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
哈。
还能再随意一点吗?
起名字真的那么难吗,但凡认识两个字,也不至于此吧。
除了不喜欢鱼丸这个名字,我还不喜欢这个鱼丸,整天咋咋呼呼,跟被火烧着了屁股的窜天猴似的,急慌慌,闹哄哄。
太招人烦了。
作为一个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的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女孩子,我总是幻想,在一片山花烂漫的小土坡上,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她手里捏着一枝羞答答的狗尾巴草,暖暖的风撩开女孩的长发,那恬静柔美的脸蛋上,一朵笑靥朝我绽放。
那一刻,我会沉醉不已。
反观鱼丸,像是一个随时喊打喊杀的地痞流氓,她那放荡不羁的牛仔裤大概从娘胎里就穿着吧,上面的污点比漫天的繁星还要多,一双帆布鞋,跨过了山河,跨过了大海,依然与她融为一体,我想,她脱下鞋的那一刻,肯定是她出嫁的那一刻,当真为她的男人担忧,脱下她的鞋,可比开一罐封存一百年的臭豆腐要来的刺激。
仅此,我就不想表现的和她很熟。
我在等我心目中的女孩,但我看作者不怀好意的模样,好似冥冥之中,一切都被他安排妥当,那么这个俩人的故事里,除了一个我,只能是一个鱼丸了。
当我们没法改变命运的时候,连一个故事也奈何不了。
也罢,活着,不就如此吗。
既然我的肉体无法摆脱命运的羁绊,我就索性放飞我的灵魂吧。
我呢,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喜欢一个人坐着,吹吹风,看看天,我觉得我天生有那么一点诗人的味道,尤其当晚霞映红我的大脸盘子时,我的脑瓜子就像一瓶被丢进曼妥思的可乐,只听得“嘭”的一声,满身的诗意。
一身诗意的我,很难被人们理解,但村口的那两条野狗能嗅到我的诗意,每每我诗意大发,放浪形骸之际,那两条野狗就会突然窜出,围着我又扑又咬,它们的兴奋程度不亚于舔舐一坨刚被释放出来的大便。
我喜欢它们的热情,喜欢它们能感受到我的情怀,因此,我把黑底白花的那条狗叫作“大花”,把白底黑花的那条狗叫作“小花”。
大花长脸,支棱着耳朵,小花圆脸,耷拉着耳朵,它们和我一样,都有一双大而空洞眼睛。我们除了诗意喷溅时,眼神会崩出几个火星子,面对一切事物都显得冷漠,甚至无情。
我一度怀疑我是个没有感情的人,直到在那个烈日炎炎的正午,我目睹了鱼丸脱光了自己,像一颗鱼丸子一样一头扎进了泛着金光的河水里,我的心悸动了一下。
没想到,鱼丸她,洗澡也不脱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