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点医疗集团脑博精神康复中心螺岭地下仓库守则
规则一:地下仓库为精神病院重要物资存储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所有操作须遵循“安全第一、责任到人”原则。
规则二:仅限授权人员进入,其他人员需提交《临时进入申请》并经院长签字批准;强制医疗患者档案、麻醉药品等敏感区域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规则三:进出人员需登记姓名、时间、事由,并接受随身物品检查;维修、送货人员须由仓库管理员全程陪同,禁止单独滞留。
规则四:药品、医疗设备、危险品(消毒剂、氧气瓶)分区分柜存放,张贴醒目标签;患者私人物品(衣物、信件)需密封装箱,标注姓名及入院日期。
规则五:科室领用物资需提前24小时提交电子申请,仓库管理员核对后发放;麻醉药品、约束工具等特殊物资须主治医师及药剂科双签名。
规则六:库存检查:每周盘点高危物资(如易燃品、毒麻药品),每月全面清查库存;过期药品、损坏设备立即下架,移交指定部门销毁。
规则七: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进入仓库;保持通风系统24小时开启,湿度控制在40%-60%,温度低于25℃。搬运重物使用推车,禁止抛掷、拖拽货箱;危险品开封需在专用操作台进行,穿戴防护手套及护目镜。
规则八:地下仓库与手术室连通的升降机隔间的解锁验证码仅有院长一人持有,需要使用时请与院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