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点医疗集团脑博精神康复中心螺岭分院诊疗室守则
为规范诊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及医疗质量,所有进入诊疗室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规则一:诊疗室为医疗核心区域,仅限授权医护人员、在岗实习生及被评估患者进入,其他人员需经批准后方可入内。
规则二:进入诊疗室的医护人员应当在诊疗全程佩戴工牌,保持职业着装,不得在诊疗室内饮食或处理私事;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禁止使用歧视性语言或过度身体接触;诊疗结束后及时整理病历资料,锁闭档案柜及电子设备。
规则三:患者进入诊疗室前需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如尖锐物、绳索等);诊疗过程中须配合医生问诊及检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触碰医疗设备。
规则四:诊疗室实行“一医一患”原则(危急情况除外),无关人员需在外等候;门窗须关闭或使用隔帘,禁止未经许可的旁听、录音或拍摄。
规则五:纸质病历不得随意摆放,电子病历操作后须及时退出系统;患者病情信息严禁向非诊疗相关人员泄露。
规则六:进行保护性约束、药物注射等操作时,需两名以上医护人员在场并全程记录;使用镇静类药物后,患者需在留观区监测至意识清醒。
规则七:诊疗室内药品柜、医疗器械(如注射器、约束带)须上锁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点登记;锐器盒、医疗废弃物按规范分类存放,每日定时清理。心电监护仪、急救设备等需每日检查电量及功能状态;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调试或拆卸设备。
规则八:患者突发状况(如自伤、攻击行为): 立即启动紧急呼叫系统,保安及支援医护人员须3分钟内到场;优先保护医护人员及患者安全,必要时使用保护性约束工具。
规则九:将患者移送手术室进行手术前,务必做好充分的确认手续。需要主治医师和院长两人均对移植项目表签字确认后,方可将患者移送手术室。
规则十:玩忽职守的医护人员将暂停提供宿舍的福利待遇作为惩罚。在解除惩罚期间将安排暂住病房与患者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