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站派出所的值班室不足十平米,日光灯嗡嗡作响,像被城市遗忘的蜂箱。林野抱着小缝坐在角落,字典隔在她与墙壁之间,像一块自备的盾牌。
门被推开,风带进廉价洗衣粉的淡香。
走进来的女人约莫三十五岁,齐肩黑发,灰色西装袖口磨得发亮,左胸别着律师徽章,步履却带风。
“省立法律援助中心,程越。”她自报姓名,声音不高,却自带法槌的硬度。
老魏的短信提前抵达:
“程律,灰河出来的孩子,要告她生父,你接。”
此刻,程越把短信调出,在林野面前晃了晃,像出示一张暗号。
“愿意信任我吗?”她问。
林野点头,却在点头的瞬间感到颈椎发出脆响——那是多年恐惧被突然扳动的声音。
程越没有立刻谈案件,而是先递上一张湿巾。
“先擦手,再擦孩子。”
湿巾带酒精,凉得刺骨,却让小缝睁开眼,发出软弱的咕哝。程越的眉梢随之柔和:“我闺女当年也是这声调。”
林野捕捉到“当年”二字,却未追问。
初步询问开始。
程越翻开笔记本电脑,指尖敲击,像在铺设一条看不见的铁轨。
“虐待事实、时间线、证据、追溯期——四要素,缺一个,法院都不立。”
她抬头,目光像扫描仪。
“你有吗?”
林野深吸一口气,把字典放到桌面,依次掏出:
——母亲手帕,“救我”绣字;
——父亲林强皮带扣,断成两截,带着旧血痕;
——37块8毛硬币,边缘被牙咬过;
——自己后背伤疤照片,借灰生手机拍摄,打印在A4纸上,颜色失真,却更显狰狞。
程越一张张查看,呼吸逐渐变浅。
当看到伤疤特写时,她指尖停顿,指节泛白。
“这些够了。”她声音低哑,“还能更多吗?”
林野又掏出那张“无名流浪少年”系统比对截图——自己15岁的脸被标注“疑似拐带”,她苦笑:“这也算证据,证明我逃过。”
程越合上电脑,忽然起身,走到窗边,背对林野。
玻璃映出她的脸,眉头紧蹙,唇角却微颤,像被两种力量撕扯。
沉默十秒,她开口:
“我七岁被亲叔猥亵,十二岁才敢说,证据全无。你比当年的我,富有得多。”
她转身,眼里燃着两把小小的火,“起诉,不只是为你,也是为没证据的我。”
法律解析正式开始。
程越抽过一张白纸,画时间轴:
“案发时你未满十四,虐待罪追诉期十五年;你今年十五,还剩十四年,完全在时效内。”
她又写:“生父林强,户籍可查,主体明确;你作为被害人,具备自诉资格;母亲失踪,可做证人寻找;证据链已初步形成。”
每写一条,她就在后面打一个对勾,声音越来越脆,像冰层被击碎。
“难点在哪?”林野问。
“三处。”程越掷地有声:
“一,身份——你至今黑户,法院需确定你就是你;二,证人——母亲下落需查明;三,证据固定——皮带扣、手帕需司法鉴定。解决这三点,我可以正式提交诉状。”
她抬眼,火仍在烧:“敢吗?”
林野没立刻回答,低头看小缝。孩子正吮吸手指,眉眼与林野小时候照片重叠。
“敢。”她听见自己说,声音像从水泥裂缝里长出。
程越迅速给出行动清单:
“1. 向西站派出所申请DNA采血,与母亲遗留手帕做亲缘鉴定,解决身份;
2. 向灰河镇派出所申请调取母亲失踪案卷,锁定证人;
3. 皮带扣、硬币、伤疤送市局法医中心鉴定,固定暴力事实;
4. 由我代理,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索赔医药费、精神抚慰金。”
她在纸上写下大大的“4.”,笔尖戳破纸面,像在盖章。
谈话末尾,程越抽出一份空白委托书。
“签字,按手印。”
林野握住笔,却迟迟不动。
“怕?”
“怕失败。”
程越把左手放到她肩上,掌心温度透过布料:“失败不是输,是诉讼的一部分。我们打的,是让沉默发声的仗。”
林野咬牙,写下名字——不是“邓佳芸”,也不是“无名A20230315”,而是:
“林野”。
笔画歪斜,却像第一次站直的原野。
按完手印,程越突然伸手,拥抱她。
很短,却很紧,像把七年所有的恐惧压缩成一颗子弹,再塞进枪膛。
“欢迎成为原告。”她轻声说。
离开派出所时,天已黑。
程越站在台阶上,迎风点一支烟,火光忽明忽暗。
“十天,”她吐出一口烟,“十天我把身份给你搞定,然后——”
她指了指夜空,“让你生父收到法院传票,让他也尝尝,被人等待、被人审判、被人恐惧的滋味。”
林野抬头,看见云层裂开一道缝,月光笔直落下,像一封尚未拆开的传票,提前抵达人间。
她深吸一口夜风,风里有烟味,也有自由的硝味。
她忽然笑了,笑得牙关打颤,却停不下来——
原来起诉不是终点,
是起点;
原来她真的可以,
用法律把父亲送上被告席。
程越把烟掐灭,挥手打车。
车门关上前,她回头,最后一句:
“下次见面,带上你的户口本复印件——我们把它一起,递交给法庭。”
车尾灯消失在拐角,像把火种带进更深的夜。
林野站在原地,字典贴在胸口,小缝贴在臂弯。
她低头,对孩子说:
“听见了吗?我们要回家,不是回灰河,
而是回有名字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