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点医疗集团脑博精神康复中心螺岭分院手术室守则
为保障手术安全、规范医疗行为及保护患者权益,所有进入手术室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规则一:手术室仅限开展经本院审批的授权手术项目(如电休克治疗、紧急镇静干预、躯体合并症手术、头颅移植手术等)。
规则二: 患者进入前需完成安全检查(防藏匿危险品),躁动患者需提前采取保护性约束;
未成年人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患者,须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规则三:精神科医师与手术医师联合评估患者身心状态,确认手术必要性及风险预案;强制医疗患者务必经过院长本人签字确认。
规则四:严格穿戴无菌手术衣及防护设备;避免头颅移植后因为感染导致治疗失败。
规则五:手术室附属升降机验证码仅限院长一人持有。需要开启库门时应当请示院长本人亲自开启。
规则六:精神类药物与麻醉剂联用时需谨慎计算剂量,防止呼吸抑制。遇到麻醉失败时,为保障移植手术成功,只可使用肌肉松弛剂,不可追加麻醉剂。
规则七:麻醉药品、精神类药物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使用后即时登记;术中用药需双人核对患者信息及药品名称,空安瓿保留至术后24小时。
规则八:手术过程影像、病历资料仅限医疗用途,严禁外传或用于学术外的目的;术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主刀医师签字确认并存档。
规则九:玩忽职守的医护人员将暂停提供宿舍的福利待遇作为惩罚。在解除惩罚期间将安排暂住病房与患者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