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点医疗集团脑博精神康复中心螺岭分院保安室守则
为维护院区安全秩序、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全体保安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规则一:保安室是院区安全管理的核心部门,全体保安人员需恪守职责,服从本院统一指挥调度。
规则二:保安应当按照排班表定时巡查院区重点区域;严格核验进出人员身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开放区域;配合医护人员处理患者突发暴力、自伤或外逃事件。
规则三:协助执行保护性约束措施时,须全程录像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对医闹、盗窃、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警。
规则四:执勤期间穿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禁止饮酒、吸烟或擅离岗位;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不得滥用未经本院许可的暴力。
规则五:发现患者失控时,应当迅速隔离患者与周围人员,优先保护医护人员及弱势群体;使用约束工具时需遵循最小伤害原则,事后提交书面报告。
规则六:对暴力威胁或非法闯入者,优先保护院内人员安全。
规则七:严禁传递患者个人信息、病情和其他保密信息;未经医院授权,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院区安全事件信息。
规则八:每日晚饭前需要定时认真检查吸尘器,清理其中灰尘收纳处的紫十字残渣,保障在前半夜使用时能处于最佳状态。
规则九:后半夜如果有黑十字徽章的同仁需要协助,应当全力支持。
规则十:玩忽职守的保安将暂停提供宿舍的福利待遇作为惩罚。在解除惩罚期间将安排暂住病房与患者同住。