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把行政诉状递进法院窗口那天,林野的日历翻到新的一页:
距离她身份证上的“十八周岁”,只剩整整两年。
而虐待罪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看起来宽裕,可程越用红笔在墙上画了一条冷酷的数轴:
“成年=证据完整+赔偿执行+社会认同,错过这两年,你可能永远停在未成 年,也永远缺一口法律效力。”
夜里,林野梦见一只巨大的秒表悬在头顶,“滴答”声像铁锤,每敲一下,表盘就裂开一道缝。
她伸手去捂,缝隙却漏出灰河的污水,带着铁锈味,灌进她口鼻。
惊醒时,小缝正趴在她胸口熟睡,呼吸均匀得像远方的风箱,一推一拉,把“活着”两个字压进现实。
程越把台灯压到最低,只留一圈惨白。
“听好,”她指着时间轴,“行政官司一审六个月,可能拖到一年;户口下来再去立刑事案,侦查至少两个月;检察院诉前调解又一个月;一审审限再加六个月……任何环节拖延,你都可能卡在未成 年尾巴上,无法独立索赔,也无法申请精神抚慰金的全额。”
她每说一个时间段,就用红笔在数轴上斩一刀,像给林野的未来截肢。
紧迫感被量化成表格贴在墙上:
【距18岁:730天】
【需完成:户口→刑事立案→一审判决→赔偿执行】
每过一天,林野划掉一格,笔迹穿透纸背,像在给谁刻墓碑。
然而“预立案”三十日倒计时首先压顶。
程越跑完区法院再跑市户政科,拿到一份“补录户口一次性告知单”,A4纸满满十二条,每条都需要“佐证材料”,而大多数佐证早在洪灾里泡成纸浆。
林野跟着她在镇、县、市三级部门来回穿梭,长途大巴的柴油味成了她新的母乳。
倒数第十天,镇卫生院终于出具《档案灭失说明》,盖的还是“情况属实”章。
林野攥着那张薄纸,像攥着一张准许出生的通行证。
可派出所户籍系统仍提示:缺少“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司法鉴定原件”。
DNA鉴定早已做出,但派出所要求“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与“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一并归档,否则视为“无效文书”。
程越当场拍下柜台:“这是人为增设门槛!”
民警耸肩:“系统不认,我无权通过。”
一句话,又把十天倒计时削成薄片。
夜里回到旅馆,程越对着电脑写《催办及异议申请书》,写到“行政效率低下导致未成 年人无法及时取得法律身份”时,她一拳砸在桌面,键盘跳起。
林野默默递过去一杯温水,自己的手却在抖。
“别怕。”程越哑声说。
“不是怕,”林野盯着自己的掌心,“是时间在我手心里跑,我握不住。”
倒数第五天,解决办法突然出现——
市妇幼保险管理中心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绿色通道,专为因灾害失踪档案的儿童开设,只需父母一方到场,并提交亲子鉴定。
可母亲陈萍仍“失踪”,父亲林强是被告人,岂能配合?
程越连夜起草《情况说明》,附上母亲被拐历史、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申请“特殊情形单母办理”。
窗口初步答复:可以受理,但需公示三十日,无异议方可发证。
三十日,比“预立案”宽限又多出五天,程越当即决定:一边行政诉讼,一边走补证通道,双线并行,把时间榨到最后一滴。
倒计时牌上的数字继续减少。
每划掉一格,林野就想起灰河的父亲:他是否也在数日子?数她十八岁那天,法律再不能轻易抓他的尾巴?
这个念头让她夜不能寐,枕边的字典被手指无意识地抠出一道新坑。
倒数第三天的深夜,程越醉心整理材料,林野独自走到天台。
城市上空霓虹稀薄,她抬手看表——凌晨一点半,距十八岁生日还有七百二十五天又二十二小时。
她忽然对着夜空大喊:“等等我!”
回声被风撕碎,像无数散落的纸屑,飘向看不见的尽头。
倒数第二日,区法院终于收下行政诉讼材料,出具《接收凭证》,但未当场立案,理由是“需向被告派出所征求意见”,法定审查期七天。
程越盯着审查期,掐指计算:七天后,离“预立案”失效只剩十八天。
她在回旅馆的地铁上,靠在扶手杆睡着,梦里仍在背诵《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倒数首日,林野把倒计时牌撕下,反过来用红笔写下一行新字:
“我追时间,也追父亲。”
她把纸贴在胸口,像给自己钉上一块移动墓碑,又像给自己颁发出生证。
午夜十二点,程越还在电脑上和鉴定所邮件往来,催促扫描件。
林野泡了两碗方便面,没放调料包,只加白开水,端到桌前。
蒸汽蒙上镜片,程越抬头,看见雾气后的女孩:瘦、苍白,眼神却亮得吓人。
“两年,七百三十天,”林野轻声说,“我会跑,比时间快。”
程越接过面,手指碰到她的腕骨,像碰在一根燃烧的冰棱上。
倒计时牌被重新挂回墙壁,数字从 730 开始,一天天往下砍。
每一刀,都削出火星,也削出形状——
那形状,
是一个尚未出生却已决定复仇的,
法律意义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