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点医疗集团脑博精神康复中心螺岭分院院长室守则
为规范院长室管理、保障医院决策透明及行政高效,所有进入院长室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规则一:院长室是医院行政决策核心区域,承担重大事项审议、文件签发及对外联络职能,须确保环境安全、信息保密及流程合规。
规则二:院长室仅限院长、副院长、授权行政人员及特殊预约的访客进入,其他人员需提前向本院办申请。
规则三:机密文件(如患者隐私数据、司法文书、财务报告、换头手术记录等等)须加密保存,阅后即锁入保险柜。
规则四:禁止在院长室使用私人电子设备拍摄、录音;离职人员须签署《保密承诺书》,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解密期结束。
规则五:院长务必亲自严格把关教化效果,避免继续紫十字进一步壮大。
规则六:黑十字是安全的。虽然只有手术失败的时候才会导致黑十字壮大,但如果黑十字提出任何要求,院长务必配合。
规则七:前半夜(午夜零点前),院长应当组织好保安部排查可能出现的紫十字,并预防可能出现的患者逃脱事件。
规则八:后半夜(午夜零点后),院长只需要安排保安部预防患者在后半夜逃脱,即可下班休息。
规则九:玩忽职守的医护人员(含院长)将暂停提供宿舍的福利待遇作为惩罚。在解除惩罚期间将安排暂住病房与患者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