知标了价——却只是本金。
评议开始,第一轮投票:
“事实一:被告人是否存在长期家庭暴力?”
无记名按键,屏幕亮起——
6:0,全票通过“存在”。
审判长点头,法槌记录。
第二轮,争议出现:
“事实二:虐 待行为是否达到‘情节恶劣’?”
退休教师投“是”,理由是“尿痕墙诗证明精神控制”;
便利店店长犹豫:“毕竟是家务事……”
投票结果:4:2,倾向“情节恶劣”,但未一致。
下午继续开庭,程越补充出示“断指鉴定”与“矿医院X光”,
并播放老赵补录口供视频:
“我当年接警不出,是渎职……”
镜头里,老警察红着眼,给“家务事”盖了官方印章。
陪审团再次评议,空气凝滞。
全职妈妈突然开口:“我女儿九岁,如果有人用皮带抽她,我会拼命。”
声音哽咽,却像点燃引线。
第二轮复议,投票翻转——6:0,一致认定“情节恶劣”。
最终焦点:是否构成“虐 待罪”?
法官提示:可适用《刑法》第260条“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陪审团却出现分歧:
——有人主张“有期徒刑”,有人主张“缓刑+强制矫治”。
程越起身,指向林野:“原告只求判决,不求重刑,她要让父亲‘有罪’,而不是‘死刑’。”
退庭评议长达三小时。
评议室的门紧闭,林野坐在走廊长椅,把字典放在膝头,
手指无意识摩挲封面——
那里面,有母亲的血绣,也有陪审团的抉择。
门开,审判长走出,宣布:
“陪审团以5:1多数意见,认定被告人林强虐待罪成立,
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适用缓刑。”
声音落下,林野肩膀一颤,泪砸在字典上,
却不是因为胜利,而是因为——
她第一次,被多数人的“良知”接住。
陪审员陆续走出,退休教师朝她点头,
全职妈妈红了眼,却笑得像卸下一座山。
便利店店长路过,轻声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林野鞠躬,短发在颈后根根竖立,
像无数小型天线,终于收到来自世界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