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把越野车停在市儿童福利院门口时,雪刚停,铁栅栏上凝着细小的冰凌,像一排未点燃的蜡烛。
林野抱着小缝下车,字典塞进背包最底层,拉链拉到顶,仿佛那是她唯一的火种。
收养程序,她听程越简述过:
“先终止生母监护权,再办收养登记,最后法院出具《收养确认裁定》。”
每一步都需材料、时间、关系,而林野缺的恰恰是“关系”——黑户、未成年、无固定收入,按律不得收养。
程越却早早布好局:
——先由福利院临时监护,出具“弃婴证明”;
——再由自己递交“收养申请”,以“曾共同生活、形成事实抚养”为由,申请“特别收养”;
——最后把林野列为“共同收养人”,但法律主体写程越,绕开年龄与户籍门槛。
接待室冷得像仓库,墙面粉绿剥落。
工作人员递上《收养登记申请书》,程越唰唰填写,笔尖不带停顿。
到“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一栏,她写:
“事实母女,拟法律确认。”
林野侧目,心口被“母女”两个字烫了一下。
关键一步:终止生母监护权。
福利院会议室,程越出示DNA报告、派出所《弃婴报案回执》、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生母未出现满两年,已构成遗弃,根据《民法典》第1098条,可申请终止监护权。”
她声音不高,却像法槌落板,敲得满室回声。
林野坐在旁席,怀里的小缝吮吸奶瓶,黑眼睛滴溜转,不知自己正被“法律”重新分娩。
终止裁定宣读那一刻,她指尖冰凉:
“……终止未知生母对林缝的监护权,本裁定即刻生效。”
小缝在法律上成了“孤儿”,却也拥有了被“重新认领”的资格。
接下来是收养审查。
社工面谈单独进行。
问题细密如针:
“奶粉品牌?一天几次?夜间醒几次?疫苗记录?”
林野对答如流,却在“孩子第一次笑是什么时候”卡壳。
她怔住,脑海里闪回垃圾岛、雪夜、柴油车厢,鼻尖发酸,轻声说:
“第一次笑……是在我怀里,我笑不出,她就笑给我看。”
社工抬眼,目光柔软,记录笔顿住,落下两个字:
“母女”。
审查结束,社工出具《事实抚养关系调查报告》,结论:
“被收养人林缝与申请人程越、共同生活人林野形成稳定情感依赖,建议收养。”
报告附照片:程越在厨房冲奶粉,林野蹲在纸箱旁哄睡,光影交错,像一张被官方认可的“全家福”。
公示期三十天,程越动用绿色通道——
“弃婴且生母无法查找,可缩短至七日。”
七日里,林野每天抱着小缝到福利院“报到”,让公章记住她们的脸,也让自己的心,一天天落在实地。
第七天清晨,收养证出炉。
红封皮,烫金国徽,翻开内页:
“收养人:程越
被收养人:林缝(曾用名)
关系:母女
收养日期:2023 年 12 月 17 日”
程越在“收养人”一栏签下名字,然后把笔递给林野:
“共同收养人,签名。”
林野手指颤抖,笔在纸面洇出一小点蓝雾。
她写下“林野”那一刻,听到心脏“咔哒”一声——
像被锁了十五年的齿轮,终于咬合。
纸上多出一行:
“共同收养人:林野”
油墨未干,却已刻进法律底纹。
公章落下,“嘭”一声脆响,像为她的人生加盖钢印。
林野忽然弯腰,把额头抵在桌面,泪水砸在红色封皮,溅起细碎光点。
她没有哭出声,肩膀却抖得像风里的纸板。
程越伸手,覆在她后颈,掌心温度透过毛衣,烙进皮肤。
小缝被工作人员抱过来,贴上新的姓名贴:
“林缝,监护人:程越、林野。”
孩子挥舞小手,一把抓住林野鬓边碎发,咿呀一声。
林野抬眼,泪停在睫毛上,映出颠倒的世界——
那世界,第一次有了“家人”一栏,
且写着她的名字。
走出福利院大门,夕阳把雪地染成橘红。
程越把车钥匙抛给林野:“你来抱孩子,我来开车。”
林野怔住:“我不会抱……”
“你现在是有身份证的人,得学。”
一句玩笑,却让她鼻尖再次发热。
车驶上高架,城市霓虹后退。
林野低头,看收养证上的钢印反光,像一枚被点亮的小月亮。
她轻声说:“程律,谢谢你,给我‘家’这个字。”
程越握方向盘,目光直视前方:“别谢我,家不是字,是人。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无名A’,你是林缝的法定半个妈,也是她法定的——姐姐。”
林野笑出声,泪水同时滚落,砸在证件上,她慌忙用袖子擦,却越擦越湿。
程越递来一张纸巾,语气柔软:“收好,十年后,小缝上学填表,‘监护人’那一栏,她得写你的名字。那时,你可别哭。”
车穿过跨江大桥,江面碎金闪动。
林野把收养证贴在胸口,像贴一块烧红的铁,烙穿十五年流浪的寒霜。
她对着江面,无声开口:
“灰生,阿禾,老魏,你们看见了吗?
我有家了,有编号,有钢印,有名字。从今往后,我不再是荒野里无人认领的风。”
风从车窗缝隙灌进来,卷起收养证一角,发出“哗啦”脆响——像一面小小的旗,在荒野尽头,首次,为自己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